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这个时候,罗本就会想到自己的老师,若是老师在,他就不必这么累了。
但陛下发了十多封召书,老师也没有应召前来。
今年老师……应该有七十了吧?
老师如今在兴化,兴化如今商业发达,百姓富庶,老师在那里应当能安享晚年,又何必叫他千里迢迢来京城呢?
罗本揉揉手腕,自从他们这边用上“铅笔”以后,手腕就不像以前那样容易痛了。
虽然总是会因为用力过大把笔头压断,但只要削过就能继续用。
若是需要改,只用拿软木轻轻擦拭,就能把原先的痕迹擦掉,倒是省了不少纸。
听说现在府学的学生们也是用的“铅笔”。
小孩子臂力小,用毛笔写不出什么正经字。
听说陛下还要造“钢笔”。
罗本呼出一口气。
很多东西都是忽然出现,但人们没有恐慌,反而是迅速接纳了。
人们都很聪明,知道什么是有利的,什么是无利的。
铅笔出来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反对,但自从知道只是给孩童们启蒙用的之后反对声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
这大约就是温水煮青蛙吧?
比起好看,陛下更想要的是“好用”。
写得一手好看的毛笔字是加分项,但写的不好也不会减分。
陛下要的,是有真才实学,能经世济民的人。
第166章166
自从成了院使之后,红袖有了自己的府邸,这里原本是一个小官的府邸,虽然不大,但里面却带着一个小型的庭院,曾经的小官喜欢这些,如今倒是便宜了她。
不过她搬到这里后,递出了不少请柬,却只有周秋娘和她的下属愿意前来。
男性官员没有一个应邀。
“因为他们觉得我操的是贱役,管的是最低贱的小民。”周秋娘与红袖对坐,微笑着说,“你却不同,你是可以上朝面圣,可以在百官面前进言的官。”
红袖看着周秋娘,这个女人她都有些不认识了,她记得以前周秋娘是个柔弱的女子,这个柔弱指的不止是她的外表,还有她的心灵,她天生就是需要被保护的人,可是如今再看,她已经看不出曾经那个人的影子了。
周秋娘改头换面,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变得更好了。
红袖面无表情,这让她显得有些严肃:“我知道。”
圣上告诉过她,正是因为她能上朝,所以她才会被百官视而不见。
她只能靠自己,就连圣上也不可能对她提供更多的帮助。
红袖扬起下巴:“我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