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清脚踩在一个混混儿的腿上,慢慢的使劲,混混儿疼的额头都冒汗了,但还是咬牙强忍着。给过他机会,可是他不知道珍惜,那就怪不得她了。脚下用力只听‘咔嚓’一声,混混儿的腿断了,不过他倒是没叫出声来,就是死死的咬着嘴唇,丝丝的血迹顺着他的嘴角流出。忍着腿上的疼痛,用怨毒的眼神盯着她。
林云清又转向另一个混混儿,他倒是想爬起来就跑,可是还不等他开始跑,屁股上挨了一脚,又趴在了地上,林云清踩在他的小腿上,说道“你的嘴巴是不是也很硬?”
“我说,我说,是你们班一个叫的闫思琪女孩,找到我们老大,给了一万块钱,让我们教训你。”
林云清又问他“你们打算怎么教训我?”
“老大只是让我们跟踪你,确定你家的地址,等周日下午你去学校的时候再动手。我都说了,放了我吧。”
林云清没再搭理他们,走出了胡同。也幸好现在天冷,没什么人遛弯儿,这边又偏僻。再说从她进胡同到出来,总共也不到五分钟,只要时间把握住,就不会出纰漏。至于两个混混儿的死活,她可不会管,相信他们绝对不敢报警。
寻着记忆回到家,从书包里翻出钥匙打开门,还没到下班时间,她的便宜爸妈都没回来。
这是一套两居室的老房子,推开原主卧室的门,房间打扫的很干净。床上铺着新换的床单,被子叠的整整齐齐。书桌上摆放的井然有序,擦的一尘不染,显然这是便宜老妈昨晚就收拾好的,就等着她今天回来。
林云清来到卫生间,把穿过的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又回房间把身上穿的也换下来,一块儿都洗了。记忆里原主虽然被父母娇惯着长大,但是家务活一样不落都会干。
便宜爸妈回来的时候,林云清已经做好了晚饭,一荤一素两个菜。
便宜老爸周洪山,今年四十八岁,是个憨厚的老实汉子。不会什么甜言蜜语,但是对女儿的爱真的,尽最大的能力给女儿想要的一切。
老妈冉素,今年四十七,家里大事小情都离不开她,早年的艰辛苦难没有打败这个女人。现在虽说人到中年,脸上的皱纹也多了,但是看见女儿立马就满面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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