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于府大门,卫蔷回头看了一眼。
“那小子怎么没跟出来?”
卫燕歌在她旁边牵着马默不作声,她又转过去看向自家的承影将军:
“燕歌,那小子竟然今日才知道你是女子?他莫不是眼疾比越霓裳还要重?”
说话时,卫蔷将袖子里装得“箸头春”掏了出来,又说道:“这个带回去给清歌、宋岳还有你带回来的那些兵都尝尝。”
小小一份自然不够每个人吃个肉丝,切碎了抹在胡饼上也算吃了味道。
卫燕歌站住,从袖中也掏出了一个青色素帕,里而亦包了“箸头春”。
斜眼看着那绣了深青竹子帕子,卫蔷似笑非笑地说:“你这份看着比我多上一倍呢。”
多了的自然是杜明辛给的,连帕子都是杜明辛给的。
从前卫燕歌带兵回东都,在外喝酒吃肉也都要给兵卒们都带一份,杜明辛也都帮她,今日也不过是循了惯例而已。
偏偏就逗到了卫蔷,见卫燕歌而无表情将三份“箸头春”都收了起来,她拉着马的缰绳笑个不停。
“燕歌,这小子还真有些意思。”
卫燕歌看着卫蔷,道:“他只比您小一岁。”
“咳。”卫蔷一下止了笑,扶着腰站了起来。
“我都忘了,当初捡到你的时候你也已经十一了,这些年被你们一口一个家主叫着,看见头还没白的就觉得皆是小辈。”
卫蔷这话实在不虚,她统御北疆十万兵马,操持上下几十万百姓活下去的大事,与她往来的“年轻人”也已是三四十岁年纪,哪怕耄耋老翁对她也多半要低着头,如此久了,真的会忘了自己的年纪。
其实她今年也才二十七,只比卫燕歌大上两岁,比卫行歌大五岁,卫清歌是她养起来的第二批孩子,真比起来,她也只大九岁而已。
“家主,您当初捡到我的时候才十三,我小时候偶尔也会想您除了打架和打仗之外什么都不会,也还没长大。”卫燕歌轻声说道。
卫蔷笑了,她拍了一下卫燕歌的肩膀。
“我那时只会打架打仗么?不也把你喂得有了些肉?再说了,你最先学会的也是打架呀,不光会打架,还会握着刀跟在我身后补刀,那些土匪,你见一个捅一个,下手比我还狠。”
说起十几年前的旧事,卫蔷的眼睛里像是有细小的星子。
卫燕歌跟卫蔷一起往前走,听着她说起如何教自己学武。
卫燕歌是卫蔷在北疆捡到的第一个孩子,那时卫蔷自己也是流落北疆的孩子,身无分文,因为没找到定远军的虎符,申家意图对她赶尽杀绝,亲戚故旧要么畏申家之势,要么就想让卫蔷被深深地藏起来,从此无声无息,苟且自身保一世平安。
可卫蔷并不想成为卫家活着的坟。
她带着自己的剑和马从薛大将军家的庄子里跑了出来,是的,名震西京的卫二郎原本是用剑的,那把阿爹送她的银鞘宝剑上的宝石被她一颗颗抠下来卖了,最后索性连剑也卖了,换了一把钢制横刀,包着貂毛的小羊皮马鞍也被她卖了,她从前想当个仗剑天涯的游侠儿,到了那时才知道一人游荡在天涯是何等的苦楚。
最后,连从小陪着她的那匹“御霄汉”也受了伤,被她送给了太原一位懂马的人家。
先南下,后北上,仓皇数月,卫蔷最后在麟州的一个村落里住下,因身量长得高,她谎称自己是个十六七出来讨生活的镖师,每日靠着打猎为生,而卫燕歌,就是她在那麟州山里遇到的。
那时候卫燕歌还没有名字,因为她的眼睛头,村里父老当她是山鬼妖怪之类,每次见了就要敲锣,然后用木棍驱赶她。
这只“山鬼妖怪”虽然干瘦得像树枝,身体却很敏捷,除非真的饿到不行,也不会跑到村落周围来。
卫蔷的自幼跟着阿爹走南闯北,见识比他们高出不少,知道这不过是个有异族血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