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8,昨天什么意思,我只能在这个世界留下来了吗?为什么?】【是的,哎……宿主,原因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呜呜呜,只知道有东西和宿主强行绑定了,真讨厌,想走都走不了。】随宁若有所思,倒是没有回答888。强行绑定的东西?他慢慢抬起手,将一夜间瘦骨嶙峋、像是一捏就能捏断的手腕对准了阳光,薄白的皮肤都被打的剔透,金灿灿的阳光下,那串拜森送给他的绿宝石手链低调折射光芒,苍翠欲滴,华贵从容。随宁盯了会,移开了视线。……他想,他知道那强行绑定的东西是什么了。这事之后,随宁就像是被当成了易碎的玻璃娃娃,血族虽然没有追问,对他的紧张度却很明显地上升了不止一个等级,请假了足足半个月,平日出行都会有几个人在旁跟着。要不是实践可能性过低,恐怕血族甚至想将随宁缩小放在口袋里,去哪带哪。就这样当玻璃少年当了近两个月,后面即使随宁返校了,也仍旧如此。有一夜,拜森一如既往地陪了他会儿,然后去其他房间睡觉。这些天都是这样度过来的。随宁突然拽上他的衣领,将人拽到鼻尖挨着鼻尖的位置,滚烫的呼吸交融。拜森眸里像藏着深深幽潭:“做什么?”随宁很想说个你。不过他忍了忍,转而道:“做不做?”三个字,对方都明白什么意思。拜森顿了片刻,试探着亲了上来,然而终究是情难自禁,越发深入。朦胧漆黑间,随宁脑海里模模糊糊闪过一个想法,好像这样……也还不错。临近毕业,同学们大多都找了实习。因为多方因素,随宁暂时没去实习,就在家里躺着。偶尔恐吓恐吓月食棺,偶尔玩玩妖刀。现在古堡对他而言就是哪都能去,而古堡面积又十分的大,因此随宁待了几天下来,潇洒至极。不过待久了,多少是有些一成不变,随宁就开始探索这个巨大古堡里的各种幽闭的小房间。有些能好心地帮忙打扫一下,有些则无聊地看过一眼,转身就走。一次他看到了个上锁了的门,房间看起来应当也不是很大,估计还没卧室面积的三分之一。随宁挑挑眉,本意想走。没走几步,忽然转身,一头扎进了开锁大业。好不容易进去了,里面只零零散散地放了些杂物,多少让随宁感到失望。他“啧”了声,勉强捡起那万年难见的好心肠,来收拾杂物。箱子摞起来,书也全整理好,收拾收拾着,随宁发现了一本笔记。灰尘扑扑,纸张泛黄,封皮都起了皮儿,显然很久没人来翻动过,随宁只当还是之前那样记录着咒语的笔记,好奇心起,就翻开看了看。117日。今天我们迎来了一个新的小生命。随宁顿时一停,这看起来似乎是本日记,光是这句话,字里行间就透露出浓浓的眷恋。他忽然想起了据说还差一点的剧情探索度,犹豫了下,接着往下翻。36日。做了检查。唉……人类身体果然还是太脆弱了。也不知道我还能陪它多久……525日。它好像在动……真神奇,究竟会是男孩还是女孩呢?爸爸妈妈很爱你,快出来吧。看到这已经能看出来了,这似乎是一位母亲写的育儿日记。123日。一切顺利,太开心了。没想到我竟然安然度过了整个产期,果然是吸血鬼和人类的宝宝么,刚生下来竟然也没哭。130日。我们给他起名叫拜森。啊……随宁心想,果然。相比起孕期记载的寥寥数言,后面还有更长的篇幅,更加日常幸福,时间跨度了十几年。这位母亲似乎在孕期的身体并不好,生下孩子后才慢慢康复过来,用幸福且柔软的笔触记录了一家三口十余年的生活。看到最后,一张照片从笔记里落下。站在中间的小男孩显然是拜森,桃花眼散漫不羁地笑,他背后则是高大的父亲和美丽的母亲,三人站在参天大树下,表情都有种浅淡的,温柔的快乐。随宁晚上时将照片拍到了拜森面前,舔了下唇,“这是你的童年照吗?”“嗯?”血族低头看了眼,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算是,旁边是我的父亲和母亲。”随宁掠了眼,他从没见到过拜森的父亲和母亲,怕是斯人已逝。“我是在一个小房间里翻到的。”随宁道,“那个日记……我也看过了。”他说不太出来什么安慰人的话,只能道:“他们肯定很爱你。”拜森桃花眼微弯起了个弧度,“别想太多。如果他们知道你在我身边,肯定会很开心。”“抱歉,”随宁两手轻轻攥紧,道,“我能问下以前的事吗?”拜森从椅子上起身,将少年慢慢拥进怀里,头靠在颈窝处,鼻息仿若冰冷的火,“那是个很久的故事,我要慢慢讲。”“而我们当下要做的就是,珍惜现在……不是么?”作者有话说:差一点点结尾,最后一点字了,为什么我估计字数总是超出预料啊啊啊啊啊啊啊。感谢xunye送来的推荐票,结尾和下个世界放在一起写啦。开永久尘封接下来漫长的几十年里,随宁才慢慢了解到了这件事。那张照片带着很明显、又很久远的中世纪风采,那时候的拜森也是实打实的十几岁少年。伊斯亲王是他的父亲,陨落的十三位亲王之首,实力强大深不可测。而卡恩斯坦当时并不是亲王,他做到了一位亲王身边左膀右臂的位置,然而始终和亲王两字之间像是有着天堑般的鸿沟。敏感让他发疯,多疑让他将手中的利剑最终指向了他追随的那位亲王,一夜事变之后,他血洗了那位亲王的古堡,成功越位为下一任新王。就这样,被打乱重塑的十三位亲王隐隐分成两班,一班以卡恩斯坦为首,一班仍旧追随着伊斯。卡恩斯坦当然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状况,他的目的就是坐到世界权力的金字塔顶,血族和人类,都要唯他马首是瞻。伊斯就无异于成为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潜伏许久,处心积虑打造军队、打造武器,还针对伊斯那一手神出鬼没的控制天赋专门炼造了一对灵器,举兵杀入伊斯的古堡,弑妻杀子,最后解决掉了伊斯的性命。可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冷冰冰看向他的少年,并没有死于他的一发银子弹之下。多年之后,拜森用经过改良,威力更为恐怖强大的银子弹,一枪爆掉了这位亲王的心脏。自此,拜森便成了亲王之首。其余亲王接连陨落,只有强盛时期的拜森能担当得起引领血族的大任。而卡恩斯坦的一位血奴,方巍,却幸运地继承了这位陨落亲王的部分力量,成为了半血族,用几百年的时间,妄图做到卡恩斯坦都未能成功的事,杀了拜森,并夺取走他的力量……完整地了解到这件事大概是在随宁三十岁时,他褪去稚嫩,变得愈发成熟迷人,虽然美丽的脸庞还是会让人下意识认为他没有任何攻击性,可他辉煌的成就能直白地陈述出他绝非是一个花瓶。身为最年轻的首席血猎,还和血族的一位亲王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他身上裹挟了很多神秘色彩。没人能具体说清他和那位血族亲王的关系。血奴和主人?但血奴制度早在几年前就被两人联手推翻,不仅是血族内部,血族和人类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变革,进入蜜月期,早就没了血奴这个东西。对手?太浅显。恋人,绝不可能。拜森的家人无一人在世,却有随宁选择用一辈子去陪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