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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页(第1页)

这是个好差事。樱草这么想着,简直是迫不及待的重新出发了。见她策马而去,采薇便也转过身来,正要催马,却又有些不安的回身望向了樱草渐渐远去的身影。采薇也年轻和不甘心安分守己过,樱草眼中那种跃跃欲试,准备一试身手的野心,她自然看得十分清楚,只是采薇早已经明白,在宫中做事,最重要的就是安分守己,规规矩矩的按照命令来执行,绝不可自作主张,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的做出额外的决定。樱草是个机灵的姑娘,她脑子灵活,十分伶俐,帮大宫女办了好几件事,就是因为别出心裁,所以受到了宠爱,被采荷认为了妹妹,从此在宫中站稳了跟脚,说得上是平步青云。这是她走到如今所依仗着的能力,为此她很是瞧不起那些中规中矩的人,认为她们脑子太笨,一点也不灵活。她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捷径,一个只有聪明人能够想到的捷径——她决定将手上这封信推迟几天送去沈如玉手上。她显然从那卷隔着丝绸的卷宗上错误的推断出了沈如玉对于皇帝的重视程度,而自发的领悟了古代版的“饥饿营销”策略——陛下根本不懂情爱是怎么一回事。樱草这么想着。追得太紧,迫不及待,反而会让沈家娘子越来越不放在心里,稍微吊一吊对方的胃口,对方才会知道紧张,才会慌张的连忙凑过来。采荷姐,还有那个采薇,她们都太过墨守成规,死气沉沉了,她们在宫中早就失去了锐气,但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只要稍微冒些险,却可能能够得到大得多的回报!陛下是很在乎沈家娘子的信件,但是,陛下最想要的,追根到底,还不就是和沈家娘子的感情可以增进吗?如果她能够帮皇帝陛下获得沈家娘子的芳心的话,功劳岂不是要比单纯的送信大得多?采荷姐总是教导她要把握机会,心思灵活一些,这不就是个机遇么?!樱草这么想着,脸上便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即将走上人生巅峰的未来。而另一边,沈如玉虽然已经尽量保持低调了,但她毕竟没有把自己的行踪严防死守弄成最高机密,而能够爬上一郡之守的官位,又有谁是脑子不够用的?在沈如玉居住在福来客栈整理资料的时候,她的行踪还是不可避免的被当地官员所察觉了,这让她在恒山郡虽然清静了大部分日子,最后却还是没躲得过一场辞别宴。辞别宴被安排在沈如玉他们来到恒山郡时,在渡口所见到的那艘画舫之上,也不知道是谁规定的,官员举办宴席,就喜欢招伎——不管是哪个世界的官员,不管是伎还是妓。总之必须邀伎助兴,好像无伎不欢一样。看着一群四五十岁的女人,和一群十几岁的少年们眉来眼去,不管是男是女,沈如玉都无法理解他们把这当做是一种风流韵事的思想和逻辑。她有些不大适应的尽量避免将视线落在他们身上,不过,好在她们似乎也顾忌着沈如玉是被皇帝陛下所惦记着的女人,总算没有干出人人分到一位俊秀少年依偎在身边的事情,只是让那些伎子们在堂中跳舞奏乐。当然啦,宴席上明面没有任何暧昧接触,但奏乐跳舞的间隙递个媚眼,约定等会儿相约私会,也没人管的了就是了。沈如玉便坐在那里,难为她一个这么怕水的人坐在栏杆附近,宁愿眺望河水茫茫,也不愿意扭头看着堂内的热闹歌舞。好在她笑着敷衍着做了几首应景的诗词,得了几句吹捧,又用就是看了看风景,马上就要离开了之类避重就轻的话回复了所有官员们或明或暗的试探后,沈如玉终于从宴会上解放了。还好女尊世界不时兴敬酒。沈如玉有些疲倦的坐进驿站安排的轿子中的时候,忍不住这么想道。说起来,作为黜陟使,下一封公文里除了贪污漏税,她就跟陛下提一提关于建议官员禁止嫖伎的事情吧?自从知道要不定时回复陛下送来的信件的事情后,沈如玉一有空闲,就会考虑下一封信该写些什么才好。他们把许多特产加入了行李之中,比如云水坊的枣酒,兴福斋的糕点,而另一些大件的物品,比如沈如玉买的布料和画卷,她就拜托白飒转送去京师。……反正他一路收账最后也要去京师的。而除了特产之外,他们还收获了一只孔清阳。白飒看起来并不高兴,但似乎也只能无奈的微微叹了口气,还给她置办了一柄长枪。沈如玉其实还挺担心她准备走的时候,白飒塞她一手银票的,但好在白家的实际掌权人心思玲珑,送给沈如玉的是一把精铁长剑,送给温明的是一支碧玉长笛,送给明曦的是一只羊脂玉簪,送给王子君的则是一柄银丝拂尘。沈如玉觉得,他为了孔清阳能够花这么多心思,真是不错啊。只送孔清阳却兴奋的只顾和王子君交谈,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即将与白飒分别应有的离别伤感。嗯……为他点蜡。而比起水路,陆路沈如玉就好受多了,只是虽然不会晕船和犯恶心,驿站安排的官轿还是没有沈家和崔家的家轿来的舒服,成天闷在轿子里也十分难受,沈如玉坐了没多久,就干脆带着帷帽遮挡阳光风尘,骑在马上。骑累了就回轿子里,呆闷了就出来骑马,劳逸结合,乐此不疲。每次当她骑在马上的时候,明曦就会从轿子里探出头来,看起来颇为羡慕和向往,沈如玉反正也闲得无聊,便教他骑马。明曦现在身形尚小,战战兢兢的拉着缰绳的时候,沈如玉就帮他拉着马的缰绳,牵着他往前走。有时候沈如玉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自己就像是后世旅游景点里骑一次马收十块钱的小贩一样,然后一个人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沈如玉不是很喜欢自己和明曦玩闹时,仆人们还要顾忌他们的速度,不可逾越的跟在他们身后,简直心累。她便让他们不要管她,就让她跟明曦一起在后面慢慢往前走就好了,反眼前就这么一条路,总不可能会走散。但沈如玉万万没想到,虽然没有走散……但是……她居然被抢走了!尽管恒山郡作为距离京师最近的地方,治安良好,但恒山郡下那么多州县,越靠近巨鹿郡,就离京师越远。谁也没想到在官道附近,居然盘踞着一伙山贼。似乎是因为和前方大部队离的有些远,而被潜伏在山上的山贼当做了落单的……旅人?不过单独在一起的少女和少年,没准被误认为是妻夫也是情有可原——总之一群穿着破烂,容色脏乱的女人们从草丛里突然跳了出来,将沈如玉和明曦团团围住。作者有话要说:呼!今天123言情终于修好能够登上来了!!qwq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要钱还是要命?!”七八个神色剽悍的女人,手中握着或长或短的武器,语气凶恶的朝他们喷道。她们大多又瘦又矮,衣衫破旧,偶尔几个却戴着和衣物毫不相配的贵气饰物,显然是抢来的赃物,有珍珠发簪,白玉腰佩,只是这样精致风雅的物品并没有提高她们的档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更加可笑。明曦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面,顿时有些吓住了,他紧张的拽住了站在他身前的沈如玉的肩膀,有些惊慌的低声叫了她一声:“阿姐……”他从小都活在沈家宅院里,所见到的无不是恭敬有礼的人,即使成了明曦,他遇见的最刁钻的人也不过是长春观里骗吃骗喝的浪荡女子,何曾见过这么暴力恶意的场面?沈如玉也没有见过,然后当察觉到明曦比她更害怕的时候,她反而能够显得很是冷静和可靠的回头望了他一眼,朝他安抚的笑了笑,然后再转过头去,望向了这群山匪中为首的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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