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特定的几个时期总是好犯不易察觉的错误,比如紧张之下的突然放松,比如疲惫过后的短暂小憩,又比如慌乱局势下的短暂平静等等。正是因为上述的原因,所以我才会让小张他们赶紧去检查门后面,说不准就会有什么收获,虽说犯下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残忍狠辣,可说到底他(她)还是没有办法摆脱人的身份。既然是人,那就不能
如同精密的机器一样毫无犯错的运转着,只要留下蛛丝马迹,那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巨大的收获。当然,我也想借此确定一件事情,那就是排除心底一直隐隐担心的事情。在会议室的时候,杨副厅长的那番话看似是针对无动机犯罪说的,可我心里很清楚,他的真实目的是在敲打我们。他那样做无非是
为了让我们进行深思,通过反复的推敲确定并案过程中的结论是否正确。 他的根据并没有太多,相反只有区区两点,但这两点却是相当的致命。为什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性格特征的推导,却始终没有发现符合特征的可疑人员?为什么并案之后,并没有找到两起案件的直接联
系,无论是受害人本身之间的关系,还是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都没有获取到丝毫?当时,无论是我还是苏沫都会杨副厅长这番话进行了强有力的反驳,而且那种反驳听起来是相当笃定的。我不知道苏沫内心之中作何感想,可我清楚自己的内心感受,那多少有点儿强撑的感觉。或者说,
在某种特定的时候,当我回想案情的时候,多少是有些赞同杨副厅长的看法的。
现在,我就要证明这种看法是不是正确的。假设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同一人或者同一团伙,那么根据之前的作案手法推断,当他用钢锯锯开锁子之后,是绝对不会留下任何疏漏的。反之,小张他们应该能在门上提取到指纹,就算是退一步,门
的后面没有提取到指纹,可如果这里真的是第一案发现场,也绝对会有破绽可循。所以,现在的我是相当纠结的,我希望门后发现不了任何的线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说明我们之前做出的结论是正确的。可同时我又希望能够发现推动案情的东西,因为这意味着案件将逐渐的明朗化。这
种左右两难的煎熬,让我如同置身于冰火两重天,很快额头上就冒出了冷汗。
“许队,没有发现任何指纹或者遗留物。”小张的话,将我拉回到了现实当中。
“吁……”从私心来说,这对于我的确是个好消息,虽然无法获取到推动案情发展的线索,不过却证实了之前推断的正确性,让我不由的长出了一口气。其实撇去私心,让我从两种可能中做个选择的话,我依旧会做
此选择,因为至少这证明了我们的侦查方向没有搞错,继续摸排下去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相反则会继续如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看看地面,有没有脚印或者可疑的遗留物?”门的后面没有指纹,说明破坏这把锁的人,心理素质是相当过硬的,与之交锋将会十分的棘手。
“许队,跟外面的地面一样,这里都是用水泥浇筑过的,所以想提取脚印没有可能。其他的我们也都进行了仔细的勘检,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可以遗留物。”
“我知道了。”说完,我便率先朝着院子里面走了去,并同时叮嘱了小张他们一声:“你们三个跟在我后面,记住,千万不要胡乱走动。”
“明白!”我这样做倒不是因为专横霸道,而是这三个人确实是没有什么经验的菜鸟,很多东西都要手把手的去教,因此与其让他们添乱,倒不如我自己上手。其实我对于刑侦人员的现场勘查流程也没有到烂熟于心
的地步,不过话说回来,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走吧,出了那么多次的现场之后,我照葫芦画瓢也能做个八九不离十了。常规的现场勘检工作,跟我们法医的工作实际上大同小异,都是从显著性特征入手,就如同张涛当初面对巨人观案直接锁定了尸爆一样。如果没有明确的可见性,比如滴落在地上的鲜血,又比如挣扎时留
下的清晰痕迹,那就需要展开寸寸摸索工作了,这通常都是由检验科的同事们来完成的。
现在的天已经很黑了,加上原来的房主人搬走了以后没有电力可供照明,导致所有的勘检工作全部需要强光手电来完成,这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每个干刑侦的都知道,不怕勘察难度大,就怕挖掘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句话就是我们此时最真实的写照。忙活了老半天之后,并没有发现任何可供提取之物。
“难道,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小张嘀咕了一句,随后又指了指房门紧闭的屋子:“房门同样上着锁,而且没有被破坏的痕迹,那也就是说没有人进去过。”他在说话的时候,我的目光也在移动着,事实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房门上面的锁子好好的,根本就没有被动过的痕迹。而且门前的台阶上面,尘土都还原封不动的堆积在那里,别说是人的脚印儿了,就连
狗爪子印儿也没有半个。综合上述的这两点,完全可以得出无人进过屋子的结论。
“这样来说的话,难道大门上的锁也不是犯罪嫌疑人给弄开的,而是某个调皮孩子干的?”经过我的说教之后小宋开始思考问题了,只是这思路不免太幼稚了一些。
“绝对不可能是孩子干的。”我直接否定了他的话:“如果是孩子做的,那么门锁几乎没有可能是锯开的,因为通常会做这种事情的孩子,都还处于一个毛躁的年龄。这时候的孩子最缺乏的就是耐心,他们不会为了好玩儿,而顶着大日头去做这样的事情。最有可能采取的方式,是直接用锤子将门锁给砸开。还有,现在我们并不能确定这里并非第一案发现场,在没有经过反复的勘察之前,不要妄下这种结论,这本身就是对刑侦工作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