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烟入肺,眉眼都舒展了。
这烟是他在门外小胡同的小商店买的,叫做“古城”,五分钱一包,烟卷是棕色的,连个过滤嘴都没有,劲儿大,味冲,有点上头。
但正适合他此时的状态。
这烟不能使劲抽,劲儿使大了,就会嘬一口烟沫子。
李牧第一次抽这个烟的时候,咳嗽了好久。
这具身体本来只喝酒不抽烟,初次抽烟时,身体竟然还有点不适应。
但经过李牧这三天没日没夜的狂抽,已经渐渐适应了烟草在肺部缓缓流转的熏然感觉。
前世的他,抽烟喝酒乃是标配,如今借尸还魂,重活一世,这抽烟的习惯还改不了,如果手里不拿着根烟,总觉得少点什么。
手里夹着烟,后仰在椅背上,李牧的思维散发开来。
“当务之急,是想办法弄点钱花花。”
原身在自杀前,将自己的存款全都打给了老家的弟弟妹妹,搞的李牧醒来后,搜遍整个宅院,总共也就找到了一百多块钱。
这一百多块还是被原身压在床头枕头下面的,用一张遗书包着。
李牧把钱收了起来,遗书则放在了书房的抽屉里。
这遗书是用毛笔写的,原身的书法造诣竟然出奇的不错,尤其是这一幅绝笔书,力透纸背,点画如刀,简直不逊色于历代的书法大家。
这么一副遗书,毕竟是原身的绝笔,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书法本身的造诣上,对李牧来说,都有很大的收藏价值。
遗书上写的很清楚,这一百块是给收尸人的辛苦钱,同时也用来操办他的后事。
在这个年代,一百多块钱,足够一个四口之家三月的生活费了。
如果是农村穷苦人家,一年都花不了一百块钱!
有这一百块钱打底,李牧还能支撑一段时间。
但这么点钱,总有花完的时候,坐吃山空可不是李牧的性子。
提前准备一下,抓进时间弄点钱改善一下生活,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好在这些钱还能撑几天,李牧倒也不是太着急,挣钱对他来说,倒也算不得难事。
在这个与前世八十年代差不多相同的风口里,就算是一头猪,也能飞起来。
况且他还有前世的诸多经验和生活技能,生存从来就不算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