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背景为平行宇宙,并非真实存在,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各位读者老爷们,脑子寄存处!)
(重要提示:小说本是娱乐,请理性看书,请勿模仿!!!)
2003年初冬,哈北市。
“别跑!”
“尼玛的,给老子站住!”
“擦,小逼崽子,你刚才不是很牛逼吗?你再跑啊,怎么不跑了!”
满身血迹的林天华手里握着一把卷刃的砍刀被十几个小混混堵在一条死胡同里。
林天华是哈北市华青帮的小弟。
准确的说他现在连外围小弟都算不上。
林天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十八年前,他被丢弃在哈北市孤儿院门口。
孤儿院的护工发现他时,他被一个红色的小被包裹着。
襁褓中只有一张红纸,那张红纸的材质十分特殊,有些类似丝绸一样。
红纸上写了许多奇怪的名字。
林天华手里还攥着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林天华’三个字。
那三个字也成了他的名字。
林天华十五岁的时候,孤儿院因为某种原因关闭了。
孤儿院里的孩子无处落脚只能流落街头,被迫在大街上乞讨。
林天华不想这样窝囊的活着。
他觉得自己有手有脚,干点什么都能赚钱,便找了一家饭店打零工。
刷盘子、洗碗、扫厕所,无论干什么脏活累活他都毫无怨言。
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竟然遇到了一个无良老板。
月底开工资的时候,老板以林天华还没有成年理由故意苛扣他的薪水,不给他开工资。
林天华去找饭店老板理论,还被饭店老板和店里的伙计打了一顿,并从饭店后门扔了出去。
林天华从小性格刚硬。
大雪天,林天华穿着单薄的衣裳从雪地里慢慢爬起来。
他伸手蹭了一下嘴角的鲜血,眼神中闪烁着冰冷的目光,紧紧的盯着饭店后门。
“既然你那么喜欢钱,那你留着出殡的时候花吧。”
林天华一瘸一拐的离开饭店后门的胡同。
饭店老板还以为自己占了便宜。
特意等饭店打烊了以后请店里的伙计在店里喝酒。
就在他们喝的五迷三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