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期的大圈仔普遍是退役出身,身手强大出手也够狠,还时常拿出枪来,能够打得香江本地黑道望风而逃。
“古惑仔是打架,大圈仔在打仗!”
小黄毛就是属于那种打架、杀人都没问题,但是自身很惜命的人。
说到底,他们原先就只是在香江混黑的混混而已,又不是雇佣兵、杀手、特工出身,来这里只是为了绑架赚一票,哪里来的那么多坚贞不屈!
墨非扛着刀想了想,似乎留下他比杀了他价值更大一点。
也不是说杀了他墨非就真的找不回那个小女孩了,他还可以叫大黄蜂和明迪去搜索那个汤马斯的信息,上门直接绑架他,墨非还不相信他会不拿小女孩的命换自己的命?
但是其中的过程麻烦了很多,还容易出差错,让眼前这个小黄毛暂时稳住那个汤马斯,轻轻松松的营救了小女孩后再说岂不是更好?
“也可以留你一命。”
“你要怎么保证我帮你之后,你不会杀了我?”小黄毛咽了咽唾沫。
“我以上帝的名义起誓,如果你帮助我找到了那个小女孩,我就不会伤害你,否则就让他天打五雷轰而死!”墨非看着小混混,亲切的微笑道。
……
许多人喜欢纽约,是从喜欢纽约的夜晚开始的。作为矗立在大西洋西岸的“世界之都”,夜幕中的纽约确实有其难以描述的魅力。习惯夜生活的纽约人常说:Nightisstillyoung。对这些“夜猫子”来说,这座古老中夹杂新潮、静谧中蕴涵热情的都市,竟好似“愈夜愈美丽”,即使疯狂地玩了个通宵达旦,他们还是会感到意犹未尽。
兔子大使带着许多美轮美奂的华夏古董举行展览会的时间就在晚上11点,还是夜生活的时候,引来了许多附庸风雅的鹰酱富豪和贵妇人来围观。
一辆辆名车来来往往,劳斯莱斯幻影、玛莎拉蒂皇后、阿斯顿马丁、凯迪拉克……
这也是那个汤马斯挑选这个地方作为最后交易地点的目的之一,鹰酱可是一个资本社会,金钱为王,一旦到时候打起来,有大量富豪可以挟持作为人质,FbI算个卵蛋!
原本这个古董展览会的开幕并不是由兔子大使来主持,可是谁叫他接到了绑匪的电话就急匆匆的往这里赶呢,然后就在展览会的主持人的恳切请求之下,不得不勉强站出来做开场白,而汤马斯就站在他身后。
展览会之外,马路上车水马龙,一排排的汽车如蚂蚁般秩序井然地行驶着。
一辆白色的宝马汽车从路边驶过。
在路过一辆白色丰田大霸王的时候,突然停住了,车门打开,一个戴着银灰色面具的青年男子从车上走了下来。
正站在丰田大霸王车屁股后面的两个守卫见着那个青年男子的时候,都不由得自主的摸向了后腰的枪。
这人的这身打扮,一看就属于那种不像好人的类型。
“嗖!”
“嗖!”
伴随着两道一闪而过的银光,两个守卫只能够握住自己的喉咙,恐惧的伸手,想往前抓着什么,却什么都抓不到,只能无力的倒地。
墨非踩着轻快的步伐,从其中一个守卫的兜里面拿到了钥匙,打开了丰田大霸王的后车厢……
“砰!砰!”
“嗖!嗖!”
车子里面还有一个人,对着墨非就开了两枪,只是以墨非的感知能力怎么可能听不到里面有两个人的气息、两颗跳动的心脏呢?
早就准备好了飞刀抵消对方的子弹。
再次发射一枚飞刀,钉在了对方眉心。
在后车厢里面,一个被黑布盖着脑袋、身上捆绑着六颗c4炸弹的人儿小心翼翼坐在角落里面。
墨非揭开了黑布。
“嗯?”墨非小小的惊讶了一下,大使的女儿不应该是一个七八岁的大倭瓜脸小胖妞嘛,为什么现在却长得跟张静初有点七分相似呢?
女孩大约15岁左右,那是一张清丽非常的脸,秀眉如画,双目晶莹清澈,整个人散发清丽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独特气质。
搞得人家……
都有点想炮她了……
如果是那种一看就不到14岁的小女孩,墨非绝对不会生出邪念,毕竟还是个花骨朵,还没有长开,经受不起摧残,而且还违背法律、有违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