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正宇回来,一定要好好感谢他。
当然,赵明远是庆幸自己没事的时候喜欢逛天涯,不逛天涯他也不会看见璃璃的帖子,不看见璃璃的帖子他也不会带着老头子千里迢迢的跑到莲花村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莫煜扔掉手里的果核,站起身往清璃的方向走去。
有时间在这里胡思乱想。还不如去帮璃璃干活。
一个小丫头干到现在都没喊累,他们几个大男人还比不过一个小丫头,简直是笑话。
总而言之,莫煜被清璃刺激到了。
“还有镰刀吗?”正专心割草的清璃被莫煜的声音惊了下。
迷茫的眨了下眼,清璃站起身看着转眼就站到她跟前的莫煜说道“没有了啊,我就带了一把镰刀,我又不知道你们会来。”
点点头,莫煜伸出手擦拭掉清璃额头的汗珠说道“那把镰刀给我吧,我帮你割,你干了一早上了,去歇歇吧!”
握着手里的镰刀,清璃盯着莫煜满是真诚漂亮的桃花眼,难得踌躇了下。
不是她不给,是莫煜根本割不来,初次拿镰刀的人,干不了多久手上会起水泡,火辣辣的疼。
“不用了,会起水泡的,我再弄会,我们就回家了,我还要回去做中饭。”想了想,清璃还是拒绝了莫煜的要求。
会起水泡?
莫煜一怔,对于割草会起水泡这点他还真不知道,那璃璃的手上现在是不是也都是水泡?
想到这,莫煜一把拉过璃璃的手,拿掉她手里的镰刀,强行把她的手掌摊开。
清璃怔了怔,害羞的红了脸,不好意思的转过头。
她手上的皮肤一直很嫩,总是留不下老茧,只有一层薄薄的茧。
每次像除草割草翻地后,都会起水泡,现在上面已经有几个亮晶晶的水泡了。
人都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她的第二张脸已经毁了。
“别看,难看。”拽了拽手,清璃怕被嘲笑,小声的说道。
莫煜怔怔的看着清璃手心的几个水泡,只觉得心里酸酸的,他的傻姑娘啊,水泡怎么会难看呢!
伸出手指轻抚着璃璃掌心的水泡,莫煜柔声说道“不难看,这是你劳动的象征,我想要还没有呢!”
“哇,好大的水泡,璃璃你疼不疼。”一言蹿了过来,看见清璃手里的水泡好奇的戳了戳。
清璃害羞的情绪一下被一言的出现戳破了。
“现在不疼。等下回去拿针戳破,有点疼。”见一言狐狸眼满是好奇,清璃握了握拳头,笑着回答。
她是真不疼。都习惯了,水泡算什么,她小时候十个指甲盖发炎脱落,天天泡在药水罐里,都没觉得有多疼。
这点疼完全不算什么事。
就是每次把水泡挑破后。碰水会有点轻微的刺痛,不过刺痛没几秒,很快就好了。
莫煜低垂着眸子,对于一言没有眼色的冲过来恨得牙痒痒的,他是不是该想个办法把一言打发走。
太惹人嫌了,不知道打扰人恋爱会被雷劈吗?
他以前怎么没发现一言这么没有眼色。
“璃璃,把镰刀给一言,让他去割,你跟我去旁边休息。”莫煜说完,就把手里的镰刀塞在一言手里。拉着清璃往北辰明远呆着的地方走去。
你不是好奇璃璃的水泡疼不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