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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此弟不宜久留(第1页)

李铮就乐意看窦莎吃东西:

“爱吃的话就多吃点,我姐姐做的虾爆鳝面特别好吃。”

窦莎尝了几口,感觉虾仁很新鲜,好久都没吃过这么大块的鳝鱼了。

“你们姐弟俩真不错!姐姐做的面超好吃!弟弟又不护食!”

护食这种词,一般是用来形容狗的。

李蘅微微皱起了眉头,曾经,她在李铮上大学的时候,去过两次纽约,想给弟弟送些钱,可是李铮不要。

姐姐提出要见一见窦莎,谈一谈给她多少钱能让这小妮子离婚,当时李铮也拒绝了,并且跟姐姐说了实话,他和窦莎有名无实,结婚只是个形式。

如今,这俩人回国之前是怎么就走到一起的,姐姐一直不太清楚,她这次来,可算是见到窦莎了。

前段时间,李铮中秋节没回N市,李铮的妈妈就死活没想通,自己儿子一向孝顺,怎么就被那个小妖精勾搭的在B市不回家了。

现在李蘅来到弟弟家,终于见到弟媳妇了,结果弟媳妇就这段位?

李蘅指着墙上一排窦莎的丑照,问道:“这是什么?”

这是李铮给窦莎做的类似错题本一样的东西。

为了以后说话不被粉丝笑话,李铮把窦莎的手机字体设置成了带拼音的那种。

窦莎平时说话时读错一个字的读音,李铮就会打印一张窦莎的丑照贴在墙上,在这张照片的下面写上窦莎读错的字的正确读音。

现在窦莎已经知道“档次”的档读四声了,也记住了“氛围”不读粪围,而是读做:分围。

李蘅问李铮:“这又是你们的什么情趣?”

李铮想了想:“在玩养成。”

“我最近没事时还在教她理财,给她介绍我们李氏集团的公司架构。”

一提到李氏集团的公司架构,李蘅就必须得说道说道了:

“李家的资产,由爸爸来分配,我不管,但妈妈在A市的黎氏家族的企业股权,是说好了大部分都要给我打理的。”

N市隔壁的A市是李铮的姥姥和姥爷家,10年前,姐姐嫁到A市的沈家之后,就已经接手在管理那边的黎氏家族企业了。

也就是这几年,姐姐和姐夫分居,姐姐才带着女儿搬回N市娘家住的。

这个分配方式,李铮接受。

“姐,你小时候对我说的对,我只是出生在这个位置这个性别,就注定要比你们俩继承的多,这其实不公平。”

窦莎本来吃着面,难得享受一回美食,没想到李铮和姐姐居然当着她的面,聊敏感的分家的问题。

她欠了欠身,拿出一瓶红酒:“姐姐,人生在世三万天,有酒有肉小神仙,你喝一杯不?”

李蘅点了点头。

窦莎麻利地打开红酒,拿出三个酒杯。

李铮摇头:“我就不喝了。”

他想的是,万一姐姐的朋友没能来接她,他就开车送姐姐去住的酒店。

李蘅喝了一杯,摇晃着眼前的红酒说:“其实吧,妈妈也挺疼我的……她说这辈子当然还是必须要有个女儿,要不然她那些古董包包、首饰、钻石、翡翠、奢侈品成衣和高定,都不知道给谁继承……”

说完,李蘅看了看窦莎:“总不能给儿媳妇吧!”

窦莎都懵了,你们姐弟俩聊继承的事,怎么扯到我身上,我都躲这么远了。你们这些贵妇天天珠光宝气的也没见有多快乐。

“没关系,”李铮夹了一块凉拌黄瓜:“我是谁的儿子不重要,我是谁才重要。我老婆的包和首饰,以后慢慢给她买。”

凉拌黄瓜特别咸,李铮都怀疑窦莎是不是和卖盐的好上了,这样买盐就不用花钱了。

窦莎去厨房,他就让她办了这一件事,就是放盐,结果还放多了。

李铮面不改色地把这块黄瓜咽下去,然后吐槽:“花椒油放多了没法吃,算了这道菜撤了。”

说着就端着这盘菜去了厨房。

窦莎本来吃完了面,想吃两口黄瓜的,结果刚想夹就被李铮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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