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千年之恋》不是签的分成合同吗,如果您再为范毅做专辑的话,可不可以签买断合同?”
哦,原来是冲着这个来的。
李少杰倒是没有着急拒绝。
买断不是不可以,关键看价格以及详细的合约。
只要不是纯粹的霸王合同,并且给出的价格令自己满意,李少杰反而觉得很开心。
“那说说吧!”
“嗯。。。。。。我们想一次性付清这张专辑的制作费用,十首歌,其中,我们会有五首成曲,只是尚未编曲录制,您负责五首歌曲的全部打造,以及五首歌曲的编曲,和声录制,混音,后期的入库发行由我们公司一手包办。”
所以你出价呢?
李少杰撇了撇嘴。
你倒是先谈钱啊!!
你不谈钱,我怎么帮你办事?
“。。。。。。”
“。。。。。。李先生,您觉得可以么?”
“嗯,你继续说。”
懂了!
孙瑞知道了李少杰的意思。
“打包四十万!设备与人员由公司免费提供,全平台的发行入库由公司来处理,您只需要做歌就好。”
“至于合同,就是正常的买断,您依旧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其他著作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而授予我们公司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不知道这样可好?”
“嗯。。。。。。”
李少杰想了想。
“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这三个我不会卖,可以商量吗?”
孙瑞闻言皱了皱眉头。
不过仔细思忖一下,还是点了点头,决定给李少杰这个面子。
“可以,没问题。”
一般来说,这些权利也都是卖掉的。
不过,不卖这些权利,实际上可以争夺更多的话语权。
简单解释起来。。。。。。。
不准以改编为借口,乱改劳资作品。
往国外卖的钱分我一份。
串烧或者买版权抄袭的莫挨老子。
。。。。。。
至于价格,已经非常给李少杰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