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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吸引注意(第1页)

俗话讲,道不同不相为谋,志不同不相为友。

一个好人很难和一个坏人走到一起成为朋友。

而一个好人遇上另一个好人,有很大可能两者能成为朋友。

好人总是相似,没有谁会讨厌自己。

陆岐不指望自己能和九色鹿成为朋友。

能让他认识记住自己,有个好印象就行。

他认为自己可以模仿九色鹿,来达成这个目的。

也就是做好事,行善举!

陆岐看着远处青石上的九色鹿,眼神微凝,心中默默盘算着。

鹿群中的一角忽然发生骚动。

陆岐转头看去。

一只长着鹿角的成年雄鹿在驱赶一只小鹿,试图霸占小鹿脚下那一块鲜嫩的青草。

弱小可怜的小鹿被驱赶到一旁,双眼湿漉漉,受了委屈,呦呦鸣叫着。

但迟迟不见有母鹿出现,护住小鹿。

有九色鹿在,也许豺狼虎豹伤不了鹿群的鹿,但伤寒病痛却可以。

这只小鹿的母鹿可能就是已患病或因其他原因死掉了。

否则母鹿听见自己小鹿的哀叫,不会不出来。

“持强凌弱,这可不好。”

陆岐眯了眯眼,猛然跳出,一头撞去。

他体型虽小,看上去和赶走小鹿趾高气扬吃着青草的成年雄鹿差距巨大,但力量却不小于任何一头成年雄鹿!

雄鹿却被撞得一个趔趄,险些被撞倒,侧着退出数步才稳住身体!

呦!

雄鹿转过头,它看着险些把他撞倒的陆岐,愤怒的嗥叫了一声,蹄子狠狠的刨着地,头微微低下,将两只如树杈般的鹿角,顶在前面。

其他鹿都惊慌的远远退开,似乎怕被误伤。

陆岐知道看这只雄鹿的架势,已然发怒,想和他斗角。

所谓斗角,即是头上生角的走兽,以角相抵而斗!

被一只鹿,尤其被一只未长大的小鹿当众撞了个趔趄,雄鹿深深恼火,它要捍卫自己尊严,告诉鹿群其他鹿它不是好惹的。

否则鹿群中其他雄鹿都不会再把它当回事,雌鹿寻求配偶时恐怕也不会再考虑它。

丛林之中,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此乃十分残酷的事!

陆岐作为一只小鹿,头上尚未生角,不过他也不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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