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是柳炳权欠下了大额的赌债,走投无路之下竟然琢磨着卖掉柳莎,另外一次是蔡湘琴和奸夫醉酒鬼混,那视色如命的老酒鬼险些夺了柳莎的身子。两件事发生在同一年,那年柳莎刚满十三岁。如果说这种遭遇是锥心蚀骨的,那么柳炳权和蔡湘琴曾经说过的话,则是如同跗骨之蛆在啃噬灵魂。
柳炳权说:“十三岁,发育渐全,当卖身救父。”
蔡湘琴说:“十三岁,月经初潮,已可行房事。”
那一年,柳莎两次自杀未遂!
或许是求死的举动唤醒了父母仅存的那丝良知,自那之后柳炳权和蔡湘琴性情大变,一反常态的肩负起了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他们发下誓言的那天晚上,柳莎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写下了一篇日记。
题记为——爸爸妈妈和我,越来越好的家!
以柳莎的认知和了解,很清楚父母都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那种人,事实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两人发过誓没有几天,该赌博的又去赌博,该偷汉子的又去偷汉子,唯一还能信守的诺言,就是没有再向女儿伸出魔爪。
仅是如此,柳莎便满足了!
日子依旧在争争吵吵中度过,柳莎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她心中很清楚,如果自己再不努力,这个家永远都看不到光明。无论父母做出了多少错事、坏事,他们终归还是自己的爸妈。
可光明,总会有被黑暗吞噬的时候!
初一那年,李炳全因为赌博作弊被人打断了一条腿;初三那年,水性杨花的蔡湘琴感染重病摘掉了子宫,险些丧命。
之后,柳莎辍了学,开始以瘦弱的脊梁扛起这个家。
……
之所以在电闪雷鸣、大雨滂沱的那晚离家出走,不仅仅是父母吵架促成的,还有下午接到的辞退电话。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苦难都会找上自己;想不明白,为什么越是努力越是得不到上天的眷顾;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摊上这样的一个家,这样一对父母;想不明白,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找到一条出路?
那天,柳莎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绝望。
大雨浇透了全身,却凉不过那颗被亲情和现实反复蹂躏的心,在朝着家的方向磕过三个头之后,柳莎站到了大桥上。望着那因为泄洪变得浑浊的河水,她想到了一死了之。最终,还是要做个不孝女。
那时,正是赵元昊骑着自行车在雨中疾驰而过的时候。
那时,赵元昊还没有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察。
那时,柳莎还没有体会过爱情的味道。
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在柳莎懵懂无知的时候给予了她诸多的磨难,可又在她不堪重压想要轻生的时候给予了她希望。
缘分这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却又不得不承认它的存在,两个年轻人相识在雨夜,就是不知道能否看到雨后的彩虹。彩虹有着七种颜色,之于柳莎和赵元昊来说可类比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以及要迈入婚姻殿堂中的一道道阻碍。
他们互相扶持,共同经历了生活和感情中的种种考验,在见过赵元昊的家长后,终于将彩虹描绘出了六种颜色。只要再征得柳炳权和蔡湘琴的同意之后,那道彩虹就将勾绘完整,小情侣也将修成正果。
然而人是没有下限的,尤其是对于赌徒来说,任何东西都能被当做筹码,哪怕是亲生女儿也不例外。
“想要娶我的女儿,就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李炳全的话,如同那条残疾后出现了萎缩的腿一样丑陋,“首先,城区要有房,全款;其次,要有车,进口品牌;再次,准备三十八万的彩礼,一分不能少;最后,帮我还了二十万的旧债。”
李炳全是无耻的,蔡湘琴同样不遑多让,病恹恹的躺在床上狮子大开口:“我们就一个女儿,以后还指望她来养老送终。除了老柳提出的条件之外,我再加一条,那就是每个月给我们足够的生活费,上万不嫌多,几千不嫌少。”
这样的要求,在当今社会中并不鲜见,甚至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常态。可之于刚刚参加工作的赵元昊来说,无异于一道无法翻越的天堑。莫说全部答应,仅仅是那一套房,就是举全家之力无法办到的。
柳莎说:“别说你们要车要房,要飞机别墅都成,但不要拿我当筹码。这辈子,我非他不嫁。”
……
话说到这里,柳莎停了下来,迷离的目光不知何时已经变得坚定,那张苍白的脸上更是有了些幸福的光泽。
白中元和许琳都没有说话,他们抬起头顺着柳莎的目光向远处望去。
那里阳光正盛,秋风微动,在收割过了庄稼的斑驳田地里,有两个半大的孩子正在追逐嬉闹。
一男,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