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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AB股权架构(第1页)

会议室内,气氛仍然紧张而沉重。洛中成和高静静如坐针毡,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引起了众怒,而司南书白的提议让他们看到了一线生机。

司南书白站在众人面前,他的声音坚定而清晰,为洛中成和高静静解围。

他承认,每个人在公司中都有自己的需求和期望,但最重要的是,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实现利益最大化。

他解释道,Ab股制度是一种有效的股权结构,可以平衡不同股东之间的权益和利益。在这种制度下,公司可以发行具有不同投票权的股票,以满足不同股东的需求和期望。这样一来,既可以让创始人或主要股东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司南书白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构思。他建议,公司可以将现有股份分为A类股和b类股。A类股为普通股,享有基本的投票权和分红权;而b类股为优先股,享有更高的投票权,但分红权受到限制。

他的提议引起了在场众人的热烈讨论。

现在的股权制度把公司变成一盘散沙,没有任何主心骨,股权也被稀释的七零八落,不好管理。司南书白的提议,实施Ab股制度,自己可以回归,把握大方向,可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Ab股股权架构,也称为双层股权结构或不同投票权架构,是一种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其中公司的股票被分为具有不同投票权的两类或多类。

在Ab股股权架构中,A类股(通常是普通股)和b类股(通常是优先股)具有不同的投票权。A类股通常每股享有一票投票权,而b类股则享有更多的投票权,例如每股享有10票或更多的投票权。b类股通常由公司的创始人或主要股东持有,使他们即使只持有少量的股份,也能控制公司的多数投票权。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Ab股股权架构设计示例:

股份分配:

A类股(普通股):占总股份的60%

b类股(优先股):占总股份的40%

投票权分配:

A类股:每股享有1票投票权

b类股:每股享有10票投票权

控制权:

即使b类股只占总股份的40%,由于其每股享有10票投票权,持有b类股的股东将控制公司80%的投票权(40%x10=400%的投票权)。这意味着即使其他股东持有60%的股份,他们也只能控制20%的投票权。

权利与义务:

A类股通常享有公司的所有经济权益,如分红和股份增值。

b类股可能享有特定的优先权,如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等。

b类股通常没有转售限制,但转换为A类股时可能受到限

而司南书白并没有实际的A股,他的股票全部由唐希文继承。所以,司南书白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回应了这一切,他直接为自己分配了b股,并在股权架构中占据了70%的比例,从而拥有了绝对的投票权优势。

刘子起,作为一个技术型人才,对股权架构和资本运作并不十分了解。但他在这次风波之后对司南书白产生了极高的信任。因此,当司南书白提出自己的方案时,刘子起毫不犹豫地表示支持,并承诺会遵循任何由司南书白提出的方案。

董先生作为一位私募基金经理,他更关心的是自己的基金能否实现价值的成倍增长。洛中成这次的操作实在让他心惊。在司南书白和洛中成之间,他选择了前者,因为司南书白展现出的坦诚和担当让他觉得更加可靠。

商强则深知司南书白背后的实力,他不想与之为敌。对他来说,无论是A股还是b股,只要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他并不介意。因此,在司南书白提出新的股权架构后,商强很快表示了顺从。

至于洛中成和高静静,他们两人之间的问题虽然严重,但在公司内部仍有化解的可能。面对司南书白递来的“台阶”,他们明白,如果不接受,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他们最终选择了接受新的股权架构。

就这样,司南书白虽然没有实际的A股股权,却通过持有大量b股投票权,重新掌握了白起公司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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