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锋点了下头:“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冷叔这一缕东风了。”说万事俱备或许还有些不妥当,不过他们已经尽了人事,接下来只能听天命了。沈衍看他脸上丝毫没有忐忑流露,心里的不安也消去了大半,可却还是开口问道:“几分的把握?”展锋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十分。”于是这个答案把沈衍心底那最后一点不安也消去了。既然展锋说是十分,那肯定就是能做到的。展锋说完,就转身离开了。在一旁听完全程的齐悦却是一头雾水:“沈哥,你跟老大在打什么哑谜?我怎么听不懂?”沈衍笑了笑,看着已经空无一人的门口:“放心吧,该知道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保姆这一次,展锋来得却不是那一栋熟悉的小洋楼。这会儿正是上班时间,街上的人流并不多,而展锋的车更像是故意往偏僻的地方开,七拐八拐地行驶了一通,最后竟然开到了一处看上去古镇一样古朴的去处。展锋把车停到了最外头的停车场,下车来走了没多远,便看见一座古旧的牌坊上还写着两个字:裴城。还离得远远的,就看见牌坊里头的街道上熙熙攘攘的游客。论起知名度来,裴城自然是不如西塘、乌镇,吸引的也多是近处几座城市的游客,不过景色却是一点也不逊色,以往还没有工作的时候,展锋倒是十分喜欢过来。然而现在,就算有这个心思,也没有了这个空闲。过来牌坊,同样古旧的青石板街就代替了原本笔挺的柏油马路。在这种路上,确实是不适合开车的。路边装潢古老的小店不知凡几,不管卖得是吃的用的还是工艺品,都带着几分不同于喧嚣凡世的超脱。这一点,跟那些驰名中外的古镇倒是有几分不同。对于这里的一草一木,展锋都已经十分熟悉,所以他并没有片刻驻足,便径直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进了一家看上去安静冷清的店。店门口的牌匾上用繁体反写着四个字:“雲間客棧”。名字诗意十足,里面的布置也是样样透着古色古香,门口挂着散发着清香的竹帘,只要有人掀开帘子进去,就能听见哗啦哗啦的竹片互相撞击的声音。展锋一进去,坐在柜台后头的人闻声抬起头来,看到他却是一点都不意外:“你来了。”柜台也是木头的,打造得很高,上面还用红纸黑字写了几种酒名,甚至还包括了女儿红。柜台后的人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脸,高鼻梁,丹凤眼,眼神看上去更是温柔,可是右脸上却长了一块青色胎记,几乎覆盖了半张脸。不过那一身温婉的气质,却似乎能让人不自觉地忽略了那块胎记的存在。展锋对着她露出个笑脸:“丹姐,冷叔来了?”丹姐点点头,下巴朝里努了努,接着才又开口发问:“今天忙不忙,你可是好久没有尝我这里的酒了。”展锋想了想,趴在柜台上,语气里带着几分商量:“酒我是不能喝的,今天事太多,丹姐能不能通融通融,给我装一些醉十方的带回去,实在是馋的不行了。”丹姐挑了挑眉,眼神里虽然还含着几分笑,却也有几分怀疑:“确定是馋得不行了?恐怕是想带给旁人喝的吧?以前你再馋,可也从没有坏过我的规矩。”展锋的回应只是一个迷人的笑。丹姐摆摆手:“进去吧。”不过展锋却明白,她这已经是应了下来。一进来就如此顺利,就算是离开了丹姐身边,展锋唇边的笑却也没有消下去。既然是客栈,当然也不可能只有他们这一波客人。一路上了楼,几个单间里都能隐约听见谈笑声,在楼梯转交的地方,还迎面走下来一个穿着汉服的小姑娘,十五六岁的年纪,扎着两只可爱的发髻,手里还拎着一只托盘。看见展锋,她顿时甜甜地笑了起来,唇边露出两只酒窝:“锋哥哥,你终于来啦,我都好久没见你了!”展锋伸手在她小脑袋上拍了拍:“又不去上课,溜到这里来。”小姑娘吐了吐舌头:“今天要跟丹姐学画画的,才不是溜。”这句话听上去就显得太假。说完可能是怕展锋再继续发问,小姑娘一溜烟就跑下了楼梯,再转个弯,眨眼间就已经不见了踪影。展锋无奈地摇摇头,转过转角,一直走到最里头,才来到一间叫“弯月阁”的包厢门前。他在门口敲了敲门,里头顿时传来一个浑厚的中年男音:“进来。”展锋推门进去,偌大的木桌后头,只有冷叔一个人坐着,面前摆着一壶茶,茶香袅袅。展锋挑了挑眉:“今天终于是没别人了?”冷叔伸手倒了一杯茶,推到他面前:“喝杯茶吧。”展锋毫不客气地端起来,呼呼吹了两口,直接仰起脖子灌了下去。看着他这牛嚼牡丹似的喝法,冷叔的眉心不由得微微蹙起:“我这好茶都让你浪费了。”展锋还把茶盏跟酒杯似的倒了过来,果然是一滴不剩:“别委屈了,片酬。”冷叔不由得低笑了一声:“你呀。”展锋这才坐到了他身边:“那天为什么突然打暗号,你在怀疑谁?”展锋和冷叔是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但也绝不像他那日口中那么生疏。说起来那还真是有些久远,远到——要追溯到展锋八岁那一年。八岁正是猫狗都嫌的年纪。不过展锋却没有时时刻被大人嫌弃的福分。那一年祖父突得疾病,爸妈不得不立刻接下了祖父手中的生意,忙得焦头烂额。几乎没有闲心管他们兄弟。而哥哥与他的年龄相差了几岁,整日为学业所累,同样也没有空闲搭理他。整天与展锋在一起的,除了上课时间的老师同学,就是那个照看他的保姆。那保姆是个完完全全的两面派,在展爸爸展妈妈面前一副温柔可人的模样,可是与展锋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却几乎冷冰冰地完全不理人。展锋小时候又是个调皮惯了的孩子,就算跟爸妈讲,也无法取得信任。相对于一个演技相当的成年人来说,他一个孩子的抗议几乎是没用的。而且还常常被理解为是因为调皮,才会欺负这个老实善良的保姆。时间长了,展锋也就懒得再抗议。她不管他,他也就更乐得自在。饿了大不了自己买些吃的,反正他的零花钱是断不了的。那保姆对他毫无责任心,自然也不会提醒他什么财不露白之类的琐事,他一个小孩子,每天都拿着厚厚的钱包出入学校门口的超市小卖部饭馆之类的地方,一打开里面是齐刷刷的一叠百元大钞,久而久之,就被人盯上了。过去说起来,也不算是毫无预兆。那一天,展锋在那家小卖部买汽水的时候,前面正好站了一个满身纹身的小混混。那小混混刚买了一包烟,正站在柜台前边吞云吐雾边和老板娘打趣。展锋拿着一瓶汽水过去,便在他眼前打开了钱包。那小混混眼前顿时一亮,还往外看了看,才开口:“你小子偷拿的你爸的钱包吧,这么有钱?”展锋对他这种连站着都像是没骨头的人根本没什么好感,搭理都没搭理一句,把钱给了老板娘,就转身出了小卖部。那小混混哪里受过这种气,刚要一巴掌打过来,就被老板娘在后面拽住了:“你小子别在我店里惹事啊,人家一个小孩子,你计较什么?”小混混收起手:“好好,不惹事,我懒得跟他一个小屁孩计较。我还有事,先回去了!你忙着!”那老板娘还不忘提醒:“你出去可别欺负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