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以这点来说,她不得不认同唐琛确实是最为理想的夫婿。非但自身条件优越,还懂得爱惜羽毛,从不随意沾染女色。
倘若撇开他嘴毒又脸臭的毛病,简直可谓梦中情郎般的存在。
可惜撇不开。
唐琛丝毫没想过,这看似无比乖巧温驯的小媳妇,竟会在心底暗自腹诽自己,只随口问道:“会写字么?”
蒋琬琰曾经见过几回唐琛的笔迹,无论力度或者技巧都是拔尖儿,再拔尖儿的。
饶是她的小字属于上乘,也断然不到足以令他惊艳的程度,因此她倒是从未想过要藏拙。
“习字读书,妾身皆略懂一二。”
唐琛听罢并未置可否,反倒向后退开几步,扬首示意她写几个字儿瞧瞧。
蒋琬琰向来不是扭捏的性子,见状当即上前就着他磨好的浓墨,提笔落下两行描写雨景的诗句。
由于唐琛惯使的紫毫,是以山兔背部的黑尖毫制成,毛性刚硬,柔软度不同于她常用的羊毫,所以眼下发挥的显然稍逊于往日的水准。
好在她底子着实不浅,每道笔画皆专心致志地勾勒而出,应当也不难入他的眼。
蒋琬琰满心满眼都在琢磨着如何把字儿写好,却不想,她身后的唐琛根本连个眼神都不给,只是瞬也不瞬地盯着面前,那几乎不盈一握的小细腰。
仿佛用单手便能掐断。
思及此,唐琛几乎是下意识用双掌扣住她的腰身,并且掂了掂重量。
蒋琬琰只觉得整个人,像是被托在掌中上下颤动着。吓得她心肝微震,一笔画顺势斜出纸张,翻飞的墨迹不慎弄污了旁边的文书。
“殿下恕罪!”蒋琬琰连忙告罪道。
唐琛点了点头,语气郑重而严肃地说道:“以后不可以再胡乱减肥了,腰围再小一寸,孤就当你抗旨不尊。”
蒋琬琰闻言一怔,有些摸不着头绪地疑问道:“嗯?不是,殿下……”
唐琛略有不耐地蹙着眉,语气也随之沉下,“同样的话,别让孤说第二遍。”
蒋琬琰目光微滞,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并应了声道:“妾身心里倒是极想遵从殿下旨意,可这一下午以来,别说正餐,愣是连个垫肚子的点心都没有,只差没把妾身饿坏了。”
唐琛自懂事以来,皆听从父皇的指示日食两餐,与国内多数人民相同,以期能够苦民所苦。
但蒋琬琰可就大不相同了。
她娇生惯养十数年,向来是少量多餐的类型。
况且平日里待在芙蓉殿,瓜果零嘴几乎全天候供应着,未曾间断。这会儿忽然空腹下来,难免就感到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