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快死的时候,逼柔弱娇妾来陪葬;胡媚死了,他一坛好酒葬情深,而后酒照喝,肉照吃,女人照玩,儿子照生。男人啊——
回到现在,梅林采雪是胡媚和雷尊相遇的契机,这年,胡媚十五岁,雷尊二十二岁。
相比起七年后当上武林盟主后的深沉莫测,如今的雷尊明显稚嫩不少,还不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的心思,喜就是喜,怒就是怒,欲望就是欲望,就如现在他看棠越的眼神,炙热得都能消融积雪了!
胡媚的皮相无疑是美的,但她的美与她的名字搭不上边。她的美丽,不是带着侵略性的明艳美,而是柔弱的、无依的、像是海面上漂浮着的泡沫,晶莹静谧的美丽,同时也是不堪一击的美丽,仿佛只要一阵风就能将她吹散。这种美丽,让男人趋之若鹜,想要珍藏保护起来,也让女人恨之入骨,恨不得狠狠划花她的脸!
“你、你……手……”棠越学着胡媚怯弱如小白兔的样子,低着头结结巴巴道,雪白的耳朵适时地通红一片。
雷尊这才从惊艳中醒过神来,轻轻放开棠越。
棠越后退两步,蹲下身捡起掉在地上的小篮子,看着散落一地的红梅残雪,棠越眼眶瞬间红了。
雷尊一直盯着棠越不放,顺着棠越的动作,他的视线落到了地上——
他看到了棠越的双足。
棠越没有穿鞋子,一双小巧玲珑的玉足踩在雪地里,足背拱起,十只脚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一串精致的玉铃,精致秀美,分外可爱。可惜双足泛着受冻后的淡淡青紫色,破坏了这份美感。
雷尊狠狠皱起眉头,一把将棠越打横抱起,棠越惊呼一声,本能地抱住雷尊的脖子,“你……你……”
雷尊抱着棠越双足点地,身形如大雁横空飞起,掠过梅林,落在梅林外的一处赏景的小亭子前,大步走进亭子,将棠越放在桌子上,蹲下身体,宽厚粗糙的双手将棠越小巧的双足捂在掌心。
棠越想要抽回脚,雷尊紧握着不放,抬头问道“还冷吗?”说话间,有一股炙热的内力从接触的双足缓缓窜升,顺着经络血管迅蔓延四肢百骸,不一会儿,棠越脸颊、手脚、肌肤,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暖烘烘的。
“谢、谢谢你。”棠越通红着脸,讷讷说道。
“大冷天的,你的鞋子,还有衣服——”雷尊打量了一眼棠越的穿着打扮,皱起了眉头——
天寒地冻,她只穿了一件洗得白的破旧单衣,裸露在外的手脚纤瘦如柴,仿佛一折就断。方才他探过她的脉息,经脉细弱,是个不懂武功的普通女孩。
这般虚弱的身子,穿得这般的单薄,出现在滴水成冰的梅花林中,若不是他及时出现,她怕是会香消玉殒!
雷尊脱下身上黑色披风裹在棠越身上,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何会出现在梅林之中?”
提及梅林,棠越低呼一声,焦急道“糟了!梅间雪!姐姐让我采梅间雪煎茶,现在篮子打翻了,她非得打死我不可!”
棠越急急跳下桌子,就要往梅林跑去,雷尊一把抓住棠越的手腕,问道“姐姐是谁?”这么恶毒,竟然让一个虚弱的姑娘大冷天出来采雪,鞋子都不给一双!
“雷大哥!”
远远的传来年轻女人的呼喊声。
棠越脸色大变,推开雷尊就往外面跑,雷尊想要阻止,但那女人的呼喊越来越急,越来越近,雷尊只得停下,看着棠越如一只跳脱的小白兔般惊惶逃远,目光中满是势在必得。
“雷大哥!”一个披着大红斗篷的年轻姑娘走近,她脸罩轻纱,看不清面容,不过露出的皮肤白皙,一双眼睛大而明亮,看起来应该是个美人。这美人一看到雷尊,立刻笑弯了眼,声音柔得快要滴出蜜来,“雷大哥,你在看什么呢?”
雷尊沉默不语,胡蝶扫了一眼周遭,现雪地上有一行清晰的女子脚印——没有穿鞋?
胡蝶问道“雷大哥,你刚才跟谁在一起?”
雷尊没有回答,反问道“胡小姐找在下有事吗?”
胡蝶轻轻一跺脚,娇憨道“都说了,别叫什么胡小姐的,玉剑山庄和霹雳堂乃是世交,雷大哥,你叫我蝶儿就好,爹娘都这么叫我。”顿了顿,又道“对了,雷大哥,我听书上说‘融雪煎香茗,调酥煮乳糜’,甚是风雅,我派人采集了一些初雪,我们一起煮茶品一品,看看这初雪跟平时的泉水有何区别吧?”
采雪煎茶?雷尊忽地问道“你可有姐妹?”
胡蝶目光漂移一瞬,很快又道“家母膝下只有我和哥哥两个孩子。”
难道她是玉剑山庄的奴婢?如果是奴婢,那倒简单了。直接开口讨要便是,想来玉剑山庄也不会不给他这个面子。雷尊思忖着。
与雷尊分别之后,胡蝶脸上娇憨笑意瞬间消失无踪,对身后奶妈冷冷说道“孟嬷嬷,你去查一查那狐媚子今天都去了哪。”
“我咳咳……”守贞院中,棠越轻咳着,“今天去了梅林采雪花咳咳……”
“雪花呢?”孟嬷嬷问道。这孟嬷嬷是胡蝶的奶嬷嬷,今年三十有九,生得白胖圆润,嘴角有一颗豆大的媒婆痣,分外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