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书:同治四年闰五月初九日谕纪泽纪鸿
又寄银百五十两,合前寄之百金,均为大女儿于归之用。以二百金办奁具,以五十余为程仪,家中切不可另筹银钱,过于奢侈。遭此乱世,虽大富大贵,亦靠不住,惟勤俭二字可以持久。
家书:咸丰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未有主帅晏而将弁能早者也,犹之一家之中,未有家长晏而子弟能早者也。
家书:咸丰九年六月初四日致澄弟
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
家书:咸丰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致澄温沅诸弟
盐姜颇好,所作椿麸子,酝莱亦好。家中外须讲求莳蔬,内须讲求晒小菜。此足验人家之兴衰,不可忽也。
家书:同治五年九月十七日谕纪泽纪鸿
一家之中勤则兴,懒则败,一定之理。
家书:咸丰四年六月初二日致澄温沅季弟
家中兄弟子任,总宜以勤敬二字为法,一家能勤能敬,虽乱世亦有兴旺气象,一身能勤能敬,虽愚人亦有贤知风味。
书:咸丰四年七月二十一夜三更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读书乃寒士本业,切不可有官家风味。吾于书箱及文房器具,但求为寒士所能备者,不求珍异也。家中新居富(忄予),一切须存此意,莫作代代做官之想,须作代代做土民之想。门外挂匾不可写&ot;候府&ot;&ot;相府&ot;字样,天下多难,此等均未必可靠,但挂&ot;宫太保第&ot;一匾而已。
家书: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谕纪泽
我朝列圣相承,总是寅正即起,至今二百年不改。我家高曾祖考相传早起,吾得见竟希公、星冈公皆未明即起,冬寒起坐约一个时辰,始见天亮。吾父竹亭公亦甫黎明即起,有事则不待黎明,每夜必起着一二次不等,此尔所及见者也。余近亦黎明即起,思有以绍先人之家风。尔既冠授室,当以早起为第一先务,自力行之,亦率新妇力行之。
家书:咸丰九年十月十四日谕纪泽
金陵署内木器之稍佳者,不必带去。余拟寄银三百,请澄叔在湘乡、湘潭置些木器,送子富(忄予)。但求结实,不求华贵。衙门木器等物,除送人少许外,馀概交与房主姚姓、张姓,稍留去后之思。
家书: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谕纪泽
吾教子弟不离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读古书以训诂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养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三者曰:孝致祥,勤致祥,恕致详。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则专重孝字。其少壮敬亲,暮年爱亲,出于至诚。故吾纂墓志,仅叙一事。吾社星冈公之教人,则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考、宝、早、扫、书、蔬、鱼、猪;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医药,皆不信也。处兹乱世,银钱愈少,则愈可免祸;用度愈省,则愈可养福。
家书: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
唯子侯须教一勤字一谦字。谦者骄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骄奢y佚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书:咸丰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致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规模宏远,而其训诫子弟,恒有恭谨敛退之象。
文:《笔记二十七则英雄诫子弟》
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