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到了一处叫“思蒙”的小镇上忽然停了下来。
司机和售票员都在大声吆喝着:“下午三点钟了,下车吃饭、撒尿、拉屎。”
当然主要讲的是吃饭的内容,这儿的饭菜味好、花样多、量足之类的话。
目的就是要让乘客都和他们一样去吃饭,车内有人小声说:“司机吃饭,每次是不要钱的。”
的确,店主为了感谢司机拉了一车人来吃饭,就不会收取司机的饭菜钱。
否则,司机会将乘客载到别处去吃。
这就叫有来有往,而店主往往是将司机所吃的饭菜钱,暗中加在了这些乘客的饭菜账上。
等算完了账,才知道出了问题时已经晚了。
店主会把眼睛瞪得像红红的大灯笼,背着的手里还有意夹一把明晃晃的刀,摇一摇的:“明说今天要宰你,又咋子?这就是生意。”
有些乘客以为店主要宰杀人,因而草草地付足了钱撒腿就跑。
其实,店主说的“要宰你”是指宰钱的意思。
只因都是过路人,难以与其争斗,所以无数的人都以“算了”为宗旨。
由于车上有些人是常出远门的人,他们对这些事见得多。
无论司机如何说,他们都不愿下车,宁愿等司机去吃了饭再走。
也有的经不住司机和售票员的说唱,随之下车吃饭。
我因为没钱,才没有去吃饭。
但是,我突然想小便,只好匆匆地下车去了厕所。
撒完回来,经过灶台前,闻到锅里飘来的鱼香。
使我本来就已经饿了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个不休,很是难受。
我本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但上车前的一切,就决定了我将随这辆中巴车到达一个没有目的的终点站——成都。
我只能这样等候着世界给我的定位,别的,什么都不敢想。
当回到车上的时候,才发现车子的最后两个座位空着。
索性往店内的餐厅里一望,那母子俩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白花花的大米饭和鸡肉,一时间从脑海里冒出了一大堆孤独的心境。
在小说里,自己也是常和母亲一起吃饭。
虽然吃的是玉米馍馍、红薯、洋芋。
但那日子,总比如今这孤立无助,还要空着肚子等光阴的日子好得多。
我有些后悔,后悔不该离开小说。
可是,不离开小说,自己的命还不是一样保不了多久。
走的前一天夜里,还问过父亲,证明小说的情节,是否真的要让我去死。
父亲的回答是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掉了一串儿老泪。
这样的证明,已让我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一则等死,一则出走,最终我选择了后者。
走的时候没有让父母知道,我清楚,知道的人多了将意味着什么。
因而,对我的离去应该说是绝对不会后悔。
更不能因出想活下去,而否定为活而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