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照,橘黄色的阳光洒落在茶色落地玻璃窗上,晕开一层柔光。
玻璃窗内,咖啡桌前,沈云抿着唇,皱紧眉,一脸严肃地举着手机,小心翼翼地找着最佳角度,手机镜头下是一杯拉花的卡布奇诺和一本《平凡的世界》。
几分钟后,沈云终于拍到一张满意的照片,他点出朋友圈,将这张照片连同之前拍的几张街景,一起上朋友圈,并很装逼地编辑一句话:“闲适时,借着一缕阳光,品尝我最爱的咖啡和书。”
完朋友圈,沈云刷新几下,现平常那几个点赞狂魔已经在这条状态下点出一溜的赞,他这才心满意足地收起手机。
端起咖啡喝一口,略微苦涩的味道让沈云皱起眉头,糖放少了,不好喝。
放下杯子,他又拿起桌上的书本,这本书他买来挺久,到目前为止还是全新的,压根没怎么翻开过。
这会正是放学时间,咖啡馆进进出出都是大学城的学生,沈云的位置比较显眼,一些颜控的小年轻都会时不时地偷瞄他一眼。
沈云手握成拳头抵在嘴前轻咳一声,打开书本,状似专注地看起书来,乍一看,活脱脱一闲适贵公子范。
可惜看不到五分钟,他便开始走神,目光离开书本,游移至旁边的玻璃窗,上面倒映出他的身影。
白皙的皮肤,完美的脸型,精致的五官,修长的身材,啧啧,如此绝色的oga,恐怕也只有富家的公子才配得上了。
正当沈云陶醉在自己的美色中无法自拔时,咖啡馆门口匆匆跑进来一个男生,瞪大眼左右找了找,很快现沈云的位置。
男生朝他跑来,着急道:“沈云,沈云,不好了,郝哲跟北校区的人打起来了!”
沈云愣了下,也顾不上自恋了,站起身问:“打起来?为什么打起来?他那小身板能打架?”
对方说:“不清楚啊,我也是刚接到电话,他们让我来找你,你好歹也是南校区学生会的。”
沈云点点头,抱起书就往外走,不久前郝哲还信息说打完篮球就过来找他,这半个钟不到,居然就跟北校区的人打架,要知道,北校区大部分学生可都是apha,郝哲哪来的勇气去跟人打,这不是找死吗?
沈云忙问身边的同学,“有说是跟什么人打架吗?”
男同学说:“好像是跟北校区的beta。”
沈云这才稍稍松口气,郝哲自己也是个beta,打起来的话,应该不会输得太惨。
到了咖啡馆门口,男同学又说:“这里离篮球场太远,你骑我的自行车过去吧。”说完他便指了指扔在墙边的一辆自行车。
沈云看了一眼,沉默了,那也叫自行车吗?那叫一堆废铁吧!
“踩……踩得动吗?”
“什么话!踩不动能叫自行车吗?”
沈云勉强走过去,问:“你这自行车多久前洗的?”
同学一头问号,“自行车还用得着洗吗???”
沈云:……
要沈云骑上这一辆看起来像堆烂铁又八百年没洗过的自行车,他心里是拒绝的,但事态严重,不是他顾及形象的时候,最后他只能硬着头皮,一脸嫌弃地骑上那辆车。
骑上去之后,沈云才现,车子不仅外观很破,还咣当作响,仿佛下一秒就能原地解体了。
骑着这样一辆老爷车招摇过市,沈云只能低着头,要是被熟悉的同学看到,他精致oga的人设肯定保不住了。
在经过熟悉的教学楼时,沈云的脑袋低得快要埋进胸前,他脚下蹬得越用力,自行车便嗖嗖嗖地加。
只需再拐个弯就能赶到球场。
万万没想到,刚一拐弯,就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一个踩着滑板的男生,对方度也不慢,等沈云现危险,惊恐地抬起头抓紧刹车时,一切已经太迟了。
“砰!”
“啊!!!”沈云。
“我靠!!”男生。
沈云倒在地上,身上压着自行车,自行车上压着一个高大的男生,有那么一瞬间,沈云觉得自己差不多要原地死去。
对方也是懵了好一会,才手忙脚乱地爬起身,顺手扶好自行车,随后就气急败坏地指着只剩半口气的沈云怒道:“你这人怎么回事?骑自行车眼睛不好好盯前面,盯自己裤,裆做什么?什么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