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屠夫“不,不会的。”龙桥道:“不可能。”薛东扬还不服气:“你倒是说说为什么不可能。”龙桥自信地说:“如果你被逼着砍下一根手指,那你会砍哪一根?”这个问题好,薛东扬比划半天,举起了小拇指。用处最小的,最不显眼的小拇指。“对啊。”龙桥道:“谁会砍大拇指呢?”虽然很扯,但竟然意外地有道理。龙桥甚至补充了一句:“除非这人就剩下一根大拇指了。”本来义庄边上的山就可怕,风声呼啸伴着一地零碎,现在被这么一说更可怕了,老周头甚至用怀疑的眼神看了一眼方明宴,看的方明宴恨不得把这两个人给扔到山下去。姜云心使劲儿揉了揉脸,完蛋,在这可怕的时刻,她想起了机器猫的手,还想起了那个和机器猫玩剪刀石头布的笑话,千万不能笑出来,不然方明宴一定会觉得她比薛东扬更变态的。“行了。”方明宴不得不打断他们的奇思妙想:“让你们在案件现场畅所欲言,不是让你们胡言乱语。小姜说这根手指可能是盗尸贼自己砍下来的,那么我们的目标,现在很可能是一个断指的男性。”目标顿时就明确起来了。义庄边上的村庄就那么多,人也不会太多,几个村庄加起来,最多不会超过千人。一千个人听起来可怕,但是老弱妇孺先剔除,腿脚不便的也剔除,这个人可是老周头追了一个山头的,必定是年轻力壮。一千个人里,就当一半是女性,五百个男性里,再能有三百个是青壮年就不错了。这三百个,总不能同时不小心伤了手指。方明宴顿时让人回京城叫人,分成若干队伍,查看周边村庄。找一个手指刚刚受伤,被砍断的人。男女不限,为了不漏过一个,女性和老人也都先抓来再说。万一呢,山里人常年干活儿,有些妇人力气比京城里的书生还大。这么一折腾,天都快要亮了,回京没有必要,方明宴决定就去最近的泉水村,找个老乡家里歇一歇,紧接着就可以先从泉水村开始调查。上山下山骑马不方便,老周头对这一片非常熟悉,便索性走路过去。姜云心无精打采的跟在后面,想着日后每一次的出行,都会像今天这样,下了马走路,只觉得生无可恋。要是累死了,算工伤吗?就算算工伤,补偿款她在这个年代都没有想留的人。哎~老周头也不是个靠谱的,他一路说了十几个快到了,快到了,但是他们到泉水村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他们不是从大路进村的,老周头带他们走的是一条小路,一个个一声树叶从林子里钻了出来,刚出来,迎面便是一阵难以形容的味道。“呕……”众人差一点都吐了。姜云心虽然身经百战,但是这个味道也有些受不了,这不是死人的味道,好像是什么动物的腥臭味。“哎哎,这边,这边来,别站在那,下风口味道重。”老周头显然是知道的,钻出林子就往前走,还招呼大家:“这家是养猪的,夏天味道就是重。离远点就好了。”老周头一指,果然那臭味是从边上的院子里传来的,仔细听,还能听见猪哼哼唧唧叫唤的声音。众人无话可说。老周头虽然现在住在义庄,但人是要吃饭喝酒的,泉水村是离义庄最近的村子,因此他常来打酒买肉,这家养猪的,就是他买肉的人家。“这家屠户姓屠,叫屠正德,别看是杀猪的,但是人很好,我每个月都要来买点肉回去打打牙祭,他都多给我一点下水添头什么的。”老周头解释:“是因为有个身体不好的娘亲要照顾,怕娶了媳妇对娘不好,所以年纪不小也没成亲,是个大孝子啊。”这种大孝子,姜云心是佩服的,也很尊重。自己的娘,自己照顾,没毛病。千万不要孝心外包。很多人自己的爹娘,自己不想照顾,又想要一个孝子的名声,于是娶个媳妇回来照顾,照顾好了美名是自己的,照顾不好,责任都是媳妇的。老周头很热情道:“方大人走了一路,大家都累了,不如就是屠老板家休息一下,喝口水吧。”众人都迟疑了,方明宴也迟疑了。他不是瞧不起屠户,毕竟人人都是要吃肉的,但是,这味儿那么重,怎么休息?方明宴虽然是见了无数血腥恶心的提刑司大人,也是京城里家室显赫的贵公子,不办案的时候,还是爱干净的。老周头一见方明宴迟疑,立刻明白。“屠老板院子里很干净的。”老周头解释道:“就是养猪的这个地方难闻点……离远点就行……”这就是纯粹瞎说,养猪场姜云心去过,猪圈的味道也就罢了,味道是无孔不入的,别说养猪场里面,就是靠近的地方,几百米都是臭的。就在方明宴打算继续拒绝的时候,突然听见里面有人说话。不止一个人。一个男人的声音道:“你看你这手,血都没止住,你别逞强了。去找大夫抹点药,这猪啥时候杀不行。”众人一听顿时来竖起了耳朵。手受伤?“不碍事。”另一个粗壮的男声说:“只是小伤,包起来就没事儿了。这是前几天就说好的,老张家要半个猪摆酒,不能耽误了人家。”方明宴立刻道:“正好走累了,进去歇歇。”老周头没想太多,他也累了想要在屠户家讨口水喝休息休息,于是就带头走了进去。“屠老板。”老周头进门就和里面的人打招呼。还好,里面虽然有味道,但果然不像是刚才那样的一阵阵恶臭,还是可以接受的。大院子里,一张巨大的案板,猪倒不是很大,被四脚朝天困在案板上,嗷嗷的叫着。旁边不止两个男人,包括屠正德在内,有四个男人。不过杀猪是一个体力活儿,猪的力气可不小,两三百斤的力气挣扎起来,一个壮汉都搞不定,除非方明宴那种会武功的。屠夫的伤所以杀猪的时候,左邻右舍来帮忙也是正常的,给不给钱另说,分点肉,猪下水分一点,回去给老婆孩子也算是开个荤。这个年代的平民老百姓,吃肉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有些人家甚至一年到头,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顿肉。平时别说肉,油水都不多。听见老周头的声音,其中一个脸有些方正的男人回头一看,笑道:“周伯,你来买肉吗?正好,今天有现杀的新鲜肉。”老周头低声道,这就是屠正德。众人都看的真切,屠正德的手上,裹着一截白布,白布上还渗着血。而且没有那么巧的,正是左手的大拇指。难道去义庄偷尸的人,就是这个杀猪的屠户?老周头晚上面对一屋子的尸体不害怕,但现在多少有点害怕了,屠户本就是天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职业,手上的命多了,难免浑身散着戾气。幸亏他们人多,要人不多的话,老周头可能要跑了。这时候站在龙桥身后,他还有勇气问两句。“是啊,想买点。”老周头走过去一点,又看了屠正德的手一眼:“你这手怎么了,受伤了?”屠正德一听,脸上露出十分郁闷的表情。“别提了,今早上这猪挣扎的太凶,一刀没对准,砍到了自己的手。”屠正德很敞亮,只是觉得倒霉,没觉得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因此将手抬起来展示给大家看。这部位,当真是和姜云心推测出来的一模一样。但是屠正德也未免太坦然了,他是知道老周头的身份的,如果真的是他偷的尸体,怎么能如此坦然?屠正德展示完了伤口,随口问:“老周头,这几位是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