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孑颖伸出一只手指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接着对丁聆说:“所以就说你没事多刷刷校网嘛,这个在学校里都不是什么新闻。他经常都是这样子,穿着个拖鞋,丧着个脸,自己专业上的课爱去不去的却特别喜欢去蹭各种各样的大课,都不知道脑子怎么想的,特别是中文系啊、美术啊、历史啊、神秘学什么的……总之,你别被他那个高冷男神的外表迷惑了,他其实根本就是个奇葩男神经病!”
“哈?是吧!”丁聆一听,这下更绝望了,胸口锤得砰砰直响。
任孑颖小心翼翼的提醒她,道:“丁聆,你可别再去惹事啊!”
丁聆欲哭无泪:“你都看见了,神经病杀人他不用偿命,我特么跟一个神经病尼玛还能怎么计较?我都被反噬成这样了,我还要去找他吗?那除非我也是个神经病呀!”
任孑颖叹了口气嘀咕道:“可见你一点自觉都没有呢。”
丁聆:“你说什么?”
任孑颖:“没什么。”
丁聆:“总之,老娘不跟脑残计较。惹不起我还躲得起,以后不管季获这个名字,还是他这个人,我丁聆只要看到了就都躲着走!”
任孑颖赶紧朝她竖起大拇指:“大气!”
丁聆瘪瘪嘴,这回是真把她委屈坏了。
然而,关于季获的魔咒却并没有就此停止,在那个迟到的早晨已经被驱动运转了起来,它开始在丁聆的生活里犹如鬼魅一般变得如影随形……
学校说大不大,说小还真不小,可巧的是真的走到哪里丁聆都能碰见季获。
丁聆去食堂打饭,明明是她一眼就看见的位置,结果下一秒就看见端着餐盘的季获一屁股坐了下去。
丁聆去图书馆,明明是她之前定的书目,结果最后全让季获拿走了,还能有比这更诡异的巧合吗,这季获顶着一张好脸真的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啊靠。
面对这种情况,丁聆思来想去竟然认为是自己躲得不够隐蔽,不够彻底。于是,小树林、天台上、花圃里……丁聆就差没去钻狗洞了,都到这种份上两人都能碰上,这个季获尼玛是个鬼魂吧,成天游游荡荡的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走哪都能碰上,这种见鬼的缘分说给谁听谁都不信。
每天早晨五点钟的时候,正是地平线里的太阳蠢蠢欲动准备初生的时刻。每每是这种时候,丁聆总是会顶着一张倦容,神情困顿的守在某个地方吃吃地等待着破晓和新生。
曾经有人说过,当太阳准备初生的那一刻,画面最是难以形容。那种变化,无声却又是在转瞬之间,犹如打翻了五色盘一般,黑白默片般的世界在眼前瞬间活了过来,一切都是鲜淋淋的。
世界之大,却是由许许多多的局部组合成为的一个整体,有时气势恢宏,有时细微精致。丁聆最喜欢用眼睛、用耳朵、用舌尖……用自己的身体去观察它们,想象自己变身成为它们其中的一员,用另一种生命方式去感知这个世界。
结果清晨五点,学校的天台,丁聆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原因是丁聆摸着黑好不容爬上天台的时候,那个自己早就踩点相中的地盘已经有人躺在那里睡着了?
小心翼翼的凑近了一看,果不然又是季获。对于这位校园大男神……经病的脑回路和自己莫名同步,丁聆竟然感觉自己被冒犯了。
偷偷的看着那个静静沉睡的家伙,微垂的脸,蓬乱的头发盖住了他的眉眼,但裸。露出来的鼻尖、嘴唇还有下巴依然无比完美。
丁聆不得不承认,这个人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长得真还挺好看的。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算我怕了你,我到另一头去可以了吧。”无奈之下丁聆也只好悄悄的躲到天台的另外一头。
虽然位置不好,但丁聆却看见了另外一方景色。
那里没有宁静却充满朝气的大校园,看不到操场,也没有校道。那是一栋废弃的旧教学楼,它矗立在荒草之中,寂静而落魄,只有太阳初升时的那一刻,当淡淡的橘红色光芒爬上了校舍才似乎是有了那么一丝气息。
这个后山上的旧校楼对丁聆而言,就仿佛是发现了一个新大陆,她搓了搓下巴嘴里嘀咕着:“从前怎么没发现还有这么个地方呢?”然后心里开始各种盘算了起来。
……
作死小英雄丁聆
旧校楼并不等于是废弃校舍,这里其实已经成为了几个校社团的活动教室。比如围棋社、象棋社、国际象棋、桥牌……之类的那种需要找个安静地方的社团,那么选择在了这里就变得特别合适。
就像每个学校里多多少少总有一些属于自己的校园传说那样,故事总是多少都和旧学楼有关,这所百年老校的旧学楼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