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启点网编辑部。
早上八点,编辑部还只有几个人。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一阵阵的鼠标点击的声音。
一台电脑面前,坐着一个戴着粗框眼镜,头发有些凌乱的中年男子。
他是启点的都市组责编——胡七,被写手们亲切地叫做“胡大”,以前也是网文作者,混迹网文圈十多年,也是资历非常老的了,以眼光毒辣著称,挖掘出了不少有潜力的新人。
他现在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审核那些投稿的新书。
只要发书超过三万字的他就会去看,他们这些编辑,凭着自己对网文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阅读经验,只要粗略看一下就能判断出一部作品有没有市场前景,能不能签约。
都市是除了玄幻的最热门的类别,所以投稿的新书也是非常多,可是质量却是不敢恭维。
随着网文不断发展,很多人看到那些大神月入百万,版税上千万,于是就眼红,也想来分一杯羹,但是哪有那么容易的?
写小说可跟看小说不一样,也许你看着那些小白文会觉得不屑,但是真的动手去写,或许你连小白文也写不好,一书成神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逐渐积累起来的笔力和经验是很难成功的。
胡七快速浏览着这些新书,希望看到有创意,让他眼前一亮的作品,可是并没有看到。
这些新人的作品毛病重重,而且不知道如何在开头吸引读者,他看着都觉得索然无味。
胡七叹了口气,点开了下一本。
这一本的名字和简介倒是有点吸引了他。
“吞噬乾坤?这名字取得还挺霸气的,什么人这么厉害,连乾坤都给吞噬了?”
再看简介,“重生?”胡七眉毛一跳,他敏锐的职业嗅觉突然对这个从来没有见过的设定产生了兴趣。
他赶紧点进正文,开始读了起来。
之前那些小说他都是一目十行地翻了过去,可是这一本却没有。
因为……他竟然是被这本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位笔名为“萌萌哒的狗贼”的新人作者虽然笔力不算太好,但是写得也是代入感十足,关键是这故事!
胡七第一次看到这种类型的故事!首先是“重生”的设定,对他来说非常新鲜!他有预感这可能会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
看到主角狠狠地打了那些前世欺负自己的坏蛋的脸的时候,他都是情绪激动地一拍桌子,引的旁边的人一阵注视。
不过,很快他就看完了这十个章节,“这就没了?”他心里竟然是有些失落,迫切地想要看到下文。
他又重头看了一遍,然后立马就做出了决定。
“这本书,一定要签!”
这一整天时间,胡七的脑海里都在一直回味着这本书……
……
……
晚上十点,洪宁回到了出租屋。
“哎哟……”他捂着被笑痛的肚子,他感觉今天因为那个林烨,他可能要把八块腹肌都给笑出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笑,所以他已经尽量不去想这件事了……
这次林烨可是被他整惨了,工作是肯定丢了的,不过精神病院应该是不会去的,毕竟那个东西只有十分钟的效果,他早就已经恢复了。
洪宁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对付这样的贱人就得狠一点!就是要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那花儿到底为什么这样红呢?
这还需要用物理学原理来解释,太阳光经过三棱镜或水滴的折射,会分成红……
哎呀好像偏题了。
反正,洪宁甚至觉得自己是为民除害,这不今天晚上他就听到好几个同事在吐槽那林烨平时做的一些缺德事了,这货在公司一直就是被排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