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力小说网

怪力小说网>少帅别惹我 > 第三百一十二章把彩色搞成黑白(第1页)

第三百一十二章把彩色搞成黑白(第1页)

路明珠要想掩人耳目,有得是各种借口:

可以是:因为叶小楼从路明珠手里横刀夺走了龙家骏和易晓风……昔日花少青、彭飞虎抢亲,是龙家骏劫走了路明珠,这件事情江湖上知道的人,很是不少。

易晓风受伤之时当着大家的面调戏修女,这位羔羊般逆来顺受的女大学生似乎也无意反抗,与易少帅之间颇有些眉来眼去的样子。此事也是多数易家军官兵在场目击过的。

路明珠因为叶小楼连续横刀夺爱,嫉妒恼恨,终于忍不下去,愤而与之为敌,这完全说得过去。

另外,还有一个更加合适的借口:

路明珠如果早点跟花司令结婚的话,原本是可以凭着未亡人的身份,继承花少青身后留下的部分家产,倘若她有能力在142团官兵当中赢得一些声望的话,甚至连军权都可以部分接手……枪杆子武装力量的价值,大得难以估量啊!

可是,这一切全被叶小楼巧取豪夺去了!

花司令死后,最大的受益人成了叶小楼!那么,按照常规推理法,叶小楼就成为了指使手下暗害花少青的最大嫌凶。

路明珠想要替未婚夫出头报仇,这也完全符合时下流行的江湖风尚。

总而言之,路明珠离开叶小楼的阵营,私自出逃,完全合理,并不会惹人生疑。

可能惹人生疑的是:尹家毕竟跟叶小楼之间渊源很深。路明珠痛恨并且意欲报复叶小楼的话,按理该去投奔易剑庵啊,她不该直奔尹司令那里去。

要想让弥合这个BUG和硬伤。

只能让路明珠直奔秀山镇而去。那里是她出生地,也是她的父亲路先生死去的地方。

当江湖儿女立志复仇时,最应该选择的盟誓场地,就该在亡父的墓前。

这一来……一切都安排得天衣无缝了。

甚至还有另外一桩连带的好处,作为伏笔,藏在更往后的下一步……

……当路明珠的使命达成之后……

她是可以留在文山县或者成都城里的,她也很想成为一个女明星。

路明珠可以投奔尹小语,尹小语目前接收了叶小楼丢下的叶氏电影公司,并将其改名为尹氏。路明珠可以在尹氏电影公司上镜出演女大学生或者军阀少爷少奶奶一类的角色……她有过这样的生活经验。

日后,当叶小楼需要路明珠时……

又或者路明珠想要回到叶小楼以及贺元希身边时……

她还有一条预留的计策可用!

昔年,当花少青同意与路明珠只订婚不结婚,等她完成学业的时候……花司令当时是很不放心这位未过门的司令太太的。他派了邓老九及其部下连山寨驻防的民团好汉们,就近在成都城中保护年青无知的司令太太,以防她红杏出墙,又或者跟着进步青年们去学坏。

于是,邓九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近身护卫,充当着路明珠身边的保护人角色。

这两人的私交一直很好,情深义笃。

当花司令身故之后,叶小楼亲自驻守跷碛寨,原来花司令重点屯扎的丹巴县北丹曲寨司令部,被交待在了邓九爷的手上。

叶小楼自领了剿匪总司令衔和第五军军长衔,当然不屑于再兼职做个团长。邓九爷如今已经晋升为142团的团座,正在积极扩编,向着陆军师的规模发展壮大。

邓九爷从最初把守的连山寨子,被调回了丹曲司令部。

对于易剑庵来说,这将成为一张可资利用的大牌!

路明珠不是和叶小楼翻脸了吗?

邓九材不是和路明珠私交笃好吗?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