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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一想到也许能赚钱,陈曦索性便多买了几套,反正村里的知青那么多,她这几套书一定是不愁卖的,如果能把这两天花的钱赚回来一部分,也是非常不错的,当时尚在申城的陈曦如是想到。

第17章

中午,秦母下厨,看着陈曦买回来的五花肉,难得没有吝啬,结结实实割了两斤,做了一大碗红烧肉。

秦瑶的做饭手艺传自于秦母,但显然秦母的手艺还要更胜一筹,一份红烧肉做得是色香味浓、肥而不腻,配上两个清爽的小菜、白米饭,直叫人吃得是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于是,陈曦成功地吃撑了。

饭后,陈曦本想午睡,却被秦萧拉着出门消食,陈曦无奈,只得顶着中午的大太阳陪丈夫出了门,好在,没走几步就到了山脚下的阴凉处,夫妻俩手牵着手,十指相扣,漫步在树荫之下,微风袭来,好不惬意。

两人情意绵绵之际,陈曦突然想到她的复婚大计尚在进行时,她还有最重要的一步没有完成啊!

扯证啊!

于是,在回家的路上,陈曦果断跟秦萧提出想明天领证复婚,顺便去城里拍婚照,弥补一下当年他们结婚没有拍照的遗憾。

七十年代的结婚证是异常简陋的,一张纸、一个红戳、寥寥数语,根本没有婚照可言,那时候农村也并没有结婚就要一定要拍照的传统,所以不管是前世今生,陈曦和秦萧都没有留下任何关于青春、关于爱情、关于婚姻的影像,这使得陈曦万分遗憾,重活一世,她一定要用影像记录下这一美好的时刻,并一生珍藏。

对于陈曦的要求,秦萧自然是开心得不能自已,他傻笑着满口答应,并且下午上工后,第一时间就跑去请了假。

第二天,五点多钟,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陈曦就被秦萧叫醒了,两人洗漱穿戴,收拾一番之后,秦瑶也已经将早饭做好了。

匆匆吃了顿早饭,秦萧抱着宁宁,陈曦拎着她的小皮箱,两人直奔公社而去,对家里的解释则是想带宁宁进城玩一天,顺便给宁宁照几张相片。

秦父和秦母都非常疼爱宁宁这唯一的小孙女,所以想也没想就同意了,他们哪里能想到,其实儿子和儿媳妇是暗度陈仓去扯证了。

扯证的过程进行得还算顺利,当陈曦和秦萧拿到崭新的结婚证的时候,正好能赶上公社到县城的上午的公交车。

所谓的县城,就是信阳公社所在的龙兴县了,而龙兴县最为一个相对贫困落后的小县城,当然是没有照相馆可言的,并且在这个年代,照相馆都是国营的,只有市里才有照相馆的存在。

所以,一家三口在公交车上颠簸了半个多小时,下车后便直奔龙兴县客运站,买了三张开往庆丰市的客车票,虽然宁宁年纪小可以不计票,但为了一家人能坐得舒服一点,陈曦也没有吝惜一张车票的钱。

在客运站等了大约二十多分钟,一家三口又登上了开往庆丰市的客车,三个小时的车程,陈曦萎靡不振地靠在秦萧的肩旁上,昏昏欲睡却因为有点儿晕车而睡不着,但宁宁却舒服的躺在秦萧的大腿上,小短腿伸直了放在座位上,睡了个香甜。

庆丰市在整个赣江省属于排在中下游的一个城市,工业不够发达,农业产量也就刚刚达标,就是这样一个相对贫瘠的城市,其繁华程度也不是龙兴县或者信阳公社这种小地方可比的,所以刚一下车,宁宁便兴奋地瞪大了眼睛,拉着陈曦的手问东问西,陈曦手中的小皮箱则顺利地落到了秦萧手里。

陈曦的皮箱里装的都是她从申城买回来的衣服,包括一套她自己的衣服以及秦萧的一身中山装,还有就是宁宁的小裙子和小军装了,都是计划用来拍照的。

赶了一上午的车,每个人都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的,陈曦提议先找一家招待所住下,洗把脸换身衣服再出门逛街和照相,反正无论如何他们今天都赶不回去的,要住在市里。

庆丰市的百货大楼离客运站不远,百货大楼的后身便是一家招待所,条件简陋但胜在干净,陈曦知道庆丰市的招待所条件一定是不如申城,所以她也不矫情,直接交了一天的钱,便带着宁宁去公共洗漱区洗脸了。

走出招待所的时候,一家三口已经换好了衣服,陈曦倒还是平日里的打扮,衬衫、西裤、高跟小皮鞋和呢子风衣,美则美矣,却变化不大。

但秦萧换了一身浅灰色的中山装之后,通身气质便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衣衫笔挺、低眉浅笑地站在陈曦的面前,显得温文儒雅又器宇不凡,再配上他那俊朗的外表、修长的身材和一双大长腿,不禁让陈曦的眼睛亮了又亮,内心小鹿乱撞。

“老公,真帅。”陈曦忍不住赞叹出声,又伸手帮秦萧整理了一下衣领,上下打量着连连点头,“嗯,我的眼光真好。”

“夸我也就算了,怎么还自己夸上自己了,你真是……”秦萧想了又想也没有想出什么合适的形容词,索性刮了下陈曦的小鼻子,继续道:“快帮宁宁也换衣服吧!时间也不早了,换好了我们出去吃个午饭。”

陈曦点头,迅速帮宁宁换好了一身小军装,一家三口手牵着手走出了招待所。

不知道是申城的服装过于前卫和时髦,还是一家三口的颜值太能打,总之一路上他们收获了不少路上的目光,才走到了庆丰市国营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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