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回来?
还用问吗?
因为你是李怼怼啊。
我喜欢你,所以想待在你的身边,就这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唔,一不留神,写多了,所以更新得比较晚,抱歉。
明天,是没有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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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53)有。
第71章
李怼怼在我左边手腕上留下了一个金色的绳结。
像那传说中月老的姻缘线一样,一头绑着我的手腕,另一头……当然他是不可能绑着他自己的手腕的。
另一头,他自己牵在手里。金色绳索平时看不见,但一旦他想招呼我了,手一拉,我手腕上的绳结就是一亮,我就会被这绳子牵引着,往他身边走去。
真是非常王八蛋的一个东西,我感觉李怼怼好像把我当一条狗在养。
但我敢怒不敢言,毕竟现在李怼怼的脾气真的是太阴晴不定了。
吃完兔子的那天晚上,李怼怼就带着我开始赶夜路了。虽然他是个可以在白天行走的日行者,但出于本能,他还是更喜欢在夜里活动。
而我虽然也是一个熬夜熬习惯了的夜猫子,可我这个夜猫子只喜欢在晚上找个地方猫着熬夜,并不喜欢大半夜的在外面跋山涉水,徒步旅行。
所以和他旅行的这第一个夜里,我就状况百出。
&ldo;我脚上的水泡好像破了几个……我真的走不动了。&rdo;我坐在地上,头发散乱,满脸尘土,一身狼狈。
而李怼怼明明也折腾了一整天,但他还依旧长身玉立,风度翩翩,人模狗样。
有时候这世界就是这么偏心,把美好的东西放在你眼皮子底下送给别人。真是抢都抢不来。
&ldo;站起来。&rdo;李怼怼不惯着我,即便是在梦外面,他也不惯着任何人,更别说现在了,他严肃得像是特种兵的教官,&ldo;别磨蹭。&rdo;
可我真的走不动了,早上采果子跋山涉水四小时,然后杀兔子又耗费了不少精力,现在已经走了大半个夜了,我又累又困,小腿肿胀得被鞋子勒出了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