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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凌程不再多问。

钟笛挪开视线,轻蹙起眉心。

转场去社区俱乐部的摆渡车上,杨皓月果然对钟笛说:「凌程好像对你有意思。」

钟笛早看出来杨皓月对凌程有企图,按打好的腹稿说:「我跟他认识,我是他好朋友的前女友。他估计是有点討厌我。」

杨皓月略微有些诧异,细想却又觉得合理。凌程看钟笛的眼神中,审视多过曖昧。

下车后,吴萱萱偷偷捏了把钟笛的腰,「你真是他朋友的前任?」

「不算。」

「那……」

「我跟他谈过四年多。」钟笛拿冰凉的湿纸巾擦了擦吴萱萱额角的汗,冷却她的震惊,「我升上主管前,闭紧你的嘴。等我当了主管,我让你在ab区横着走。」

杨皓月不被钟笛信任,但吴萱萱是自己人。钟笛从不欺骗自己的朋友。

吴萱萱抿紧唇,乖巧比了个ok。

第2章02

这个时间段,社区俱乐部远比康体中心热闹。老年舞蹈团和合唱团在排练,两间琴房交替传来西洋乐和民乐演奏的声音,二楼的棋牌室人声鼎沸,一楼的儿童活动中心有孩童在嬉闹。

钟笛和吴萱萱是业主们跟前的熟脸,一路上有不少业主热情地跟她们俩打招呼。有两个阿姨不顾是否有领导在场,拉住钟笛的手就是一通寒暄。

钟笛尽职尽责,人又漂亮,是很受欢迎的管家。她对业主笑的时候简直和外头的太阳一样温暖。

凌程有些许意外,过去她没这么爱笑,也没这么擅长跟人打交道。她甚至连口才都变好了。

从上高中起钟笛的生活就不怎么如意。凌程认识她的那年暑假,她在给青春刊物当书模,因为笑起来不够甜美,蹙眉时反而动人,当时杂誌社给她的定位是忧伤系。

但她本人並不忧伤,也不文艺,更不是个冷美人。她有一张乍一看很顺眼、看久了有味道的脸,身高170,搁在人堆里不靠脸也能靠身材吸睛,可她给人的感觉却异常的淡,甚至还有些钝。

她话非常少,语速很慢,着急和侷促时容易脸红。没人理会的时候她基本上在发呆,视线不聚焦,看上去精神不济,像困在什么迷雾里,不过要是有人跟她搭腔,她那双眼睛又会立刻像感应灯一般亮起来。

那天钟笛穿一条暗色的山本裙和白色t恤,下午刚拍完外景,拆了造型师编的辫子,没来得及洗头,把微卷的头髮扎成一颗紧实的丸子,一张脸完完整整地露出来。

带她来的男孩介绍她是自己的女朋友,她愣了下神,说了句「你们好」,然后坐进最不起眼的角落,確定没人再看她后,悄悄皱起了眉心。

十分钟后,凌程第n次看向钟笛坐的那个角落,確定自己对这个女孩动了心。

三个小时后,凌程切身感受到什么叫色令智昏,他在鬼迷心窍中夺走钟笛的初吻,先他朋友一步,给钟笛按上了「货真价实的女朋友」的头衔。

起初凌程怀疑自己是着了什么魔道,並把钟笛呆呆的放空的漂亮眼睛看作是她的诱饵。否则他无法解释清楚,为什么他明知道她是朋友喜欢的女孩,还如此不讲武德不讲道义的将她据为己有。

其他人也不理解。

凌程向来是个满分朋友,性格好,条件好,重感情,他身边有不少比钟笛更好看的姑娘,钟笛也不是他的理想型,可钟笛或许还没生出想当貂蝉的心思时,他就已经傻呵呵地披上了吕布的战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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