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清明依然在下雨,庄墨离起得格外早,从花店买了两束白菊,驱车前往郊外墓地。
到的时候,公墓还一片沉寂。几百座灰色的墓碑在微冷的斜雨中依然如往常一样笔直,因为来得早,远远望去,一个人也没有。
“爸妈,我来看你们了。”庄墨离把鲜花分别放在两座相连的墓碑之前,“儿子不孝,一年难得来看你们几次。你们放心,我现在过的很好。佳德也越来越好了,公司很多以前的老人也在慢慢回归,公司经过两年的深度改革已经焕然一新,很快就会重新上市了。还有,我今年就要毕业了。”
庄墨离在墓前絮絮叨叨了半个小时,人们开始陆陆续续的前来。他站起身,深深地看了墓碑上的两个名字一眼,转身离开。
此时大概有十几稀稀拉拉上山的人,下山的却只有他一个。他举着伞,深深浅浅的踩在水泥阶梯上,并不齐整的阶梯因为连绵的阴雨而积水,脚下溅起的水花很快又再次打湿了他的裤脚。
从墓群里出来,视野变得开阔了几分,庄墨离恍然瞟到十几米开外一片黑色的风衣衣角。熟悉的画面突然在脑海中展开,他猛地往前追了几步,那个黑色的背影却已经上了一辆与风衣同色的车,冲破雨幕,绝尘而去。
他伫立在公墓门口,脑中细细的回想着刚才的画面。继而一笑,转身走进自己的座驾。
已经两年了,他躲的那么彻底,怎么可能再施舍给他一片衣角。
两个月后
“庄总,这是此次年中晚会的节目单,您看还有什么需要再斟酌斟酌的?”
“先暂时这么定下来吧,晚上我过去看一下彩排。”庄墨离随意扫了一眼,把单子留在手中,“对了,这个月二十五号下午六点开始的时间记得帮我空出来,不要留任何行程。”
“好的。”秘书从办公室里一走出来就被公司里的几个美女拉近了茶水间。
“怎么样怎么样?庄总怎么说的?”
“庄总说他今天晚上亲自来看彩排,你们啊,自己争取!”
才在公司食堂里吃过简餐,秘书就发来信息说彩排已经开始了。庄墨离匆匆赶去附近的体院馆,场馆已经布置得差不多了。
“庄总来了。”
负责此次晚会的女经理立刻上前,“他们正在彩排,庄总不如就在这坐一下吧。”
庄墨离点头,和她一起坐在看台上。此时舞台上正在进行歌舞串烧,几个朝气蓬勃的大学生英姿勃发,浑身充满了自信的光彩。
“听说庄总很会跳舞?”经理闲聊道。
“还行吧,学过几年。”庄墨离淡淡答道。
“不如,庄总上去给我们来一段如何?”
庄墨离眼神幽然,女经理看他脸色一冷,顿时坐立不安。
“庄总,我……”
“没什么,只是很久没跳了,早已生疏。”
夜晚的风总是寒气逼人,庄墨离一个人绕着只有路灯还亮着的街道漫无目的的走。这段时间,他总是想起那片风衣衣角。看文件的时候、喝咖啡的时候、开会的时候,那片衣角就像是长在他的余光里,总是出现在不经意的时候,一回头,却又消失不见。
《情歌》里有一句歌词让他记忆尤新,里面写道:黑夜说思念让人简单。
一旦思念入了魔,就会想尽办法去见你思念的那个人,不就是简单么?
可是有些思念,是见不得光的,只能在无人的黑夜里望着城市上空寥寥几颗寒星,把它想象成那人的眼睛。
“我承认,我很思念他。可他是朵带刺的海棠花,一旦靠近,他的刺就会刺进皮肉,钻心蚀骨。”庄墨离在纸上写下这句话,下一秒,又狠狠地划掉。黑色的签字笔一道一道细密的涂抹,写下这句话只需要三十秒,可把它涂到一笔一划都看不清却用了十几分钟。
又有什么用呢?庄墨离突然恼怒的扔掉手里的笔。
如果心里的话也可以这样涂抹掉,那么无论用多少时间他都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