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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超级大肥羊李景隆(第1页)

灯火下,这人倒是长得不错。

剑眉星目,身穿锦衣,头发打理的整整齐齐。

在大明看一人日子过的怎么样,看对方的头发就知道了。

发型整齐,日子过的那绝对不错。

明人蓄养长发,以为孝礼,打理头发的时间非常长。

和后世女子出门化妆差不多,说好的五分钟,可能需要两个小时。

这货出门有马,头发干净整齐。

紫金发箍在灯火下闪闪发亮,一看就很值钱的样子!

简直就是行走的钱袋子啊!

腰上的腰带一看也不错,是某一种皮子,油光水滑的。

说起打扮,大明的时尚真的甩了现代很多,审美方面更是超绝。

京师百姓还有背着双肩包的。

苏白瞄了一眼,这少年腰后面还吊着一根尾巴。

看起来是貂尾,价值百两银子。

鞋子是锦缎面的,上面绣着锦鲤戏水,也得价值几十两。

这一身打扮足够寻常人家吃三年了!

苏白心中估算了一下,这人价值两千旦大米。

是一个好肉票!

要是独生子就更好了,那就是绝品肉票。

和对方一比,自己就略显寒酸了些。

全身上下最值钱的,可能就是绑在腿上的火铳了。

牛头岭的银子快见底,杀猪盘的银子苏白还有安排。

管银子的胡喜现在都舍不得拿钱出来。

小丫头各种暗示苏白搞银子,缩减一下伙食费。

顿顿有肉改成三天吃一次。

工地上都是一群壮汉,每天消耗的大米和红烧肉,胡喜看着就心疼。

苏白却直接拒绝了!

三天有肉那和吃不起肉有什么区别?

造反不光是为了造反,造反是为了反帝反封建,是为了重新打造一个新世界。

你得让人知道跟着自己造反的好处,展示造反的优越性。

否则谁能跟着你造反?

吃肉就是一种优越性啊!

钱没了,抢一下不就行了么!

自己可是反贼,是暴力武装中最高级的一种存在。

土匪,官军,地主老财都是自己镇压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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