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力小说网

怪力小说网>我若为王作文600 > 第一章 秋雨梧桐叶落时(第1页)

第一章 秋雨梧桐叶落时(第1页)

四个季节的雨,最王小红拿个感到烦躁的是“秋雨”,它既不像春雨那样情意绵绵、又不像夏雨那样奔放热烈、更不像冬雨那样严峻寒冷。秋雨,它带着点秋天的萧瑟,加上点冬雨的冷酷无情,王小红瑟缩在妈妈的怀里,感到十分的不安。

这个季节的‘瓜干’(用机器把白薯切成片,放在地里晾干后俗称“瓜干”)还没有晒好,哗啦啦就来了一场不停歇的雨,屋子里的‘瓜干’散发出要长毛的信息。如果再不天晴的话,这一季的收成就要没了。

更令人惊恐的是,王小红现在“嘴歪眼斜”,若是治不好的话一辈子就是这样了。尽管知道爸爸一定会把药带回来,自己也不会成为“歪嘴”,但是看着这瓢泼的雨,被妈妈抱在怀里的王小红还是不由得担心起来,如果自己的“病”治不好,那家里的10只大白鹅算是白白牺牲了。

是的,我叫王小红,这是个在农村常见的俗气至极的名字。半个月前我早上睁开眼盯着目前还存留的天花板10秒钟,明明我在瑞士滑雪遇到了雪崩,怎么就回到了小时候呢?鉴于有穿越重生必备的大杀器——空间加系统,最后无可奈何的接受了自己由一个霸道无情的女总裁变成了一个不满三岁的黄毛丫头这个事实,而且是一个“嘴歪眼斜”的黄毛丫头。

据我上辈子的记忆,秋天忙完后闲着无事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热衷于去地里“盗”东西。当然,此“盗”非彼“盗”,并不是偷或抢的意思,而是指农忙结束之后,再把地翻一遍,寻找地里的‘漏网之鱼’,比如拉下的花生、地瓜、洋芋之类的,这时就不再局限于自家的地。拥有“火眼金睛”并且技术高明的人,往往能有很多收获。

而我就是因为跟着妈妈去山上“盗地瓜”,一阵邪风吹来晚上回家后就变成了‘嘴歪眼斜’的模样,幸亏这个病不能见风,我不出门爸妈也一直在家陪着自己,不然得被大我六岁的堂哥笑死。

幸好爸妈打听到20公里外有一个医术高明的老中医,他们带我去求医后拿了几副中药,我喝了之后有所好转。接下来再吃一个疗程就会完全治好,但是今天偏偏断药了,于是爸爸冒着秋雨骑着我门家的二八自行车去给我拿药了,如果今天下午两点不能按时服药的话,说是这辈子就好不了了。

至于王小红这个名字,据我妈后来说是为了让家里过得红红火火,所以给我起了这么个寓意极好的名字。然而我并不相信她,我清楚的记得自己上小学的时候才知道有这么个名字,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就叫‘同同’来着,后来才知道自个儿还有个大名。小时候不知道听谁说这个名字是村里的大队书记登记户口的时候给起的,简直是令人发指。因为我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成功的拥有了“王小绿”这个外号,大概从三年级一直到初三。

为什么高中没人叫了呢?因为那群人没有考上高中。而高中时比较霸气,坚决拒绝大家给我起外号,大家都称呼我为“红姐”!你问我大学?好吧,本人以超鲁东省40多分的成绩考入魔都一个二本的学校,还是鲁东省理科最后一名考进去的。到了大学,厉害了,虽然还是有人叫我“红姐”,但是更多的人叫我“红红”。

毕业后,进入了一个代理记账公司,就是那种小的创业公司,实习期一天50块的工资,还不包吃住。一天的实习工资在魔都市区也就勉强一顿午饭加来回路费,但是为了留在魔都,我还是撑过来了。在这家公司我待了两年,然后跳槽去了会计师事务所。本来一年的时间就够我把这家小公司的所有东西都学会的,但是我还是坚持到了CPA六门全考出来,毕竟在大魔都,没有资本你是不敢跳槽的。

在事务所待了三年,在要升项目经理的时候被人黑了一把,又不想在对手的手底下工作,我就去了‘四大’中的毕马威。在毕马威带了5年,33岁了。没有什么发展的空间,因为公司越大越趋于扁平化,女孩子升职其实很难。加上工作这些年我攒了点小钱,果断考了复旦的金融硕士(PS:学硕,专硕在10年前学费就10万左右了,实在读不起)。

当然,研究生的生活还是很舒服的。最开始的半年天天睡到8点起,闲暇的时候听听讲座、音乐会什么的。然而,半年后,事情就找上门来了。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一个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的学弟(也是我的老乡,关系还不错,比我小五岁),研究遇到瓶颈,在微信上跟我哭诉了几句。我一时母爱泛滥就安慰了他几句,结果他就缠着问我借钱,不多也就五万块。

我当时一时头脑发热,认真考察了之后发现他的项目还可以,决定给他投资,而且阴险的要占70%的股份。后来他的项目在国际上拿了大奖而且商用价值很高,因此我的回报也很丰厚。最后学弟说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在我拒绝多次之后仍不改初衷,最后通过说服我爸妈把我拿下。

说实话我在感情方面一直看的比较淡,毕竟从小看惯了爷爷奶奶的偏心加上父母的感情并不是很和睦,所以一直不敢奢望自己能拥有一份小说里童话般的王子公主式的感情。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结婚、生了孩子,也开始催我。看到朋友的生活也不是万事如意,更加不敢步入婚姻。首先,我并不擅长处理复杂的婆媳关系,我不敢赌自己会遇到一个待我如亲生女儿般的婆婆;其次,我很难相信自己未来的丈夫会一直忠贞,与其发现他出轨后离婚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结婚;最后,我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既不想承担抚育孩子的重任,又不想为了结婚降低自己的生活品质。

至于我父母一直认为我到了年龄就该结婚,而且这是个合适的结婚对象,我就遂了他们的心愿。可惜,结局并不是happyending。也许真的是因为没有爱情,我努力过后还是无法爱上这个学弟,所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的工作中,觉得日子这样平平谈谈的也挺好。

很不幸,在我们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孩子才三岁的时候,我发现他出轨了。当时我去华烨酒店帮上司准备下周招商的事情,下楼时正好碰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挽着他,看见我还示威性的挺了挺刚刚显怀的肚子。作为一个有感情洁癖的人,肉体的出轨和精神的出轨我都不能接受,反正我让他净身出户了。

而我,在研究生毕业后考上了魔都的公务员,五年之后辞职开了一家投资公司,也算是有车有房,生活一直比较顺遂。他们一直以为我没谈过恋爱,其实我有。二十五岁我遇到了他,彼时他已是娱乐圈家喻户晓的明星,这段感情持续了五年,虽然聚少离多,其实我很爱他,但是觉得对方并不是合适的结婚对象所以就分开了。

离婚后我重新遇见了他,只是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开始一段感情。孩子结婚后我选择了环球旅行,然后在瑞士滑雪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之后就回到了小时候。

秋雨还是没有停歇,爸爸也赶在下午两点之前回来了,我吃过药之后,爸爸摸摸我的头说:“同同真乖。”我抱着爸爸,一直不停的嚎啕大哭,似乎想把上辈子的委屈都哭出来。上辈子我谁都对得起,最对不起的就是父母,一直没能好好陪他们。

PS:面神经麻痹(面神经炎,贝尔氏麻痹,亨特综合症),俗称“面瘫“,是以面部表情肌群运动功能障碍为主要特征的一种常见病,一般症状是‘口眼歪斜’。它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它不受年龄限制。患者面部往往连最基本的抬眉、闭眼、鼓嘴等动作都无法完成。人的面神经左右各一,它自脑干发出,到面部后分成五个大分支,分布于两侧整个面部,支配面部肌肉的运动,正常状态时,面神经是受人的大脑支配,所以面部的运动是随意的,可控制的,故不会出现任何症状。

《嘴歪眼斜莫慌张》一文中,北京友谊医院神经内科教授王芷沅这样写道:

秋风送爽,气候宜人,但“嘴歪眼斜”的病人似乎多了些,近两周中就遇到三位病人:两位老人,一位少女。他们发病都相当突然,常是一夜之间相继甚至是同时出现以下症状:先感到某一口角不听使唤,喝汤时均往外流;继则一眼不能闭合,对镜一看,原来一侧前额肌也不能上抬了。三位病人都相当紧张,两位老人怕这是半身不遂的先兆,一位女士则担心会留下后遗症。

其实这用不着惊慌,这种病叫面神经麻痹或面神经炎,由病毒感染所致,与半身不遂毫无关系。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秋季似乎多些,是一种能治好的病。目前治这种病的方法或药物都很多,只要早期不刺激,便能自己痊愈,且不留后遗症。

这种病比较常见,笔者从1942年作为一位神经科医生开始,就经常遇到这种病。当时笔者的老师是全国知名的许英魁教授。他老人家为这类病人看完病,都是先给病人以安慰,嘱不必惊慌,告诉他们肯定能好;再告诉他们于发病后的前两周先使神经和它所支配的肌肉休息,两周后再用自己的手按照肌肉作用的方向按摩,并对着镜子主动锻炼,即可逐步恢复。他通常只给病人开一盒樟脑药膏,于按摩时用。教授对笔者说,药膏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但能给病人心理上很大的安慰,因为一般人常以为用药方能治好病。他就这样治疗,常有治愈后的病人来门诊道谢。

这种病为什么早期刺激反而恢复得慢,甚至不能完全恢复?原来面神经患病后是可以再生的。面神经被病毒感染后,早期呈现水肿,大约二周水肿可以消失。神经纤维如果已变性,此时可开始再生,沿原来的道路向前生长,功能逐步恢复。但如果早期刺激它,在面部乱扎乱刺、用力揉搓或涂抹某些药物,就会干扰了神经原有固定的生长程序,因此功能不能恢复。我们见到那些经过长时间尚不能恢复功能的患者,毫无例外都是在麻痹的初期,千方百计地用过很多方法治疗过的病人。神经生长一般较慢,病后再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我们要给它安排一个合适的环境,等它自己生长,切勿“拔苗助长”。

《健康时报》(2002年11月07日第十五版)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