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直到陈曦说出要分她一成股份的时候,她就不干了,她觉得自己又不像陈景夫妻那样,每天把时间和精力都耗在店里,她最多就是课余时间帮忙算算账罢了,她哪能跟着分钱呀!
陈曦非常了解赵英兰的个性,知道如果赵英兰不反对也就不是她了,所以她也懒得跟赵英兰就此事而磨牙,直接便拍板决定占股比例,她甚至连协议都提前拟好了。
陈曦作为第一大股东,出资生意启动金2000元及静安区商圈内的一个两层商铺,占股70。
陈景和江燕夫妇负责日常经营,占股20,是第二大股东。
赵英兰则占股10,作为最小股东,负责财务和法务相关。
为什么会有法务呢,主要是考虑到赵英兰的法学专业,将来如果生意规模一点点扩大,陈曦希望赵英兰可以作为他们生意上的法律顾问。
赵英兰见陈曦协议连都拟好了,便不再废话推辞,正如陈曦了解赵英兰一样,赵英兰也同样了解陈曦,她知道陈曦既然已经决定好了,便不会轻易改变。
何况,她也明白好朋友的心意,她知道陈曦是想拉她一把,给她一个赚钱的门路,所以她应该好好珍惜这份心意,并且在将来为了他们共同的事业尽心尽力。
三人审查协议无误后,陈曦便出门找了家印刷社,特意打印了三份,装订一番以示正规。
协议拿回来之后,合作的三方,陈曦,陈景,赵英兰,在每一份协议上都签下了名字,然后人手一份,合作便初步达成了。
那么下一步当然就是收拾和装修店铺,准备尽早开门营业了。
而此时,陈伯和陈婶方才知道,他们的小儿子两口子竟然准备跟小小姐合作做生意了。
按照陈伯的想法,他的儿子就理应为陈家工作的,拿点儿工资还行,怎么能要股份呢!
陈曦却劝说,时代不同了,地主土豪早都被打倒,谁规定你陈伯的儿子就只能给陈家打工,而不能合作呢,还是要接受时代的发展嘛!
陈伯心里虽然也能接受陈曦的说法,嘴上却不住地冷哼道,要不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力有不济,哪里轮不到自己小儿子出马。
至于陈曦为什么不找他大儿子两口子合作呢!陈伯自己就脑补了两个原因。
其一,他大儿子在橡胶厂工作,属于正式职工,应该舍不得辞职去干私人的买卖,其二,他大儿媳妇这个人性格实在是不讨喜,应该不太受小小姐的待见。
陈伯自己脑补的原因只对了一半儿,其实陈曦是对他大儿子两口子都不待见。
接下来的日子,便无比忙碌的日子。
陈曦统筹全局负责安排工作。
首先她先是让大家合力把店铺清扫一新,接着便安排众人对店铺进行重新的粉刷和装饰。
蒋恒知道了赵英兰要跟陈曦合伙开店的消息,便每天自告奋勇地前来帮忙,人多力量大,不过三天的时间,便完成了最初始的任务。
而后,便是每个人别分的任务了。
秦萧开始每天在老宅的院子里打货架,货架都是按照陈曦画出来的草图制作的,而尺寸则是秦萧自己丈量了店铺的大小后,自己计算规划的。
陈曦绘制的货架草图大多汲取了未来超市的铺货风格,显得规整有度,也方便客人挑选,完全不会像现在的杂货铺子一般,货品堆积存放,杂乱无章。
秦萧同时还打了几个挂衣服长架子,准备放在二楼,以及一个平整的大桌子,方便江燕做衣服时画图和裁剪所用。
陈景和赵英兰还有赵英兰的小尾巴蒋恒,则被陈曦派出去联系货源和进货了,几天时间已经有一些货物陆续搬到了的店里。
江燕这边,陈曦则是自己手把手地一点点安排交代。
陈曦先把她脑子里的一些即将流行起来的服装款式简单描画出来,拿给江燕,而江燕呢,她在服装厂工作多年,虽说不懂设计,但让她根据陈曦提供的款式,量身打板倒是不难。
按照陈曦的计划,她准备让江燕先做出来一些款式不同的成衣,挂在一楼或店铺的大门口吸引路人的眼球,如果有人询问,则由陈景把客人引到楼上,当然二楼的墙上也要挂有一些不同款式的成衣,以供客人挑选,如果客人选不中,或者一时间没有合适的尺码,也可以帮客人量身定做。
服装生意是陈曦非常看重的一块业务,虽说七十年代末,私人服装行业尚未完全起步,他们几乎找不到什么私人进货的渠道,他们的服装店最开始也只能走定制的模式。
但再过个两三年,服装行业便会飞速的发展起来,到时候私人的服装厂会越来越多,各种流行的元素满天飞。
陈曦则可以把陈家的另一个闲置的商铺也利用起来,直接装修成一个高档服装店,交给江燕去经营,到时候他们可以去羊城或者鹏城进货,不再定制而改卖成衣。
而这边的店铺则可以把二楼也用作经营日用百货,因为几年后,申城的整体消费能力便不是现在可比了,他们的百货商店完全可以经营更多更高档的商品。
这样一来,将来可能就需要陈景和江燕各负责一个店铺了,不过这些便都是后话了。
陈曦的整个规划可谓是非常长远,但她却没有把她的全部规划都告诉大家,她觉得现在大家只要做好当下,然后随着时间的推进,他们的小生意总会按部就班的慢慢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