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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3 章(第1页)

有那么一瞬间,姚芹怀疑自己穿的是八十年代的电影。

大官走在路上,一定会碰到一个当街喊冤的平民。

只要上街,就能随机领取一个功劳或者一个便当(刺杀)。

从内心而言,姚芹是抵制这种烂俗剧情的,但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姚芹只是惊讶:为什么粉桃会来当街求救?

是真的求救,还是被谁控制了要给自己的入城来点下马威?

粉桃没想到还能听到姚芹叫出自己这个名字,也没想到姚芹还认识自己。

这名字还是当年在姚家的时候娶的,后来被卖给下一户人家,早就改了名字。

姚芹却是一直记得粉桃的。

小时候,粉桃是照顾姚芹和姚芝比较多的丫鬟,日常就是跟着两人活动,姚芹又不是记忆力不太好的小娃娃,自然记得清楚。

更何况,粉桃后来对姚芝等人也颇为照顾。

凭借姚芹在抄家前给的簪子,粉桃顺利地贿赂了官牙,进了一户不苛待下人的人家。

也因为对方不苛待下人,在度过了“新手期”之后,粉桃每个月都能出门一两天。

在有空的时候,粉桃也会探望一下万大妞和姚芝等人,虽然不能给什么经济援助,但是也帮忙跑过腿,直到她被嫁给家生小厮、当作陪房给那家小姐、和小姐婆家一起去了外地之后,才没有再出现教坊前。

这些事情姚芝和姚芹提过,姚芹也一直记得。

都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姚芹对于粉桃的人品还是很肯定的,此时粉桃求助,因为有信任基础,姚芹示意身边的手下:把粉桃先带走,好好问一问是要救什么命,如果是紧急的情况,先派兵去把人救下来再说。

当然,如果粉桃一直赖着不肯走,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搞什么当场告状,姚芹也不是不能接受等闲变却故人心这一结果的。

好在粉桃看到有人专门前来,便跟着他离开了。

让人带走粉桃之后,姚芹菜继续往前走。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粉桃这事的影响,后面的百姓们都在窃窃私语,看着姚芹直接走到了内城。

进入内城官衙后,姚芹赶紧让人给自己拆了头冠——重死了。

工作要维持一个比较舒服的状态,所以道士头就可以了,顶着巨重的头冠?大可不必!保护颈椎,人人有责。

等姚芹换好装备之后,粉桃的事情也有了大致的结果。

“她来求救,是因为她的主家听说了咱们北疆法不容情的作风,想要灭口违法事件的知情人,以免自己被举报。”办事人直接给了姚芹一个很清晰的结论:“知情人中有她的孩子,所以她跑来求救了。”

姚芹一听,有点好奇:“这是犯了多大的事?居然还抢着灭口?不怕反而被查出了杀人罪吗?”

手下摇摇头:“我们也还不清楚,只是按照她的说法去救人了,她说要见了你才愿意说。”

一般人这样说的话,姚芹是不理会的。

毕竟作为北疆的最高领导,如果谁都是见了姚芹才说,那姚芹也不用干别的事情了,就是天天听人告密了。

既然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对于相关部门也有信任,姚芹就不会自己把这种事情揽上身。

但是现在是特殊情况。

一来姚芹念着粉桃当年雪中送炭、不离不弃的情谊,二来通过粉桃的举动姚芹比较肯定她的人品,三来姚芹也是想给这地界的仆人们打个样:别怕举报主家,我们北疆严格遵守我们的律法,绝不会因为举报犯罪行为处罚举报人。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

古人有一个立法原则,和现代的法律非常冲突,叫做亲亲相隐。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当犯罪者不是犯了十恶不赦中的“十恶”罪名时,作为亲人,有义务为他隐藏犯罪行为,隐瞒有理且无罪,揭发举报有罪。

毕竟按照儒家的观念,父母隐瞒孩子的犯罪帮他收尾、孩子隐瞒父母的犯罪不去举报,这是多正常的事情啊?

惩罚的力度也因为身份有所不同。

如果是长辈举报晚辈、丈夫举报妻子、父亲举报孩子,惩罚的程度会比较轻,当然,主人举报仆人不属于亲亲相隐的范围。

如果是孩子举报父母,妻子举报丈夫、仆人举报主人,惩罚的程度则会很重,最低也是一个徒刑。

毕竟在这时代的人看来,这是不忠不孝不义的行为,举报者就应该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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