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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国营旅店(第1页)

李菊花种菜技术不行,一直都是问家里要菜。

现在会一点催青术了,就自己催点小菜出来吃,倒也很像那么回事儿。

阿宝她们见到很小的菌菇,就用这种法术催大一点再摘起来,所以她们的菌菇只有老的和大的,没有小不点儿。

晚上如果不住营地是需要报备的,以免有人失踪了上面不知道。

阿宝和小伙伴们也在营地搁有鸟巢屋,有时回营地住,有时回家住。

在营地住的意义,就是偶尔不想出门,或者看一看有没有自己认识的人上场斗法。

有认识的就会去看一下,名气老大的人也会去看一下,比如邓琼丽,她最近也老爱打架了,也在法会上摩拳擦掌,竟然挣了个第三名,得了一千两银子,笑得跟朵花似的。

脸被太阳晒的红彤彤的,一脸正气的样子,阿宝也忍不住有点嫉妒了,主要是她自己没本事上台斗狠斗勇。

罢了,性格如此,还是老实点吧。

阿宝向来不爱打架,没有生长出打架基因。

回忆了一下,她二哥曾经经常上台,而且得过好多次奖励。

野修也是可以上台参与的,所有奖项与奖金完全一样,但阿宝她大哥李光正也从未参加过这类比赛,更多的是在台下看热闹。

也是兴趣来了看一下,不会经常看,但他在外面要是别人惹他了,他能跑先跑,跑不掉就三下两下把人捶翻了再跑。

因为他出手快,从来没有在外面吃过亏。

那时候他常年拿着一根棍棒,就用棍棒当武器。

阿宝见到后发现聪明人才会用棍棒当武器,比如孙悟空,比如自家大哥。

棍棒打过人,不会像利器一样鲜血喷涌,就不用担心武器脏了。

还有不会像刀一样担心卷刃,要经常磨一磨才能亮堂才能再用。

再一个又不是敌人,不用一刀毙命,打疼了就好了。

所以棍棒才是最佳武器。

夏国文明程度挺高的,大概因为不是很难活,生活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很喜欢活着,对目前的生活满意度较高,所以没有太拼命的人。

之前还有好多打家劫舍的,最近都没听说过了,自从将草寇一扫而光,就一直太平无事。

大概是那一次也搞得太狠,令贼人闻风丧胆的原因。

再一个是那些贼窝子如今竟被改成了风景区,朝廷找人收费,修整,过路的人可以去旅游,也可以去住宿。

这种地方都不会离大路太远,一般也不会在城镇附近,都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真的是旅人行走时的最佳旅馆。

一般贼窝子都是当地的制高点,能看到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路,风景都比较优美。

这事儿还是李光正提起来的。

他与太子殿下说过:“聚啸山林的那些人,有些泥瓦匠功夫还是不错的,造出来的房子挺好住,不好一把火烧了。

让人以官府的名义经营一下,能赚几个钱赚几个钱,赚不了钱也不要紧,自给自足还是行的。”

陆家良亲自去看了几处,发现有的劫匪造的房子确实很美,粉墙黛瓦的,屋子的分布也很有章法。

职业劫匪的山寨都造得很哇塞,农闲时间上山抢一抢的就不行了,不但房子不好,造房的地段也是粗皮缭草,没什么利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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