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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乱糟糟的江湖(第1页)

路上疾行军的两个人一口气走出了二十余里,甄有钱舔舔嘴,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说什么也得歇歇脚。

丁前溪看了眼天色,西边的晚霞映月,天开始暗起来,这种天气等下晚上会很冷,所以停下脚步的少年跟以往一样,捡些干柴去了。

甄有钱从一开始的絮絮叨叨,到两天后的埋头赶路,仿佛离那座幕北山越近,这条小蛟龙的心事就越多。

压得他意兴阑珊,沉默寡言。

跟李宁洛分别以后,丁前溪不再刻意的挑些官道前行,以往照顾着姑娘爱美的天性,天黑之前都会找些客栈酒楼等人多的地方,最起码洗澡方便。

离开了钟离郡以后,虽然路上又有个人陪伴前行,可两个大男人,就没那么讲究了。

几乎是沿着一条直线前行的两人,遇水的时候捉鱼,遇到野兔子的时候也捉了带在身上,路上偶尔能见着挂在树上的几个表皮发黑的浑圆野果,坚强的熬过了整个冬天,放在溪水里化开冻碴,味道竟出奇的好,汁水十足,可口无比。

拉撒就更简单了,随便找个避风的小树丛,反正荒郊野岭,平时也没多少人路过,不过没多少人不代表真的没有人,行走江湖多的是心怀鬼胎不敢走大道的莽人。

就好比那御剑疾驰的两名年轻剑修走后,丁前溪二人就遇到一行一看就不是什么正道人物的五六人,个个生得凶神恶煞,一脸横肉,脸上就没有不带着伤的,还有个缺了两只耳朵,削去一只鼻子的怪人,好在与这行人相遇,没闹出什么风波,六个人斜眼瞥了二人一眼,便快速离开了。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谨慎,往往那些人落单的,看着好欺负的人,最好离得远些,特别是胆敢一个人在乡野小道上行走的姑娘,看衣着暴露程度,什么领口扯得颇为低得,甚至是香肩半露的,一定不能被美色迷了心智,好些人老前辈就在这种女子身上阴沟里翻船,小命不保。

特别是在山阴城这种人少幺蛾子多的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人多的地方鬼魅魍魉出没的少,那是因为人的生气压得住地气,山阴城这地方,本身就处在两座大山之间的城市,好不容易因为边关贸易走私马匹一类的生意,聚拢了一批只要钱不要命那种形形色色的人。

结果三百年集聚下来的人口,被十几年前那场大战一下子打没了。

百万人口的大城最后只剩下十几万的奴隶。

上面没了生气,地气上涌,所以一路上遇见的精怪一类的并不少,比如那条贪嘴被垂钓上来的金黄鲤鱼,这种精怪怎么可能会吃草根下的肉虫,还不是因为,一缕龙气附着在钩子上。

两人先前路过一座颇为壮观的石桥之时,大白天的晴空炸雷,桥下溪水猛涨不止,眼看着就要冲塌石桥下的基座,可不知为何,汹涌而来的溪水很快倒流而上,甄有钱轻轻放下已经微微抬起的脚掌,笑着跟丁前溪解释道:“一条小蛇调皮,练习走江而已,很多山水录上都有写过这种情景,见得多了,就不会很奇怪了。”

有句江湖传言称,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其实出了青集,还真有匪人精怪之类的,想要趁着夜色,摸黑对那个浑身上下空无一物的青衫少年出手,那个背着剑的年轻人多少有两把刷子,可一个书生模样的,瞧着就好欺负,结果出手的那个,刚刚接近拉完屎提好裤子恰好向前走了两步的年轻人,浑身充满爆炸肌肉的中年汉子,也不见如何便直挺挺的栽倒在地,应该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屎憋死的可怜人。

与汉子同行的那拨人转身便走,走江湖可不能信那什么事不过三,最多最多出手试探一次,否则就是点了甜汤还送菜,都是添头了。

甄有钱无聊地给火堆添柴火,丁前溪拨了野兔皮找了个地方开始掏去内脏,少年将水囊抛给那个无聊的青衫,嘱咐道:“咱们的清水不多了,我看你实在无聊得很,不如去附近找些水来,这兔肉还挺噎人的,等下免不了要喝水,辛苦你了,记得速去速回啊,因为时间太久,烤兔肉可就要熟了。”

每天也就吃熟食这点乐子了,甄有钱飞快站起身拍拍屁股跑开了,小蛟龙跟丁前溪相处了这么些天,下意识的模仿少年一些行为习惯,什么只要从草地上起身必拍屁股,喝完了水必用袖子擦嘴,甚至从不知道清洁牙齿为何物的甄有钱,都开始偷偷的用些粗盐蘸在食指上使劲得摩擦牙齿了,还知道喝口水咕噜下然后吐掉。

人类真是麻烦,吃饱了不该睡觉养膘吗?可惜天天只能吃个半饱,还要被人类使唤着干活,我龙的肚皮都小了一圈了。

烦龙。

甄有钱离开丁前溪的视线后,张开嘴,很快便有细细的水珠自天空凝聚,汇成一条水线钻进那颇大的水囊内,下意识抬起袖子擦嘴的青衫少年,右边袖口那里,始终干净如新,这本就是他化蛟时的遗蜕,又怎会如丁前溪袖口那里,黑抹抹一片呢。

打完了水正想往回走的青衫少年,注意力被远处山头上两拨人吸引了注意力,左边的一群人就是白日里遇上的那六名凶神恶煞的江湖人,右边有个穿着锦衣的公子哥护着一位腿很长的姑娘,甄有钱来了兴趣,干脆将手拢进袖子里看了一会,那娘们长的真不错。

面色苍白的年轻人独自一人逃跑应该没多大的问题,可拽着个拖油瓶,实在是跑不动了。

那六个汉子相互嬉笑着,完全不把对面那一男一女当回事,砧板上的鱼,还能跑了不成!

一阵肉香传来,甄有钱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正事,看热闹哪有兔肉香?

青衫少年很快返回火堆边上,丁前溪拎开烤好的兔子,又重新架了一只上去。

没办法,抱着水囊眼巴巴看着兔肉的那个家伙,实在是太能吃了些,等下他要是吃不饱,夜晚睡觉的时候肯定满地打滚,翻来覆去睡不着。

丁前溪撕下一只兔腿,将剩下的兔肉递给了蹲在地上的青衫,那家伙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喜欢蹲在地上吃饭。

少年啃着一只兔腿,走过去跟青衫蹲在了一起,无他,两个人抱团取暖,感觉上就暖和些。

啃着兔肉的甄有钱喝了口水,含糊道:“兄弟,我刚刚去打水的时候,看见白天那群脸上带疤的壮汉了,他们正跟着一男一女对峙,就在不远处的山头上,看样子应该是劫财又劫色了,那公子哥穿着的锦衣,一看家底就颇为厚实的样子。”说完还悄悄瞅了眼啃着兔腿的那位发黑的衣袖,看看,走江湖就得是这身打扮,穿着光鲜亮丽,那不是把有钱二字,写在脸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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