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间回过神来,看着半靠在书桌站着的眉目舒朗,容色俊逸的林瀚文,顾云城更慌了,文文真好看,可他好像是个颜狗,所以他现在这么喜欢文文,是因为贪图他的美色吗?
顾云城:人生突然变得艰难了。
“好啦,不跟你开玩笑了,这些陈年旧事过去就过去了,不过,你既然说自己不是因为暮沉的脸,而是看重帮你的人,还牢牢惦记了这么些年,那你是不是欠我一封情书?”
林瀚文把手里的把玩的书信放回小箱子里装好了,又放回了之前的橱子里,并且亲自给顾云城准备好了几张漂亮的信纸,又当着他的面拧开了一支钢笔和墨水瓶。
古代有红袖添香,佳人研墨,现在林大美人亲自帮他在钢笔里灌了墨水。
“写吧,写不好,不许回房睡觉。”
林瀚文拍了拍有点发懵的男人的头,抱着肩膀,心情颇好的扬长而去。
也不知道曾经受万人追捧,姑娘小伙子的情书攒起来都能卖废纸赚钱买冰棍儿的林总攻是怎么混到,要强制性要求别人给他写情书的地步的,而且还傻乎乎的挺高兴。
甚至哼着歌,哒哒哒的下楼,硬是给吃饱了的奶团子又泡了两杯奶,抱着眼瞧着要睡着的团子,瞧着那粉嘟嘟的小嘴就塞了进去。
布丁团子牢记不听话就会被戳烂到垃圾桶里的教训,奋力的大口大口吃着,哪怕把自己吃胖了都在所不惜!
原本正常尺寸的小脸蛋儿,最近这几天,愣是被爸爸一时兴起,就喂两口的行为,把脸给吃大了,两个生下来只有不到五斤的宝宝,一个个被喂的拥有了弹润润的肉脸蛋儿,莲藕臂。
啊!当宝宝可真辛苦,每天还要多吃奶奶,爸爸才能开心!
书房里,顾云城正襟危坐的提着手里的笔,大脑一片空白,现在可真是应了那句话:“书到用时方恨少!”
事实上,书房里书架上满满的书籍,顾云城都是看过的,没有一本是摆着为了装文化人充数的,他其实也算是博览全书,但这个时候,那些只是和在霸道总裁文里看过的情话仿佛通通离他而去。
呆坐了半天,愣是一个字都没有写出来。
该怎么开头?亲爱的文文?写亲爱的是不是不太庄重,书信的话,是不是要叫全名,不能叫爱称。
致林瀚文?这又有点像新闻稿,半点都没有情韵,表达不出他对文文的感情
顾云城划拉开手机,翻找出林瀚文的照片,颜值真高啊,每一张什么角度拍摄的都好看,连怀孕的时候有一点点胖的时候都散发着俊美又可爱的诱惑力。
然后他又手贱的翻开了王连发的相册,脑子像坏掉一样给自己洗脑,如果文文是王连发的话
顾云城狠狠拍了两下自己的额头,妄图使自己清醒一点,但却更是陷入了一个自己到底是不是贪图林瀚文的美色,以至于才变成这样的怪圈。
如果没有当初他跟文文的意外,是不是暮沉回来要跟他搞对象,他也会欢欢喜喜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