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佑疏仔仔细细地保护着自己小小的左手,不让字迹糊掉,这支笔好像有神奇的魔力,连写个字都能在她的掌心灼烧,连带着也烧这她的心。
真好——她遇见了,许若华。
后来的许若华也庆幸——真好,她遇见了,南佑疏。
电影已经演到最高潮了,南佑疏自从许若华的戏份出来后,就没再和姐姐闹腾了,安安静静地着电影,神情专注,让许若华很是受用。
李雪的家庭因为世道不好,生意不好做,要离开长沙了,所以李雪也要转学。而此时,程冬和李雪解开了之前的误会,又互相被彼此的才华吸引,感情已经迅速升温,两情相悦。
程冬得知李雪要离开后,终于不再犹豫,递交了一份早就写好的情诗:
那天,你站在升旗台下,蓝色的袄裙,黑色的小平跟儿,微风带起阵阵花香。我已确定,你是我这一生只会遇见一次的惊喜。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灵魂伴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仅此而已。
人物的情感也一瞬间因为这封情书达到了高潮,在李雪离开的前一夜,程冬和李雪在暴雨中青涩又冲动,最后轻轻一吻,一触即离。
南佑疏看到这一段的时候呼吸有点不顺畅,心情跌落了谷底,电影里还在说程冬着台词,她却什么都听不见了。许若华看到这一段的时候也下意识地看了南佑疏,果不其然,她很失落的样子。
许若华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第一时间,下意识地对南佑疏解释到:“这是一种拍摄手法,借位”,怕南佑疏不懂,又补充:“只需要男女演员稍微挨着对方的脸,就大可以让观众感觉两人是在接吻。”
南佑疏垂了垂的眼角,似乎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办法……也就是说,她的姐姐没有亲胡左……一直紧绷的状态忽地放松了。
只是南佑疏对自己很失望,自己却老是太过于依赖她,还要让姐姐担心,自己刚刚凭什么不开心呢又以什么身份不开心呢明明自己只是被姐姐捡回家养着的孩子,以后一定要懂事一点。南佑疏还不知道刚刚突然而起的那股情绪名为——“占有欲”。
这仿佛一个小插曲一样,很快就过去了。电影已经进入尾声,没想到因为国家战争四起,程冬和李雪一别就是十年。
程冬没有继续读下去。时间到了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程冬参了军,一条腿却瘸了,心里却始终惦记着那位身穿蓝色袄裙的女生。
再次搜寻到李雪的消息的时候,却听说她成了有名的舞厅歌姬。程冬痛不欲生,却不敢相信——他不能相信当初说出“身膏野革”的女子,却甘愿堕落。
歌舞厅是什么地方是日军大佐和权贵走狗经常去的地方。程冬不愿信,独自瘸着一条腿上了绿皮火车,去了李雪的城市,上海。
傍晚,灯红酒绿,莺莺燕燕的声音从当地从“百乐门”里传出。有人说,李雪就在里头唱歌,是招牌,他记挂了整整十年的女人成为了“百乐门”的招牌。
门口的服务生拦住他:
“怎么来了个瘸子?怕不是讨饭的吧今天日本的大佐可在里头呢,你可不能进去。”
“你们的头牌是谁说话!”程冬咬牙切齿地问道。
“你外地的吧,谁不知道百乐门招牌李雪啊,听说以前还是大学生,最近正受大佐的宠呢,那身材啧啧啧,怕是卖的。”
“你个狗娘养的!”程冬一拳把服务生打到了地上,打的服务生鼻血横流,直呼:“大佐!大佐救命!杀人了啊!疯子!”
大佐的手下前来拉开两人,用枪杆子把程冬的后脖颈使劲抡了一下,本就瘸了的程冬倒在了地上。“你们!闹事的通通没命!你!滚远点!这个闹事的!抓去给大佐看看是不是刺杀的!”
日军将程冬抓进了“百乐门”,里面播放着爵士乐,里面的人□□地随着音乐扭动着,一副糜烂不堪的样子。程冬被摁在了大佐身后,日军向大佐报告了这件事,大佐不悦道:“东亚病夫,丧家之犬罢了。李小姐就要上场了,赏他听完李小姐的歌,然后拉出去毙了吧。”
全场的灯光突然安了下来,聚光灯缓缓地打在了舞台中央,一位成熟妩媚的女人婀娜多姿地走上了舞台,红唇轻启:“这首歌,送给我们的尊敬的大佐先生。”
程冬眼睛血红,是她。她不再青涩稚嫩,褪去了浅蓝色的学生袄裙,穿上了艳丽的旗袍,身材丰腴别致,勾人心魂。她也换掉了黑色的小平跟儿,穿上了很高的西洋高跟鞋。更是留长了她的头发,烫了卷发,顾盼生姿,一举一动都令人心神荡漾,却又令程冬感到无比地陌生。
程冬不顾日军的按压,用尽全身力气站了起来,恶狠狠地盯着眼前这个女人歇斯底里地喊“为什么!”。女人一瞥,也看到了他,然后视线转移到了大佐身上,微微一笑。
她,她这是不认识自己了……是不认识还是不敢认还是不愿认程冬又被日军打下去了“老实点!”大佐却笑了:“怎么样很好看吧可惜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而你,果然是个只会喊叫的疯子,也马上要死了。”
“大佐不用理他这种人,何况是个瘸子,我要唱歌给您听了”李雪媚声道。大佐捋了捋他的八字胡:“唱吧,李小姐。”于是婉转的歌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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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巴恰恰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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