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曼双手托腮,细细回想:“应该差不多吧,都抓了挺多。”
“是吗?”安楠弯了弯眼睛,笑容明亮,“我还以为,我比较厉害。”
林曼干笑,大boss还真自信。
“是啊,堂哥他很厉害的,每次抓都是一大水桶呢。”林曼比划了一下,一想起小时候的趣事,她就格外开心,“只不过堂哥现在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我们之间的联系也没有小时候那样多了,也不曾出来一起抓龙虾了。”
人似乎只要一长大,就会失去很多单纯快乐,可也会越来越成熟,也会获得其他领域的快乐和幸福。
安楠笑笑没有开口,继续奋战到底。
日头实在浓烈,林曼用手挡住照下来的阳光,她的眼前终于变暗,又能再次看清大boss抓龙虾时的模样,真的和小孩子一样特别容易满足。
她以前一直觉得大boss高高在上,开那么一家大公司肯定很有钱,而且见多识广,工作认真,虽然有时候蠢了一些,但总感觉很遥远。他就在山顶高高处,而她只是在小山脚,彼此只能仰望,一直接近不了,而此刻,她觉得大boss不再那样遥远了,反而觉得很是亲近,似乎只要再走一步,两人就会彼此靠拢。
林曼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下意识双颊一红,连带着耳根子也红起来。
“林曼,走了。”
安楠抖了抖湿掉的脚丫子,将皮鞋提起来拿在手里,转身赤脚走在田埂上。林曼觉得大boss的脚背很好看,许是长年穿皮鞋,脚背没有见到多少阳光,看上去格外白皙,皮肤也很好,林曼有些羡慕,眼巴巴地瞧着他的脚背,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的目光有多么如狼似虎。
“林曼,你在看什么?”安楠转身,阳光大刺刺落下来,他的那张漂亮脸蛋也被镀上一层明亮光泽。眉目如画,眼眸如玉,叫人目眩。
林曼双颊又是一红,连说话都有些仓促结巴,“我在看鸽子呢,野鸽子味道鲜美,肉也嫩,突然好想吃。”
她伸手指了指树枝上活蹦乱跳的鸽子,灰色羽毛的,看上去肥而大。
安楠站在原地看着她,突然间眼内笑意不断加深,到最后,竟然噗嗤一声大笑出来,“林曼,没想到你也挺喜欢吃的。”
林曼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大boss是在间接说她是吃货吗?
这不科学……明明大boss才是最喜欢吃的那一个。
眼看大boss快要走远,林曼忙是提着水桶小跑着跟上去。田埂上长满了不知名的小花儿,风一吹小花儿一颤,摇头晃脑的,就像在打鼓,林曼深吸一口气,一股股大自然清新的香气弥漫在鼻翼间,也让林曼的心情更加好起来。
“boss你快把鞋子穿上吧,一会儿走大道,上面有小石子大石子,脚会磕疼磕坏的。”林曼跟在后面,忍不住出声,大boss脚背这么好看,脚底心也一定好看,那么好看大家脚磕坏了岂不可惜。
安楠顿下脚步,头缓缓侧过头来,浓墨一般的眸子巴巴瞧着林曼,秀气的眉心间也跟着皱了皱,“脚下去过渠塘,又踩过田埂很脏,会弄脏鞋。”
他皱着漂亮脸蛋,大眼睛吧嗒吧嗒眨个不停,林曼又想起来她家蠢家伙,不知道这些天林妈妈有没有好好照顾它,有没有按时给它吃给它喝啊,还真是好担心。
“穿上,鞋子重要还是脚重要?”林曼撑起小蛮腰,词严厉色像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