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清澈透亮的眼眸,一抹欢喜内敛的微笑,这便是方同来到这个世界上看到的第一个人。
其实方同早就醒了,只不过灵魂穿越时须有一段与身体融合的过程,所以动弹不得,但不妨碍听觉思维,在这小柴房中的一切他都明白得一清二楚,直至小婉娘宁愿挂牌出厅也要为他求得几日宽限之时,他再也忍受不住,强自咬着牙关说出了不同意的话语。
此时精神头刚过,他又全身疼得软绵绵的,便是练手指也动弹不得一下,只能找着百般借口,躺在木板上,安逸地享受着被人服侍的奢侈生活。
既然方同醒了,且并非是所谓的回光返照,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还能说能讲,众人该道贺的道贺,勉励的勉励,李管事也自然没了再扔方同出去的想法,而小婉娘挂牌出厅的事情更加无从说起,李管事便好生嘱咐了小婉娘好生照料方同,接着叫众人散了。
别看早晨后院闹得挺凶,实则不过是这个大大世界中一个小小小的小插曲,春香楼今晚还得照常迎客。听李管事的意思,因一月后就是公孙郡主举办雪夜诗会的日子,这一月春香楼还得忙活,待得方同能下地之后便要立时开工。
偷得浮生半日闲。
躺在木板上,身上盖着张薄如宣纸的小被,方同目光闪烁不住,心中好多话却又无从说起,只得好生瞧着跪坐在他身前为他加盖些稻草的小婉娘。
小婉娘身材消瘦,面色有着常年做苦活和营养不良的蜡黄,头发蓬松好似枯槁,但人儿生得却十分好看,鹅蛋般的脸颊,配上精致小巧的五官,衬在那修长的脖颈上方,显得清秀可人,不时悄悄偷笑,平添了几分朴**子的娇憨和直爽,尽管窗口还飘落着白雪,但方同的心也在不知不觉间软了。
小婉娘注意到方同目光炯炯地盯着她,没来由的紧张起来,两抹桃红偷爬到两边脸颊上,又是羞涩又是欢喜,瞥眼瞧了方同一眼,见方同悄悄吞了吞口水,顿时心慌意乱,忙道:“筒子哥哥,还冷吗?要不我再去寻些稻草来?”
方同瞧得好笑,也知道自己这么盯着一个女孩看实在有损正人君子的品质,立时露出两排白洁的牙齿,嘿然道:“不冷了不冷了。倒是你,刚才在外面跪得冷了,赶紧打理一下,免得如我这番卧病不起。”
小婉娘一听,顿时如蒙大赫,忙不迭答应一声,那声音细得彷如蚊子叮咬,脸颊红得越是艳,接着她在四下里找寻到一些枯草断柴,未免火大烧了柴房,靠着墙角,升起火堆来。
瞧着小婉娘忙忙碌碌的身影,方同百感交集,身为现代人的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便能有大义凛然的作为,牺牲小我成全他人,这在现代社会里简直就是圣人的存在,要么被人供奉,要么被人嘲笑。
火焰升腾,不一会儿,满屋子的温度便升了上去,雪花落进时很快地便融化了开去,小婉娘于屋外遭雪覆盖,此时又是一番忙碌,她的后背心已然阴湿了好大一块,方同瞧得心绪不宁,说道:“婉娘,还不把衣裳换换?柴火待会再烧不迟,寒气入体便不好了。”
小婉娘回转过身,吃吃笑道:“筒子哥哥真是发烧烧糊涂了,婉娘就这一身衣裳啊!还是今年过年的时候筒子哥哥你偷偷卖了大半年的零碎柴火才扯得两匹布做的。”
“嘿、嘿、嘿嘿!瞧我,都忘了。”方同嘴角抽搐,尴尬地笑了笑,他知道筒子和小婉娘过得并不好,但从来没想过他们能不好到如此境地,一时间百感交集,甚至还有一种占有了筒子身体的负罪感。
“哎……”方同心中微微一叹,暗道:“这他娘的究竟是个什么时代啊?专供富人玩耍的青楼居然连自己的下人也过不上温饱,这要到现代去做对比,怕是连扫除大妈也难免唏嘘的吧?”
方同回转心神,道:“这样吧,婉娘,你先把我的衣裳脱下来换上,待得你的衣裳烘干了再换回去。”
小婉娘惊愕道:“那筒子哥哥你怎么办?”
方同笑道:“我现在身上盖着被子还有稻草,你又升了火堆,发热还不及呢,如何会冷?赶紧的,不然待会儿要生病了,咱俩又不知道谁要救谁了。”
小婉娘听得又暖又笑,实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筒、筒子哥哥瞎、瞎说,怎么能、能……”
虽说她从小和筒子相依为命长大,但女孩子天生成熟得快些,男女大防早在她心中隐隐有了意思,这一听之下也不知究竟该如何是好,整个人局促不已,颔首低垂,那衣角都快被她拧出水来,暗道:“哎呀,小婉娘啊小婉娘,自从筒子哥哥救你那一日起,你不就将自己许配给了筒子哥哥么?此时筒子哥哥为你好,你接着就是了,偏生还要这番踟蹰,若是惹了筒子哥哥不高兴岂不是罪过了么?”
如此一想,小婉娘顿时精神一振,神情目光尽皆变得坚定起来,揽住方同的双肩,将方同坐起身来,然后解腰带、除衣物,爽快利索,不到两个呼吸间便将方同上身除了个一干二净,显出方同那因常年做活而结实的身躯来。
不过小婉娘的坚强也到此为止,猛然间瞧见男子光溜溜的身子,纵使她如何想法也思考不得,徒惹得心跳加速、呼吸困难,“呀”一声叫,捂住通红的脸庞,逃也似的抢出门去,待得一会儿,又缩手缩脚的返回身来,把小脑袋偏朝死命扭朝后边,把柴房门拉了关上。
“哈哈哈哈!”方同瞧得仰头大笑,苦虽苦亦,却颇多乐趣,又有有情人临床照料,相首而望、相视而息,人活两世也不过如此,便是那凄厉的飘雪也多了几分柔情。
如果把人的一生简单的分为成功和失败两种,方同的前世无疑是失败的。
没有叫人羡慕的身世,没有惊天的才华,更加没有波澜跌宕的经历。他所拥有的也和更多的人一样,普普通通的父母一对,并没有因为是独生子女而使得家里把他当做小太阳。相反,吵吵闹闹,过后又和和睦睦更多一些。
对于他自己来说,初中时候开始羡慕起拉帮结派肆意欺负他人的小混混来,高中正式踏上混混之路。一次动了刀子,让两个隔壁班的小子进了医院,然后就是转学,所幸他也因为看见父母倾家荡产为他陪了医药费之后,心性抹平许多,重新拿起丢了几年的课本,认认真真念起书来,还考了一所二流大学,父母也重新对他抱起希望。
怎奈世事难料。自从在大一宿舍里翻看到同学租来的一本名叫《星辰变》的网络小说后,他便疯狂的迷恋上了网络小说。得知网络小说还可以让人成为百万富翁后,他就越加的不可自拔了。
所以大二开始,他便着手写网络小说,每日长更不少于一万字,每月也从未间断。
可惜,人力有尽时,付出和收获永远不是靠努力就能够对等的。他的脑袋里即便装着全世界最好的故事,但他却没有将故事顺利写出来,并且让人们觉得欲罢不能的实力。俗称不会写。
偏偏越是这样,他就越加觉得不服,越加的钻研,可越加的钻研换来的却是越加的迷惘,就像陷入了死循环,明明可成功就差了一层膜,可偏偏就是捅不破。
于是,他的整个大学生活就这样凭白无故的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不见。虽然也有所获得,成为了每千字25块钱的买断写手,但和他的期望梦想仍旧相差甚远。
就在这个时候,变故悄然来临,为了赶稿,好多挣一点稿费换台电脑,他连续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身体机能消耗殆尽,当最后一个句号落下的时候,他也扑倒在了电脑键盘上没了动静,意识中最后一眼则是word文档里连续闪现的省略号……
人生几何,只为网络文学一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