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到这么大,常河挨过的揍受过的伤也不算少了,可真没有哪一次比得上这回。白天换药的时候自不用提,每次如厕也能要去他大半条命,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这伤口位置很微妙,原因更是提都没法提,对外只能说是痔疮犯了,打落牙齿和血吞。
都琦见常河表情不对,以为他还在耿耿于怀,便主动劝道:“哥,我知道你心里不爽,但是这事儿吧……确实也是没办法。延哥这边眼看着不行了,咱以后要想混好肯定是得换个人跟。昨天我还跟大强他们见面聊了两句,他们也都在观望,就……权当不打不相识了呗,以后说不定都能混成好兄弟。”
狗屁的不打不相识!常河怒气冲天的一瞪眼睛,心里大骂你被人摁在地上捅一晚上屁眼子试试?还好兄弟,老冤家还差不多!
然而这话心里头骂得,嘴上却无论如何没办法直接挑明。于是他噎了又噎,好不容易把一肚子怨气咽下去,长舒一口气低声道:“我说肚脐儿,要不……咱们趁这个机会退出吧,别继续胡混了。反正我也看出来了,咱俩都不是干这个的料,混了好几年什么名堂都没搞出来,不如老老实实进厂打工算了。”
话一出口,都琦明显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身子一退坐回到椅子上,都琦低下头一边摆弄手指,一边嘟哝着答:“哥,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说实话,我没法不继续混。我那个家里是什么情况你也清楚,我在道上混着,有兄弟们照应,他们最多在经济上压榨我一点,不敢像以前那样往死里欺负我。我要是就这么退出了,以后没人当靠山,他们还不得把我抓回去生吞活剥?”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愈发低沉下去,脑袋也垂得几乎贴上床沿。
“我也知道当混混没前途,但是我……我也不求什么前途,只要别像以前那样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天天被支使被打骂就行。”
“肚脐儿……”
“况且,我还得攒钱去找我亲爹亲妈呢,光靠打工,我得攒到哪辈子去呀。”说到这,都琦重新抬起头,大眼睛里含着点点泪光,嘴巴却向两边咧开,露出招牌式的没心没肺的笑来。“哎,我以前跟你说过吧?我爸妈绝对是有钱人,我记得小时候家里的房子可大了,然后外面还有花园,还养了好几条狗,天天都有各种水果点心吃。等以后我找到他们,跟他们相认,就能回去过好日子了,到时候肯定带你一起,你放心吧!”
常河看着他的笑脸,原本想说的话通通化为无声的雾气,忽地一下从唇间溜走了。
都琦说的话他都能够理解,都琦的家庭情况他也再清楚不过。正是因为太理解,太清楚,所以他没办法继续劝说下去,说多了就显得太过凉薄、太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
一家人有一家人的难处,命就是这样的命,他又能怎么办呢?
沉默片刻,他不屑地切了一声,凉凉地说:“你可算了吧,我能指望上你?一天天净知道开空头支票。哎,你看那水还烫不烫?不烫的话拿给我,我这两天嗓子干得厉害。”
都琦嘿嘿地笑了笑,把杯子拿过来凑到嘴边试了一下,确认过不烫后才双手捧着递给常河。
“给,喝吧。喝完我再给你倒一杯晾着。等过两天出院了,我请你吃烧烤去,咱俩不醉不休!”
常河接过搪瓷杯,三两口把水喝光,表情有些无语地把杯子递了回去。
“有没有常识啊?懂什么叫忌口吗?你有那钱还是先买件新棉衣吧,看着跟个偷鸡的一样。”
都琦听了也不恼,脸上依然挂着那副傻笑,像条听话的小狗似的站起身帮他倒水。常河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心里涌上些说不清的滋味,末了暗自叹出一口气,将目光投向窗外那片异常晴朗的天。
在医院住了一周多,常河终于得以回家休养。也不知道他生的一身什么铜皮铁骨,挨了那么多下拳脚,最后竟然都只是些皮肉伤,最严重的一处反倒是在屁股。
关于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他的心态从一开始的“妈的死基佬敢这么羞辱老子老子跟你没完”,渐渐转化为“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给老子等着”,到最后随着伤口愈合,疼痛消退,他也彻底意识到自己跟薛南珲之间隔着一道多深的鸿沟,如果非要打击报复,结果很有可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常河虽然暂时没有夫人也没有兵,但他还不想彻底毁掉自己现在普普通通的小日子,故而思索许久,他捏着鼻子做出决定,权当自己是被路边的野狗咬了一口,以后见到那人绕着走就是了,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反正这场事下来,他以后也不打算再继续当混混了,这片场子往后是姓薛还是姓什么都跟他没屁关系。
至于都琦,对方怎么说也是个成年人,而且家里又是那种情况,他劝不了帮不了,也就只能随他的便,由着他继续混下去了。
冬去春来,天气虽然依旧还是冷,但渐渐地也有树枝上开始冒新芽了。常河新找了个修车行的工作,累是累了点,但同事都挺好相处,老板也大方,甚至还拍着他的膀子许诺说只要干得好将来开分店一定让他去当小领导。这个大饼画得虽然连个影儿都还看不见,但毕竟是个正向的激励,常河有了奋斗的目标,整个人都阳光灿烂的,干活也愈发卖力,每天大汗淋漓的蹭一身机油也不嫌脏嫌累。
与他相反,都琦这段日子混得不大顺遂,甚至可以说是霉运连连。帮派这边,邱大延连同上面的吴老三一派算是彻底垮台,所有的场子都归了薛南珲管,至于他手下的那帮弟兄,则是被挨个敲打了一遍,愿意归顺的就给安排个小差事,不爱归顺的爱滚哪去滚哪去,禁止出来碍眼。
都琦作为一棵没什么忠义心的墙头草,自然是愿意向新老大臣服。然而一则他本身就没几毛钱的本事,以前也只是个打杂凑数的而已,实在上不得台面;二来因为之前那事,虽然后面薛南珲大概是看他太不值得一提就没再找他麻烦,但他毕竟心虚,也不敢太使劲往人家眼前凑,生怕被算旧账。因此一来二去的,他混得愈发不如意起来,几乎连饭都快吃不起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恰恰赶在这个时候,他养父下楼梯不小心跌了一跤把腿摔骨折了。虽然他一点都不喜欢那个把他从人贩子手里买来并从小到大一直虐待他的假爹,但毕竟名义上还是父子,哪怕只是碍于情面也得去医院探个病,看望一下才行。结果这一去倒好,他妈他姐他叔叔婶婶全都挤在病房里,轮番把他骂了一顿,痛斥他的不孝,末了强逼着他跪下给断腿的爹磕了个头,又把他兜里的钱全部掏干净才算完。
这一趟医院回来,都琦气得人都快炸了,向来都是乐呵呵的小脸上彻底失去笑容,坐在常河身边用力咬嘴唇,大眼睛里蓄满不甘的泪光。
“好了好了,别气了,为那帮傻x不值得。”常河摘下脏乎乎的手套,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心里其实也挺替他来气。“以后甭搭理他们,摔断脖子也跟咱没关系!你在这等我一会儿,我去换身干净衣服,晚上带你吃烧烤去。”
都琦闷闷地应了一声,脸蛋依旧是涨红的。盯着路边的一丛野草,他抽了抽鼻子,喃喃地说:“哥,我想走,我不想呆在这个地方了,我想去找我爸妈,他们肯定也在找我呢。”
常河握着他单薄的小肩膀,不知该如何作答。走当然是可以走的,又没缺胳膊少腿,在哪里不能活呢?可是都琦不像他这么人高马大皮糙肉厚,身上又没钱没本事,脑子里也净只有些小聪明,就这么自己一个人跑到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不得叫别人给欺负死?可若是叫常河陪他一起走,他却也实在做不到——他不能为了都琦把自己刚刚走上正轨的生活再次打乱,而且乔思思那边他也没法放下。
靠坐着沉默了一会儿,都琦低下头抹了抹眼睛,像是想开了似的,脸上重新露出些笑模样。
“不提那些了。哥,我刚刚可听见了,你说要请我吃烧烤啊?说话算话不?”
“那有什么不算的。”常河也笑了,捡起手套站起身来,语气轻松地说:“你等我一会儿,我给里面收拾一下,然后换身衣服。晚上你就敞开肚皮可劲儿吃吧,看你瘦的那样,是不是好久没沾油水了?”
都琦嘿嘿一笑,拍了拍自己的小肚子。“是呗。你快去吧,我先想想一会儿点点儿什么东西。”
常河点点头回去里面收拾东西。今晚行里就他自己一个人,他得巡视一遍,把东西都收拾好,该关的电源什么的都关掉才行。
等换好衣服出来,他正打算去关卷帘门,却见都琦站在墙角的一台摩托车前,前前后后绕着圈打量,显然很是喜爱。
“哥,这是谁的车啊?真够酷的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