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二十多天就放寒假了,这天,应宫班长的请,袁旭晃晃悠悠的开着车,来到了一处酒店。
李钰听得是班里几个男生聚会,也不怎么想去,就约着自己宿舍的几个小姐妹们去逛街了。
“班长,你可真行,在泉城,请我一个琴岛人,来吃海鲜。”
袁旭停好车,见班长已经迎出来了,笑着说道。
“就你一个琴岛的,其他都不是海边的,再说了,这买卖本来就是孙家林家的,也算是照顾照顾人家生意。”宫远轻轻抱了一下袁旭说道。
“哟,孙家林家生意做的不小么,不过,话说回来,你来这里吃饭,还能收你钱?”袁旭乐呵呵的说道。
“反正不能白吃不是?”
两人笑着一起进了酒店。
“班长好。”
“旭哥好。”
自打袁旭的身份慢慢的被几个人知道,称呼也从袁旭变成了旭哥,袁旭并没有去矫情什么,他们觉得舒服,又不是什么不可说的称呼,叫就叫吧。
包厢里一共五个人,大三的时候,有一些同学出了国,去了什么伦敦马克学院,米国哈立顿大学之类的学校,至于出去以后能学到什么,看他们在校友录上发的又是聚会又是旅游的,估计可能也许英语水平能提高一些?
今天宫远约大家出来,是为了给孙家林饯行。
他要去新加坡学酒店管理。
“来,咱们先提一杯,祝咱们家林一路平安,早日学成归来!”
宫远提了一杯,大家纷纷一口闷了。
“家林,这都大四了,怎么这个时候出国啊?”袁旭有点奇怪的问道。
“这事儿说来话长,有点羞于启齿。”孙家林扫眉耷拉眼的说道。
“嗯?这里面还有什么伤心事?快说出来让大家乐呵乐呵!”袁旭兴致勃勃的说道。
其余三人也竖起耳朵凑了上来。
其实是个俗套的故事。
孙家林虽然家境不错,但是从小家里都是严格管教,没有让他染上什么纨绔习气。
上了大学之后,结识了宫远,跟着大家伙第一次去了迪厅,酒吧,会所,都是素场子。
这帮小公子哥儿正是场子的最爱,年轻多金不跋扈,出手大方却守规矩。
很快,几人就被盯上了。
某一天,被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被救的姑娘是酒吧的一位酒水妹子。
酒水妹子很快就跟几位公子哥混熟了,出于一些男性固存的大男人主义,几人以后再去那家酒吧,指名就要这位小妹的酒。
原本事情发展到这里,也算是个比较好的结果,用宫远的话说,反正要点酒,点谁的不是点?
谁想到,可能是觉得事情发展的太顺利,酒水小妹儿却是起了别的心思。
在认真观察了几个月后,这位小妹儿终于把孙家林选定成为最终目标。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喝高了的孙家林在如厕之后被酒水小妹儿扶进了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