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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页(第1页)

林韶工作的城市离程澈的城市大概一个半小时的路程,林韶周末没事的时候就开车来找程澈。林韶凌晨和明徵经常在程澈租的小屋里打游戏,程澈也默许了他们,拿一本书坐沙发上,然后时不时给他们递个零食,倒个茶什么的。

这一年的秋天因为气候的原因,明徵断断续续地干咳了小半个月不见好。利用周末休息的时间,程澈买了两颗蜜柚,用蜂蜜熬了两瓶柚子茶给明徵送过去。

明徵身上披着毛毯手上拿着纸巾盒给程澈开门,整个人无精打采,他的咳嗽更严重了,似乎还有一点发烧。程澈给明徵量了体温,找出药喂他吃上,给他掖好被子。得知明徵一天都没有吃饭,程澈下楼买了菜和鸡蛋。虽然程澈小心翼翼尽量不打扰明徵休息,明徵还是可以听到厨房程澈忙碌的声音。

外面的天气很好,阳光从阳台上暖暖地洒进来,明徵闭上眼睛听着厨房里的声音,也许是退烧药的作用,也许是自我催眠,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已经和程澈永远生活在一起,如果能这样平平淡淡波澜不惊地过一辈子,那该有多好。

程澈,我能把你永远留在我身边吗?

“她做了她所有能做的,她没有错,她只是不爱你。”梦里的另一个自己说。明徵满头大汗突然被惊醒,心像是被用力抛向井里,深不见底,寒冷入骨。

明徵一把掀开被子,光着脚跑进厨房,看到程澈在认真拿勺子搅动锅里的粥,他慢慢从背后拥住程澈,在接触到带着程澈体温的毛衣后,明徵觉得自己才可以正常呼吸了。程澈挣脱了几下发现明徵抱得更紧了,明徵把头埋在程澈颈间低低地说:“答应我,不要走。”程澈感觉到明徵额头上依然滚烫,只得轻声安慰他,“好好好,我不走。你还发烧,不要光脚踩在地上,赶快去把拖鞋穿上,我给你盛粥。”程澈半哄半推,明徵才松开手。

明徵坐在餐桌前,看着他面前的两个菜,一个鸡蛋羹,一碗粥,他抬起头看着程澈,眼里水汪汪的,“程澈,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气氛有些尴尬,程澈故作轻松地边收拾灶台边说:“我不是对你好,我是对一个生病的人好。你不想我对你这么好,你就赶快好起来吧。”

明徵并没有继续程澈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是走到程澈面前,把背对着自己的程澈转过来,看着程澈的眼睛,认真地说:“如果我说,我想要一辈子这样,这样和你在一起,你愿意吗?”程澈不敢直视明徵,只得红着脸吞吞吐吐地回答,“明徵。。。。。。太突然了,我。。。。。。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我已经想的很清楚,这七年里我没有一刻不想与你共赴白发苍苍。今天你在厨房帮我煮粥的时候,我多想把这一刻变成永恒。答应我,从现在开始,考虑一下,好不好?你不需要立刻回答我,等你想好了,告诉我。”

林韶来找程澈的时候,程澈用一下午的时间给他讲了她和言念明徵之间的事,林韶听完,沉默良久。程澈告诉林韶,明徵委婉地向自己求婚了,她问林韶自己该怎么办。

林韶叹了一口气,“程澈,在你问我这个问题的时候,你自己就已经知道答案了。你从小就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小鸵鸟,看着勇敢坚强,实则逃避是你的直觉。但这一天终究要来,你躲了七年,这一天还是要来。你和明徵的遇见,是你们彼此的大幸,也是不幸。你们两个人,总有一个要先醒过来,打破这幸亦或不幸。时间不是一切的解药,更不是迷药,它是答案,最诚实的答案,它足以击碎任何形式的自欺欺人。程澈,和明徵分手吧。”

程澈在这一瞬间终于懂了,就像失眠一样,越是努力越是睡不着,越想要忘记一个人,那些记忆越是会在心里生出盘根错节的根须。你看不到他的样子,你听不到他的声音,你甚至都不知道他的消息,但是只要想起他,那种感觉永远不会消逝。

程澈走到明徵房门口,深呼吸一口气,敲了三下明徵的门。明徵很快帮她开了门,他还不知道程澈接下来要说的话,高兴地转身要帮程澈从冰箱里拿出来一瓶果汁。在程澈说出:“不用麻烦了,我说几句话就走。”的时候,背对着程澈的明徵突然脊背一僵,他预感到了程澈的话。

“明徵,那天你的话我认真想过了,我觉得我们还是。。。。。。就此。。。。。。分开吧!”

明徵跑过来,抓着程澈的肩膀,有些激动,“不,程澈,不,你听我说。”直到他看到程澈被他弄疼的表情,才松开手。他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是在说服程澈,更像是在说服自己,他有些语无伦次地说:“不,程澈,我们之间很好,我们已经在一起七年了,这七年里我们几乎没有过争执,你对我很好,我也视你如珍宝,七年里我们一起经历过很多事,你记得吗?程澈,你记得吗?那些快乐都是真实的啊。我们现在不需要改变,我们只需要延续这快乐就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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