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着林一上午在花园逛了半天,中午沈君墨又让周易过来给林一全身检查了一下。
完了之后,还是得出同样的结果,没什么大碍。只需要多休息休息就好了。
沈君墨点点头,忽然目光落在林一手腕以及脸上的青淤,那声音突然像冰块一样砸了出来,“怎么还有痕迹,会留疤?”
“……”大哥,青淤而已,消下去就好了。到底在紧张个毛线啊?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在沈君墨面前这样说话。看了眼林一脸上几乎快要消失的印记,小心地问,“要不,我再给开点祛疤的药?”
中午的时候,沈君墨没让福嫂下厨。而是亲自动手做了林一喜欢的东西,看到一桌子她喜欢的菜色,除了受宠若惊之外就是惊讶。
“小叔叔,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看他还在往桌上端,除非林一是牛胃,怎么可能消灭的完。
“随你喜欢的,一样吃点。”
“可是,吃不完岂不是浪费?”
沈君墨挑眉,非常欠扁的狂妄语气,“我乐意!”
……
郊外废弃的无人厂房中,三个大汉被人扔在一间黑暗不见天日的屋子里。
他们脸上身上脚上没有一处完整。手脚被人生生的打断,身上的肉像是被某种动物咬掉一般,血肉模糊,几乎看不到完整一处。
仔细看去,还有冒着热气的血从窟窿淌下……
几个已经算不上人,奄奄一息趴在地上,连声音都发不出去。有的努力地张着嘴,好像在拼命地说话。却一个字都听不到,认真一点会发现这些人连舌头都不存在。
离他们不远处,有三头刚刚饱餐一顿的野狼。肚子涨的鼓鼓的,细看会发现它们嘴上还叼着人手指或是内脏。
这个城市有狼已经很奇怪,还有人在荒郊野外被三只野狼进食,更匪夷所思。然而这几人本身就恶迹斑斑。当野狼吃人的消息被传出的时候,已经没人再关注为什么会有野狼出没在这个地带。
宋俞坐在龙头椅上,抚摸着腿上金黄色毛发的宠物。宠物此时安静地趴在他腿上,非常享受地眯着眼睛。
而在宋俞脚下,还规规矩矩地蹲着两只同色系的宠物,正一脸艳羡的目光看着宋俞腿上的那只。
“乖,今天你们都是大功臣。我会好好一个个奖励你们!”
宋俞笑容邪气阴狠,三只狗像听得懂人话似得呜咽了一声。
其实,只要仔细去瞧。会发现宋俞这三只宠物跟那吃人的野狼很相似……
……
“哥,那几个人都处理完了。现在要我找人去对付煤老板吗?”
宋俞给沈君墨汇报的时候,他正陪林一在家里的电影室里看喜剧片。
林一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受过惊吓经常时不时的一个人发呆。他想不到能够让她忘掉那段记忆的方法,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候,福嫂看出来不对劲,“沈先生,您有什么心事吗?”
心事不外漏,不予外人说。这是沈君墨的习惯。
“没事。”他抚着额头,看向坐在室外晒太阳的林一。鬼使神差地说,“你知道怎么能够让人快速忘掉一些不愉快的记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