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实在怕孩子烧坏脑子,留下什么病根,就麻烦温随找找N市有名的儿童医院,留了温母守家,温父,温进和玲玲带着孩子来市里看病。
他们在这钢筋水泥的城市丛林中简直要迷了路,继而感到恐慌。即使拿出了最好的衣服穿着,可走在路上时,还是显而易见的寒酸。玻璃幕墙筑成的大厦,他们仰着头望,也望不到顶。
温进的儿子大名已经起好了,叫温明,光明的明。
和他爸爸的一样朝气蓬勃,有希望。
温明被抱在玲玲怀里,掀开滚热的小眼皮,看着爸爸妈妈和爷爷跟在温随后面走。
温父一辈子在土地上过活,温进虽有力气,但性子木讷,玲玲是女人,抱着孩子已经气喘吁吁,因此所有担子都落到了温随肩上。
温随的公司基本不让请假,他只能一天里做两天的工作,挤出时间带孩子去看病。
一线城市的大医院每天都充溢着各地的病患,清早排队挂号,付费化验,都是磨人心力的事情。许多天奔走下来,温随憔悴了很多。
幸而温明的烧总算退了下来,要是再迟些,后果就严重了。
温随的房子本就不大,一下子来了三个人,就更显得拥挤。他让温进和玲玲睡在卧室,又把沙发给父亲收拾好,最后才在地上弄了个简单的铺盖,自己睡了上去。
夜晚,温随和父亲一起躺在客厅里,空气中混杂着温进身上化肥厂的淡淡臭味,以及孩子的奶香味,浮沉与气味来回搅动,十分混浊。
温父看上去心事重重,翻来覆去了几下,还是坐了起来:“阿随,你睡沙发,爸身板硬,躺地上没事。”
温随赶忙拦住他:“爸,我没事的。”
温父很坚持,被拦了好几下才拦住。他默然良久,说道:“你这么好的孩子,我们没什么可还你的。”
“爸……”温随被这么见外的话哽得说不出话,于是低下头去。“本来……就是我该做的……都是一家人。”
在农村人的眼里,儿女双全是人生最圆满的事情。因此温家人觉得,让温随不再孤家寡人地蹉跎下去,是最好的补偿。
温父搓了几下手,提高了点声音,显出些高兴的意思:“阿随……你还记得年初说的,你大伯介绍的姑娘吗?”
“……记得。”温随一愣。
“那姑娘真的好,家里日子过得不错,就是田东的夏家呀,人也标致洋气。她带着的那个什么……巧克力……囡囡特别爱吃。人家知道你是大学生,喜欢的很……”
温随听了几句,就知道父亲的意思是什么了。他没有反驳,低着头安静听着。年初温母第一次提起时,温随还在和君翰如做些没有意义的纠缠,抱着些没有意义的幻想,那时他就没有敢拒绝,这时则更不敢了。
“那姑娘一心想来N市见见世面,他爹妈也和我们说了,想能不能托你给她找个活做,先在N市安顿下来?我想这是好事,就答应下来了。”
温父说完之后,空气就沉寂下来。
卧室里温进的鼾声飘到了客厅,三重一轻,很有规律。等反复到第四下的时候,温随伸出手,替温父掖了掖被子,说:
“既然爸答应了,我肯定会照顾好夏小姐。”
那个姑娘叫夏妍。
他们家是村里第一家盖楼房的,已经是同乡人眼里的富户。夏妍从小就被父母富养着,养得娇滴滴的,也养得目中无人。
她妈说了,夏天的花,就得艳艳的,才好看。
所以夏妍从骨子里就喜欢艳丽,富贵。
她妈又说了,做老婆的,若是制不住丈夫,那像什么话。
所以她练得一张刁钻泼辣的嘴皮子,骂起人来,口中刀子能把对面男人的脸皮削下来几片。
她不想沾染到小孩子的病气,就自己先找了个宾馆住下来,每天吹着气,涂指甲油,手指甲涂完了涂脚趾甲,脚趾甲涂完了就卸掉,重新再来一遍。来来回回好几次,乐此不疲。
后来她终于满意了,才收拾了东西,去见那个读过大学的老男人。
温随看见夏妍朝自己走过来的时候,连忙低下头去,不敢看她。
“你好,温哥,我叫夏妍。”夏妍十分大方地打了个招呼,拉住温随的手摇了两下:“你叫我妍妍就行了。”
“妍……妍……”温随脸有点白,用力把手抽出来,又用力摇了摇头,讷讷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