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迟冲了个澡,围了条浴巾从淋浴房里出来。
盥洗台上摆着的男士护肤品是连笑上回去东京拍新品时给他带的伴手礼,他刚拿起其中一瓶,想起什么来了便是眉心一皱。
拉开墙边柜,将这组护肤品一股脑全扔里头,眼不见为净。
他之前还挺纳闷她怎么给他挑了一组味道如此……娘……的护肤品,敢情她那时候压根没把他当男人看。
他到底哪儿娘了?
方迟审视镜中自己,最近忙着给人做厨子,确实有些疏于身材管理,泰拳课也很久没去上了。
如今看来,六块腹肌确实没之前那么明显。
但这样反而更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了不是么?
女人都最吃这一套了不是么?——
此话可是出自辣手摧花谭不挑之口,可信度堪比哲理。
谭骁自然也告诉过他,床上运动才是保持身材最好的运动,方便省事又可身心愉悦。
谭骁也不是没把姑娘往他身边塞过,他拒绝起来却是毫不含糊:“不好意思,我挑食。”
“你再这样挑下去,迟早饿死。将就吃两口都不行?”
他也不是没有试着将就过,大一时谈过一个,三个月,对方嫌他太不上心,把他踹了。再经女生之间口口相传,他一跃成为众人眼中不解风情、只爱自己的直男癌。
大三时又谈了一个,依旧是三个月,他依旧是不怎么上心的死样子,但对方思想比他成熟得多,也不在乎他上不上心,就只想把他上了。三个月一到,对方大概觉得时机成熟,上演了一出凌晨喝醉无法回宿舍的戏码。
那一次,他把人送到酒店,接了个谭骁打来探听情况的电话,回头一看,她的衣服已经全脱完了。
对方已经做到这份上,给与回馈似乎成了基本礼貌,可他还是走了。
并非因为自己是什么卫道士,而是真的,没什么感觉。
那次之后,传闻他喜欢男人的消息不胫而走。
第一回分手,他成了直男癌。第二回分手,他连直男都不再是了。
消息传到谭骁那儿,可把谭骁吓得不轻。
谭骁为此还试探过他几次,甚至找了个长得特别俊俏的“蚊香”学弟,半夜摸上他的床——那是方迟人生之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被人吓得连滚带爬地从宿舍床上逃下来。
最终,正和女友在校外租的炮房里呼呼大睡的谭骁,被方迟二话不说拎下床揍得爬都爬不起来,这事才算彻底了结。
那之后方迟也彻底断了谈恋爱的心思。
恋爱害人又害己,不如单身养只猫。
谭骁作为一个高一就尝了鲜,大学时就已经各种不挑食、各种营养过剩的前辈,他记忆中的“尝鲜”,是懵懂的、兴奋的、继而食髓知味、一生难忘的。
可方迟如今回想起来自己没尝着的那次鲜,依旧没觉得半点兴奋,反而还有点……尴尬。
大概真的没有很喜欢吧。
只能这么解释了。
“所以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光谭骁都问了他不下50遍。
方迟想了很久,脑中依旧只有模棱两可的概念:“长发,黑的,能扎起马尾的那种。不要刘海,别染头发。”
“……”
“个子别太高,也别太矮。167左右最好,别超过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