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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第1页)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一直问我,你错哪了,为什么最后的结局会弄成这个样子。

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也有错。

那么,我们错在哪里呢?

我们错在太过高估爱情的长度,以为一辈子真的像说的那样手拉手就一辈子晃过去了,但是,一辈子真的有这么短吗?

我们错在太过低估时间的力量,以为我们的爱情真的能抵挡淡化一切的时间,可事实呢?

事实是,一辈子,比沉浸在爱情里没有脑子的我们想象中还要难晃过去,而我们的爱情,一点都不牢固的爱情,终究还是在时间的腐蚀下,土崩瓦解。

你曾经说过,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幸福,每个人都会有属于她的归属。

那时候我就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幸福,我会不会就是你的归属?

现在,我想我知道了答案。

你成为了我有过的幸福,我却无法成为你的归属。

-theone-

我喜欢文静的女孩。

就是那天坐在窗前看书,风吹过来,就会用带着红绳的纤手把垂落的头发挽到耳后的你的那种女孩。

远远看过去,经晨曦雕琢的脸,带着朦朦胧胧触手可及却又不可及的美感。

我不知道我看你看了多久,就是那天回去之后,脖子酸了一晚上。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其实你早就知道我在看你,而那时,你也在用余光打量着我。

于是,在我庆幸我脖子还能动的同时,你也在庆幸你的眼珠子还能转回来。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们的开始。

我们最初的向往,就是想找到一个像对方一样的人,加以定义了的梦中情人。

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去打篮球,看别人打还好,可是每次去看我都会被拉上场,于是以后就不再去篮球场看球。把别人用来打球的时间泡书吧,为我尖子生的身份继续添加筹码。

后来,我又多了一个去图书馆的理由。

那就是你。你也会常常坐在窗边的位置静静地看书,偶尔挽下头发,偶尔嫣然一笑,让我很难移开目光。

我跟你在图书馆天天“偶遇”,足足“偶遇”了一星期之后,你突然不坐在原来的地方,而是看见我来了之后,就坐在我身边。

你转过来对我一笑,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连像抖动的蝶翼的扇形睫毛都能看清。

“你都看我看了好多天了,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对我有意思呢?”声音很清新,听起来很舒服。

放得开,胆子大,是我在近距离里,对你的第一印象。

我回你一个笑,说:“可以。”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回答,不过其实,我想它也不知道。

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爱情,你要怎么去解释呢?用生物学解释,身体产生多巴胺,还是解释,仅建立在物质和情感上?

-the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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