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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页(第1页)

“温绥?”不知她是否顺利?“请问,温绥在何处?”易来到殿外,见到一个老者站在庭中,便上前询问。老者回头看他,叹了一口气,“族长已去,她叮嘱我们好生照料你,等你好了,便可以自行离去了。”“……她出了何事?”易狠狠拧了眉,露出些焦虑神色。先前的种种不安,好像都成真了。“那块巫骨上附着的诅咒十分强大,即使巫神残存神力,也不足以完全化解,所以族长用了献祭自身之法。”“她现在在何处?”易脸上的笑消失了,好像从一阵无害的风变成了寒霜。长老被他忽然爆发的气势惊了一瞬,但很快皱起了眉,表情忍耐的说:“族长还在圣地,三日过去,圣地已封,直到下任族长归来,才会再次打开,为她收殓尸身。这事就是我们族中之事,不劳你费心了。”易不发一言,忽然挥袖,像踩着一缕清风一般飘然而去。“你要干什么!”长老见他去往圣地方向,瞪大了眼睛喊道。可惜易如今没心思理会他,他匆匆来到圣地,没有了巫骨拖累,那些巫族人都拦他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闯进了圣地中。易体味到了何为心急如焚,也明白了什么叫做痛彻心扉。他终于见到了温绥的模样,却是她浑身浴血,几乎被侵蚀的面目全非的模样。温绥躺在泉水中的大石上,身上华丽繁复的衣袍沾满了血渍,在她身体上方,再看不到一丝恶浊之气的巫骨漂浮着,向四周墙壁上的花纹中输送着灵力。易将温绥的身体抱了起来,离开了圣地。圣地之外站满了人,见他出来,先是一静,然后喧哗起来。“出来了!那是族长!”“族长已经……”“圣地中到底如何了?”“他要带族长去何处?!”易望着周围神色各异的温献部族人,挥袖将两个攻上前来的祭司打退,然后他招来灵气聚成的白鹿,带着温绥乘上白鹿消失在云间,没留下一句话。可温献部族人看着那乘白鹿离去的人,全都愣了,不知是谁先惊呼了一声:“鹿神!”然后众人纷纷扔下武器,还有人高喊着:“一定是鹿神的使者,他会救活我们族长!”温献部族人见了那一幕,都认定族长没有死,还会回来,就算温幼夏被找回来,继承了新的族长之位,仍旧有不少人在期盼着前任族长归来。十年后,族长终于乘着白鹿回来了。不只她回来了,她怀里还抱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小女娃,女娃脑袋上两根小角,既像龙角,又像鹿角,非常奇异。不论温献部族中如何因为温绥归来闹腾着,重明山林之中还是很安静。易身后跟着一头高大白鹿,慢悠悠的走出山林,见到等在林外的卿,还没说话,对方就往他身后瞄了瞄,有些失望的道:“唉,你女儿怎么没一起出来。”“她与阿绥回去看看,要过几日才回来。”易笑着说完,就忍不住咳嗽了一声。卿见状摇了摇头,“虽然现在还好,但我还是得说,你那个时候实在太鲁莽了,为了把人救回来,生生把自己弄成这样,今后寿数恐怕比不过我们几个了。”易:“无事,能伴阿绥一生便足够了。”卿:“易,你也变了,你从前不会拿话堵朋友的。”易但笑不语。卿自己笑起来,“得了,不说了,等你家那两位回来,去找我们,我们一起去栾那吃酒去,他妹妹要办成年礼,动静可不小。”易答应下来,“好,我们一家都会去的。”三日后,温绥带着女儿大包小包的回来了。“我回来了!”“辛苦了,来喝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喝水可不能解相思之苦,来让我亲一下~”“爹娘羞羞~”“小崽子一边玩去!”“阿绥,不要这样说小鹿。”“行行行听你的。”温绥说完看女儿,“小鹿你自己一边玩去!”小娃娃:“……”【温绥篇·完】钟瑾篇(上)钟瑾是个灵族人,在众多种族中,灵族人无疑是最苦逼的,论能力比不过魔族妖族和仙人,论数量又比不过人族和鬼族,大概也就巫族能和他们差不多苦逼。可是人家巫族人,还能使用灵力,可灵族呢,虽然名字里有个灵字,可是完全用不了灵力。巫族和灵族一样避世,只不过巫族的避世是隐于山林,而灵族的避世,就是把自己伪装成人类,干脆混进人类之中,和人类一样生活,不让人发现自己的灵族身份。这很容易,因为灵族人一般长得都和普通人类一样,除了不同的灵有不同的能力之外,他们和人类完全没有区别。而灵族人的能力……非常一言难尽。灵族人都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能力,比如说可以让水变咸——这是一块盐石变成的灵;比如说可以随时随地拿出盛开的石榴花——这是一棵石榴树变成的灵;再比如说可以喝很多酒不会醉——这是一只酒缸变成的灵。万物都有灵,所谓的灵族就是许多原本没有生命的东西,忽然诞生了生命,慢慢变成了完整的生命体。在某种意义上和妖族很像,但这两族又是完全不同的变化方向。灵族数量不多,一般也没什么很厉害的能力,但是大多都很善于钻营,混在人类之中生活,也能混的风生水起。不过,凡事都有例外,钟瑾就是那个例外。不过这不能怪钟瑾不努力,相反她真是个特别努力在人界生存的灵族人,可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就霉运当头,做什么都做不好,还总是被莫名其妙牵扯进乱七八糟的事故里,几次差点被发现不是人,要不是她的能力还算好使,早就混不下去了。钟瑾是一株瞌睡草变成的灵,天知道瞌睡草为什么会变出一个灵,但事实就是她就是这么无理取闹的出现了。因为她是瞌睡草变成的灵,所以她可以让人忍不住打瞌睡,在众多同族人的奇怪能力中,也算是比较实用的一种,至少逃跑方便。可是能力再实用,也架不住钟瑾是真倒霉。她在人界游荡了几十年了,换了好几个地方和身份,就想找个地方安安生生的过上一段时间,可是这个愿望也没法实现。这会儿到处都在打仗,今天山那边的某某国打过来了,明天山这边的某某国和某某国打过来了,到处都在混战,山贼匪盗之流也就越来越多,哪里有能安生过日子的地方,除非真的藏进山里去——可是这又有个更加操蛋的问题出现了。灵族人要是长时间不接触其他种族的生灵,就会退化回原形,这也是为什么灵族人普遍藏在人族之中,跟人族一起生活的重要原因之一,她们是没法长期独自生存的。钟瑾先前住在一个小镇子上,对外身份是一个逃难来的寡妇,才住下没有半个月,好家伙,西边生活在草原上的骑国兵打过来了。这些骑人凶恶非常,一旦入了城,劫掠粮食金银,杀男人强女人,简直一伙蝗虫大军。钟瑾虽然是灵族,但是前文也有说,除了能让人瞌睡,她啥能力都没有,就像个普通人一样。让人打瞌睡的能力还不能同时让五个以上的人打瞌睡,所以,她毫无疑问的被那些骑人抓走了,连着城里其他几十个女人一起,被绑在马上带回骑国去。都怪自己长得太好,这要是长成鞋拔子灵那张鞋拔子脸,看谁会抢她。钟瑾腹诽,被颠簸的直翻白眼。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片草原,这伙骑国军队停了下来,准备在这里扎营过夜,钟瑾她们这群女人就被关在了一个围起来的栅栏里,待遇还没有那些坐骑好。钟瑾老实的坐在栅栏里休息,真去了骑国,等着她的是什么很明显,钟瑾其实不太怕,任谁一次次经历这种操蛋的事情,都会习惯的。她只要等到晚上,把看守的人弄瞌睡,然后赶紧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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