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飞石打野鸡,到下套抓兔子,在公大叔压迫下,艾摩终于成手能吃上了饭。大叔说了,他有伤要先吃饱。开初那些日子,艾摩只能象狗一样天天啃骨头,现在才算有口肉吃。
艾摩拿了几个绳套,早早来到林间,仔细查看地面痕迹,选在野兔快跑的地方下好直套,小心别踩乱兔子踪迹。然后他转到树林另一边打野鸡。
公阳嘉训练了他多日,手上准头也有了,几块拳头大的石头远远丢过去,野鸡打不死也要重伤,再死命一追,野鸡就钻进草堆里束手就擒了。
等到傍晚时分,再回去几个下套的地方看看,兔子也有了。有次还套到一只猞猁,不过它比兔子力气大,差点挣断套子跑了,好在艾摩来得及时,赶上去一顿乱棒砸死,晚上好好吃了顿美味。
歇息了半个多月,公阳嘉伤势一直没能完好,寒风一吹咳嗽得厉害。但山洞里伤药和盐巴都没了,两人只好艰难向回走,如今公大叔空手拄着拐杖还颤巍巍的,行囊全数扛在艾摩后背上。其实他们两人也没什么可带的,就是几张兽皮和一把卷刃的长刀。兽皮是他们过夜的铺盖,而长刀是公大叔兵刃,如今就是剁肉割草的菜刀了。
“想学兽魂灵魄术,一定要有恒心毅力。”公大叔喘口粗气,艰难地挪动了几步,一边说些艾摩感兴趣的话题,“咳咳,我是教不了,但有个朋友可以传授。咳咳,到了亮坝,就介绍你去学。”
“那大叔怎么办啊?”艾摩扛着兽皮,一路走来累得气喘吁吁,但听到能学兽魂灵魄术非常兴奋,只是担心公大叔的身体,“我一走就没人照顾你了。”
“我的朋友遍天下!”公大叔非常豪气,“咳咳,四海之内皆朋友。况且我身板硬实着呢,咳咳咳,天一暖和就好了。”
“我会想你的。”艾摩很感激公大叔关怀,内心向往学会兽魂术之后的生活,到时候不怕狼了,就可以回家,“还要多久到亮坝啊?”
“再有五天吧。”公大叔也不大确定,这几天越走越慢,行程估计不准。
“上次说五天,现在还五天啊。”艾摩真想一步跳到亮坝,但病老头走得实在太慢了。
“急什么,好饭在后头。”公大叔又板起脸教训,“学会沉住气,知道么?”
“好。”艾摩远远看见一条小溪,周围地势平坦,没什么障碍,是个理想的宿营地,“今晚住在那里?”
“你去吧,我看这里挺好!”公大叔没挪步,他一屁股坐在枯草上,实在累得疲惫不堪。
“死老鬼,又留下一手没教我!”,艾摩嘟囔着把兽皮放下,给公大叔收拾出个窝,然后小心地四处布防,思考又忘记了什么,“夏天才有蛇,冬天在溪边宿营怕什么呢?对了,这里四周仅有一处水源,荒原野兽晚上都来饮水,溪边就是一个天然狩猎场,难免避免猛兽袭击!还是这里好啊,方便防守。”
公大叔眯缝着眼没接话,荒野上的生存技巧,说不全的,还要看各人悟性。来绝望荒原上冒险的人天天有,但丧命野兽口中的更多,想活着从这里带回宝贝,运气加实力都不能缺。
也许是溪水边危险重重,也许就是累了不想动,但公大叔都没解释,就半躺着坐享其成,等候艾摩打猎烤肉设防守夜。这些事,都是艾摩自愿的,感觉从中学了很多东西,而且还能向公大叔的朋友学兽魂灵魄术,想想就高兴。
晚餐过后,公大叔没让点篝火,就钻进兽皮里睡觉了。艾摩远远挖了些陷阱,布下警戒线,偎在兽皮中半梦半醒值守,但一夜无事。
“这里离亮坝太近了,说不定有冒险的队伍经过,晚上点起篝火太明显。”艾摩大清早就向公大叔汇报昨夜的思考,对守夜重在防人的道理牢记心中,“我们两人太弱,很容易受到掠夺。”
“啰嗦,走吧。”公大叔不麻烦骂了一句,拄着拐杖向小溪走去。艾摩赶紧收拾起兽皮,打起行囊背好,急急跟在后面。趟过小溪时,艾摩仔细观察了一圈,没见到河岸边有任何血腥的痕迹,昨晚河滩上没有野兽争斗。
中午时分,远远见到草原上走来些人影,吓得艾摩赶紧躲藏。他回身一瞧,却见公阳嘉迎着来人走了前,不禁奇怪地握刀站住了。
“是那位朋友?诺烈冒险团公阳嘉与您共结友谊!”公阳嘉热情打着招呼,脸上堆满了笑容,根本不是艾摩想的,人与人一见面就剑拔弩张。
“我的朋友,杰振冒险团与您同甘共苦!”对面走来一个高瘦的汉子,与公阳嘉热情拥抱,“我是团长松飞文,很荣幸见到你。你不是让风狼吞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