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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小虫(第1页)

第一百三十章小虫

素素。陆秀峰急迫的脚步声在秦素身旁停下,弯腰一手揽住她的肩膀要拉她起来,一边视线关切地落在她转过来的脸上,你在做什么?

他因为担忧而偏快的语速,在看到秦素抬起的微微带着笑意的脸庞时,猛地一顿,紧接着目光落在她指尖的小东西上,他的眼神又转变成了疑惑。他改变了姿势,膝盖弯曲半蹲在她旁边。

修剪合身的西装裤从臀部再到腿部都裹得十分流畅,文弱感削减,力量感增加。陆秀峰一开始的对标对象是宋岳明,因为他本来是宋叔叔认可的后备爱人。宋岳明虽然也常年健身,但他是律师,职业形象属于精英那一挂,并不需要多强健的体魄。陆秀峰自己也一样,研究室的工作本就繁忙,他是本着健康和对身材管理的原因,才一直锻炼的。但后来因为各种已知未知的变故,他自己走到了秦素身边的位置,由于用的是临时而仓促的非正常手段,直到原倾也被秦素认可后,他才有计划地加强了自己健身的强度。

虽然他知道,秦素并不是什么肌肉男爱好者,他也没那种想要把自己身上练出一块块隆起的想法,但实验室的确是个没什么运动量的工作,而他作为一个合格的爱人,体态上也该让对方得到纯粹的观赏愉悦,不是么?再说了,他现在体能增加了一些,也许不久的将来,他和她还能在床上尝试一些尚未解锁的新姿势

秦素右手的食指尖上,趴着一只虫子,一只正在装死的虫子。

小球虫?陆秀峰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茫然的好笑,他挑了挑眉,原本担心她是哪里不适的心一放,这会儿陡然松了口气后,又不解地看向她,之前宋岳明给他的资料里并没有显示出,秦素有玩虫子的爱好。

秦素扬起眉尖有些意外地看向他,你也叫它小球虫?

陆秀峰一笑,嗯,小时候在别墅外的草丛里第一次见到时,爸爸就是这么告诉我的。

秦素的眼中闪过一丝了然,显然是想通了什么,脸上闪过一丝说不清的混合了怅然与释然的笑意。

嗯?陆秀峰垂眸看着她白皙的侧脸,夜风微凉,他伸手替她紧了紧披着的外套,指尖擦过她锁骨上方的肌肤,有些留恋地蹭了蹭。这样的小动作,让他的心情之好又上了一个台阶。

大部分人都叫它西瓜虫。秦素举起纤细的手指,托着那只感觉遇到危险,所以把自己蜷成一团一动不动的灰黑色小虫子。

嗯,它还有别称叫做鼠妇,有些地方习惯叫它潮虫。陆秀峰不愧是学霸型男友,知识储备量很丰富。

这时,那只小虫子的须脚轻轻颤了颤,可能是判断出自己身处的环境还是不安全,所以又不动弹了,更没有舒展开来。

白皙纤细的指尖上,那一只圆不溜丢的小黑团就这么安静地待着,陆秀峰看着看着,忽然很想一指头把它弹飞,再把这根手指好好地攥紧自己的掌心。他忍住想去扶额的动作,心想自己是不是被原倾影响了,这么幼稚的行为,对方可能真的做得出来。

他镇定地在心里吐槽自己当初亲手选择的后备爱人,面上漾着温柔的笑意,神态自若地垂下手,握住秦素的另一只手。

秦素继续说着,我很小的时候,有段时间住在一个地下室。有一次,妈妈和当时的男朋友出去约会了,很晚了也没有回来。那个地下室的家,靠着马路的一边,有高出地面的半扇窗户,白天会有光打进来,晚上也有风吹进来,我就是从那儿第一次见到这个虫子。她谈兴不错,随手戳了戳小虫子,把自己卷成圆溜溜一个小团的虫子一动不动,假死得很彻底。

陆秀峰静静地听她说话,那些他只从资料里和旁人口中得知的有关她的经历,到底没有她本人的叙述来得这般真实,仅仅是听她这样不紧不慢的悠然口气,他的心动就成倍增长。仿佛跟着她简单的叙述穿越时空,回到了那个带着燥热潮湿的夏夜,看到了那个在地下室的窗前,站在椅子上踮起脚看向窗外的小姑娘。

妈妈出去约会了,她被锁在家里。而那个家也只是个临时的住处,是一间简陋的地下室。妈妈说过别开窗,会有讨厌的蚊虫飞进来。可她还是费力地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因为哪怕看到的是虫子,也很好。

如果可以,他真想抱一抱那时的她。

秦素的视线落在草坪上,继续回忆着童年里并不算多幸福,但也没有特别糟糕的一个安稳的晚上,那扇窗户外面的泥土地是湿的,爬出来这样一只小虫子。

小姑娘好奇地拿手指碰了它一下,它就立刻蜷成一团,因为窗外的地面是个斜坡,这虫子滴溜溜滚下去一小截路,又被一只年轻男人的手挡住,轻轻捏在手里,放回了她的窗前。

这是小球虫。男人的声音悠悠传来,陌生中又有一点点的熟悉,一开始秦素以为他是自己可能曾经见过的妈妈的某一任男朋友,但似乎又不太像。男人从头到尾都没有再说一句话,以她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站在窗外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和没有一丝褶皱的西装裤脚。

男人就那样站在窗外十几分钟,也许是陪她,也许不是。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蹲下来,更没有让她看见他的脸。秦子柔再不靠谱,到底也跟孩子说过,不要和陌生人多说话,秦素没有开口,她只是看着那只近在眼前的小虫子,每当它复苏地动弹一下后,她就用手指轻轻戳戳它,而它就立刻再次假死成一个小球。

那个年轻的看不清面容的男人离开后不久,妈妈就回来了。

你怎么拿着这个?你开窗户了?年轻漂亮满面含春的女人哼着歌,靠在门边踢掉高跟鞋。她心情不错,所以没有责怪秦素的不听话,还叫她来桌子边吃打包回来已经泡得软乎乎的小馄饨,并且随口告诉她,这叫小球虫。

我一直以为它就叫小球虫,直到上了初中,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同学们都叫它西瓜虫。秦素不是个喜欢社交的女孩,也不乐于与人分享自己的情绪经历,这样常识性的错误她要隔这么久才发现,倒也不稀奇。

而对于那个男人的身份,陆秀峰也有了一丝猜想,他是

秦素笑了笑,嗯,他应该就是宋叔叔。

毕竟,在那个与世隔绝的山间漂亮大别墅里,曾有两个女孩与两个男孩一起长大,只有他们才会叫这样的虫子是小球虫,因为他们的妈妈,是随口这样教他们的。命运像是一个个走向各异的环,但这些圆环之间,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有一些奇妙而特别的交叉。

她没有问过宋岳明,那个年轻男人,是他吗?那个夏夜的记忆不多不少,刚刚好,没有任何需要确认的必要。

她只是在此时此刻,忽然有了与爱人闲谈的兴致,所以拿出来说一说罢了。

她把小球虫放在地上,陆秀峰伸出一只手臂让她扶着站起来,两人相视一笑,慢慢走向便利店的方向。

过了两三分钟,大概是发觉危险警报解除,小球虫慢慢拉平了身子,重新在地上爬啊爬,就在它快要爬进草丛的时候,一阵轱辘声由远及近,原来是一辆清扫工具推车被人推到了这里。简易的万向轮滚动着带起地面轻微的响声,这种程度的震动人类完全能够下意识无视掉,可对这只小虫子而言,却是巨大的,它的应急防御机制又被带动了,所以马上把自己卷回一个不起眼的小球。但这一次,幸运女神并没有再眷顾它,一只穿着戴着橡胶手套的手从天而降。

啪!小球虫被彻底拍扁。手掌移开,在适合室外行走的淡青色防滑地砖上,立刻现出一滩黏腻的腔液和虫子尸体的组织,还有很淡的腥臭味在夜风中一会儿就被吹散了。

戴着橡胶手套的主人垂着头,发出一声极低也极扭曲的笑声,呵呵。

她淡定地从推车侧的工具插兜里,随手取出清洁喷雾瓶、工具小铲和抹布,花了不到十秒钟,就熟练地将一切痕迹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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