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里风起云涌,脸上的神情不动分毫。身上的幻术对付普通人的确是够了,但是想控制里包恩的五感,我使出全力也是力不从心的。一点小便表情的变化也能引起第一杀手的注意。
谈判最要不得的就是你的心理完全被对手掌握,那结果就和被牵着鼻子走没什么两样。
我不愿意接这笔生意。
多年来出身赏金猎人的恣意和谨慎,让我十分反感这样的来自大势力的束缚,这和老虎走进马戏团没什么两样。
对于彭格列来说,对和彭格列一样的庞然大物来说,猎人或者杀手,都不过是手里的一把刀,没有珍惜的必要。我也不愿意自讨苦吃凑上去给人当刀使。
从来领导阶层都是门禁森严,不外乎父传子、子传孙。即使断子绝孙了,还有一堆亲戚呢。
我去是做什么呢?里包恩去是做什么呢?
我有些迷惑——一定是有些我没想到的。
我抬眼看了看里包恩。盯着他的眼睛,自信、傲慢、强大。
当别人的刀么?
有谁能驾驭得了他呢?
我兴味得弯起唇角,为了将来的乐子。
里包恩似乎有些疑惑,他叼着烟斜靠在沙发上。
我知道他在等我的下文。
哼,他能说得比我多,为什么要我来先摊牌呢?
我决定直接问问他。
“里包恩。”
“你进了彭格列打算做出些什么功绩来让老哥们瞠目咋舌呢?以后可要多关照我们呀。毕竟曾经也是老同事了。”
里包恩没有说话,他还剩半截烟,虽然房间里已经是云雾缭绕。我看着他姿态悠闲写意,慢慢、慢慢地解决了那半支烟。
我讨厌烟草,非常。但是我的耐心总是让我引以为豪。
他把烟头摁进了烟灰缸,又拿出了一根烟,点燃。
这支烟在缓慢燃烧着,因为里包恩没有动它。他只是拿在手里转头看我。
“Viper,要来和我一起做么?”
简直是变相的承认。真是狡猾。
但是——我的心在砰砰跳。
我被蛊惑了。
我的血管里流荡着激狂的血液。
我的中指在抽动,幅度很小,我明白这个小动作的涵义,我血液里的疯狂在鼓动,涨得血管疼。
我好像是一直被激怒的山鸡,不受控制得激灵起毛发。
五彩的毛发虽然绚烂,却是好斗的标志。
“真没想到呢,”我讥笑道,“没想到第一杀手里包恩也会被招揽么?狼居然被拴上了套索,以彼之意志为己之意志,真没想到。”
“不,”他拉拉帽檐,灯光打下的阴影遮住了他的眼,唇角的弧度在高光下更为完美,“你不相信我会左右彭格列的意志么?Viper?”
我抬头盯住他的眼,但是却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